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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蘆笛 試解林副統帥倉惶出逃之謎:十﹑迫降失事,還是導彈擊落?

作者:light12  於 2009-9-14 05:0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試解林副統帥倉惶出逃之謎:十﹑迫降失事,還是導彈擊落?

十﹑迫降失事,還是導彈擊落?

   這是個爭論了30多年的老問題。

   據我理解,所謂野外迫降,乃是不放起落架,機身以一定仰角,以近似水平的軌跡接地,讓飛機後半身先著陸,靠機腹去擦地面,整個機身隨之著地,在地上滑行,靠摩擦力減速,最終停止。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野外土地鬆軟,如放下起落架,則輪子在接地時施加的巨大壓強必然使輪子陷入地面,使飛機滾翻撞毀。

   正因為此,迫降現場一定會留下飛機機腹擦地的痕迹,而這就是鑒別飛機是墜毀還是迫降的根本依據。如果飛機被導彈或炮彈擊中,無非是三種結局:(1)飛機在空中爆炸,如恐怖分子在蘇格蘭上空爆炸客機一般,殘骸廣布幾十英哩﹔(2)飛機受傷后完全失控,俯衝接地爆炸,在接地處留下爆炸坑,殘骸相對集中。在這兩種情形下,現場都不會留下飛機滑行的擦痕﹔(3)飛機受傷后沒有失控,還能迫降,在接地后或失事或成功,後者如1978年4月間南韓客機誤入蘇聯領空,被蘇軍殲擊機用導彈把機翼尖打掉了一截,但飛機並未失控,仍然成功地迫降在冰湖中。無論最後成功與否,只要是迫降著地,則現場一定會留下飛機滑行痕迹。


現在來看各方證詞。外蒙古前外交部副部長永棟(又譯雲登)說:

   「對於墜機的原因,雖然眾說紛紜,但是事實上並未遭到外界攻擊亦未有機器故障的跡象,也有說法指系燃料用盡,抑或過於低空飛行而與地面撞擊摩擦等等,但是並沒有任何證據足以顯示這些說法的可信性;因為引擎﹑儀錶等均十分正常,燃料也十分充足,比較值得注意的是,現場是寬廣的草原地帶,地上留有長達八百公尺的滑行痕迹,而令人揣測該機系擬準備降落,但是因為土質過軟,途中機體陷落,機翼折斷而引發爆炸起火;總之飛機失事並不是如坊間所傳的原因,系因降落著陸失敗所致。」(41)

   蒙方提出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飛機在蒙古人民共和國領土上飛行失事的現場調查紀要》草案則如是說:

   「1﹑9月13日2時左右,蘇布拉嘎盆地發生火災,當地人員前往滅火,一架不明國籍的飛機失事,在800米X200米的面積上,燃燒著飛機殘骸及周圍的茅草,撲滅後向有關部門報告了失事飛機的情況。觀察飛機失事的情況,從最初著陸的地方強烈擦地,從29米起著火,又21米起機身部分破碎,並向周圍散落。從第一個點開始到二三百米處有標著『56』號碼的機翼部分﹑三連靠背座位兩個,在500米處留下了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有噴氣發動機(按:飛機尾部殘骸實際上已沒有噴氣發動機,當時我方不知道)﹑編有『256』號碼的飛機尾部,在東邊約50米處,作為失事要害的頭部已完全燒毀,金屬熔化﹑凝結。

   2﹑該機在沒有外來影響下,而由於自身的不明原因,降低飛行高度,試著用腹部著陸時,左翼(按:在會談中我方提出,根據現場調查應為右翼,蒙方確認為右翼)撞地,造成嚴重損壞,因此發生爆炸而失事。(下略)」(42)

   參與現場調查的中國駐蒙古二秘孫一先的描述則更具體:

   「我們下了小山,踏著枯草向南走了約1500米,來到盆地中央,查看昨夜許大使要我們仔細研究的飛機著陸痕迹。這裡沒有著火,整齊完好的草地上,有一道由北向南被擦平壓實的草痕,長約29米,寬約2米多,它不是一條直線,而是呈『S』形的曲線。在這條被擦壓的草地右(西)邊不遠,有一道平行的槽溝,深約20厘米,翻倒的草根露出沙土,這大約就是桑加上校說的機翼擦地的痕迹。再往前看,擦壓草地的痕迹奇怪地消失了,又是深可沒膝的枯草。繼續前行約30多米,才開始進入大片焦土的失事現場。這些跡象更加證明,飛機不是在空中著火摔下來的,而是在盆地中央以肚皮擦地著陸的,機身似乎失去了平衡,傾斜觸地。但是,為什麼擦壓草皮的痕迹不見了?難道飛機又騰空了?那麼又是怎樣落地爆炸的?」(42)

   上述證詞基本精神一致,不一致的只是擦痕的長度。永棟說是800米,而蒙古官方提出的《調查紀要》草案和孫一先說的都只是29米。根據《紀要》,所謂「800米」乃是整個現場的長度而非「滑行痕迹」,而孫的描述則是「北往南長約800米,寬約30至200米的範圍內,草地全部燒焦,呈倒梯子形」,比蒙方《紀要草案》說得更具體。

   蒙方提出的《調查紀要》草案雖由孫一先轉述,但那是蒙方提出的外交文件,雖未公開,但他如捏造,有被對方戳穿的危險,他也沒有必要縮短飛機的滑行痕迹。何況永棟獨立作出的證詞的實質與之一致,都是認為迫降失事。因此,可以相當安全地判定,孫一先並未撒謊,其證詞還比其它兩份更準確具體些。

   根據以上證詞,可以確定以下事實:

   1)飛機不是俯衝接地,引起爆炸燃燒,而是近似水平著陸,屬於迫降。

   2)飛機上有相當多的剩油,足以引起猛烈爆炸和繼發燃燒。

   這爆炸的原因,據專機第二副駕駛康庭梓分析,乃是三叉戟的結構所致。該機是所謂「下單翼」,機翼裝在機身下面,幾與機腹處於同一水平,而油箱是所謂「結構型油箱」,亦即直接利用機翼蒙皮下面的空間作油箱。因為著陸時機身向右傾斜,導致右翼翼尖犁入地面,致使右翼扭曲變形,油箱內部因金屬摩擦起了火花,摩擦產生的高熱也會從機腹傳到內組油箱去,這種種因素加在一起,便點燃了剩油,引起爆炸。

   許多人懷疑飛機不是迫降著陸。據《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記者彼特•漢納姆文章,前克格勃調查人員扎格沃茲丁將軍和中國前任駐蒙大使許文益都認為飛機沒有迫降,扎將軍的理由是「蘇聯飛行專家估計三叉戟撞地的時候,接近其巡航速度每小時五百五十公里」,這不可能是迫降速度,而許的理由則是沒有使用減速板與其它減速裝置。(44)

   漢納姆引用的證言不知是否可靠,不過,扎將軍所說,在我這外行看來實在匪夷所思。三叉戟1E巡航時速900-930公里,不是他說的550公里。姑不說飛機在低空不可能達到巡航速度,就算可以,飛機後半身以如此高速拍擊地面,勢必造成巨大轉矩,不是讓飛機滾翻爆炸,就是讓巨大的張力扭斷機身引發爆炸,不但不可能保持完整的機身在地面滑行29米,而且現場必然要留下爆炸坑或至少是機尾猛烈拍擊地面留下的痕迹。現在他還說飛機不是迫降的,那就只能是俯衝墮地,那就只會立即引起爆炸,更不可能以完整機身在地面滑行了。

   至於飛機的減速板沒有打開,這倒是各方一致的證詞,但據康庭梓說,「減速板只有在帶起落架正常落地后,才能放出,場外迫降中,既然不放起落架,減速板的作用已經不存在」。所以,光憑這一點似不足以否定飛機試圖迫降。

   所以,林彪座機乃是帶油迫降,在著陸后失控,引起燃油爆炸,機毀人亡。此點似乎可以肯定。

   下一個問題是,潘景寅為何要冒險帶油迫降?

   據康庭梓解釋,那是因為潘以為燃料已經耗盡。據他介紹:三叉戟1E有3組共5個油箱,都在機翼里。機身正下方機翼中的中央油箱可裝8噸多油。裝在兩邊機翼中有內外兩組油箱,可裝13噸油。中央與內外組油箱一般不相通,但內外組油箱之間相通。飛到溫都爾汗時,中央油箱早已耗空,殘油都在內外組油箱中,「內外組4個油箱中一共才有兩噸半油,它們反映在4塊油量表上的指示數據已擺動不穩,讀不出確切剩油數量。由於叛逃航線的高度﹑速度都是很不正常的,此時的潘景寅已無法計算出準確的油量消耗數據,也不敢相信自己對油量的判斷。」(35)

   這一推測已被網人「京華孤魂」有力質疑。他指出,該類飛機使用燃油的順序,是先耗用中央油箱,然後再用機翼外側油箱,最後用機翼內側油箱。飛機駕駛員可以控制連通內外組油箱的活門的開關。這樣,當燃油剩下兩噸半時,5個油量表應該有3個讀數為零,剩下2個讀數均為1.25噸,離零還遠著呢,不存在什麼「4塊油量表上的指示數據已擺動不穩,讀不出確切剩油數量」的問題。

   那麼是否確如某些論者所說,迫降是因為飛機已經著火?《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記者彼特•漢納姆和蘇珊•勞倫斯採訪過目擊256飛機墜毀的杜卡嘉汶•丹基德瑪和納瓦盧桑吉•索若爾,兩人當時是守衛當地一個炸藥庫的衛兵。丹基德瑪說:「我看到它墜落時尾部著火,從我的位置可以追蹤到那架飛機,直到它墜毀。」索若爾也說她看到飛機上有三處著火,她沖回辦公室,打電話報告了上級(44)。

   類似地,中國《環球時報》記者也採訪了另一位目擊者拉哈瑪大娘。據她說,1971年9月13日凌晨2時許,傳來一陣「嗡﹑嗡」的聲音把她驚醒,她急忙穿好衣服出門一看,發現這難聽的聲音是從空中傳來的。這時,羊群驚散,馬嘶狗叫。她仔細一看,從西南方向飛過來一架冒著大火的飛機,飛得相當低,在巴圖惱爾布蘇木(縣名)上空繞圖門山轉一圈后,順著扎森山谷向西南方向飛行,聲音越來越大,大概不到20分鐘后,在蘇布爾古盆地墜毀(44)。

   據此證詞,著陸前,飛機在空中作了個U轉(從西南方向飛來,又向西南方向飛去),歷時將近20分鐘。據康庭梓判斷,飛機落地前肯定不止一次飛過大娘家上空,她被驚醒時飛機是第一次飛過,起床后出去,飛機早已過去了。等她發現著火的飛機時,已經是第二次甚至第三次經過了。此話言之成理。如此說來,飛機至少在當地盤旋了兩圈,歷時至少20分鐘,機上大火非但沒有引起爆炸,而且似乎也沒有引起嚴重故障,康庭梓先生認為這不可能:

   「如果飛機真的在空中已經著火的話,不可能出現帶著大火的機體還能繼續飛行近20分鐘。飛機上最容易著火的部位是發動機,三叉戟飛機的發動機在機體的尾部,大火不但會引起通往油箱的油管爆炸,也會在短時間內使飛機尾部的操縱舵面失靈而導致飛機失去操縱。三叉戟飛機上又沒有緊急情況下的放油設備,發動機也不能在空中投掉,因此,一旦空中著火,迅速滅火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無論從哪個角度分析,飛機帶著大火在空中飛行20分鐘,最後又按場外迫降的程序進行降落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35)

   但三位目擊者都說飛機著火了,這一事實不能不正視。據康先生認為,那大娘是把飛機迫降前打開的著陸燈誤看成火光了。但網人「京華孤魂」先生認為這根本不可能,他指出,著陸燈是照射前方的聚光燈,從側面或後面看上去根本不耀眼,不可能誤認為火光。

   愚以為,這兒有個問題不能忽略,那就是目擊者對所見現象描述的可靠性。心理測驗表明,目擊者對某項事物的形體描述往往與真實情況出入很大,在下意識中不自覺增添主觀幻想成份。飛機低空飛行,噪音震耳欲聾,驚動了目擊者們,隨之而來的就是爆炸燃燒。這一連串驚心動魄的感受,很容易在她們記憶中增加「飛機冒火」的幻想成份,以此作為一系列事件的初始原因的潛意識解釋。這並非證人有意作弊,而是一種相當普遍的心理現象。事件越是年深月久,這種傾向也就越嚴重。

   最不支持「飛機著火」說的線索,還是潘景寅在著陸前似乎尋找挑選了迫降地點。

   必須指出,256專機在曠野上迫降,比前述迫降成功的南韓客機的難度高多了。兩者雖然都在夜間進行,但後者是在冰湖上,天生就是坦蕩如鏡,毫無障礙物,湖面還能反光,駕駛員可以根據反光判斷飛機高度和機身是否左右傾斜。在曠野上則完全是兩回事,在多數情況下地面起伏不平,或有凸起的岩石﹑大樹﹑建築等等。但根據孫一先的描述,迫降現場卻相當理想:

   「這是一塊不太規則的長方形丘陵間盆地,平坦坦的像是人工鋪成,南北長3000多米,東西寬約800米。北端是一座高20米上下的小山包,南頭是幾個起伏並列的大約十多米高的土丘,東邊是一連串5到10米高低不等的土包,西沿則是向下傾斜的慢坡」,而迫降方向乃是從北向南,著陸點在盆地中央,距北方的小山包大約1500米。(42)
 這看來確實是個理想的野外迫降地點,偶然碰上的可能性實在太低,可見潘景寅確實作了尋找挑選,並在著陸前調整好了方向,使之沿著盆地長軸,把飛機高度降到既不至於撞上北面的小山,又能保證飛機在盆地中央著陸,留下了1500多米的滑行餘地。

   所以,目擊者的證言和現場留下的線索都提示,駕駛員確實在事前尋找挑選了迫降場地,此後還能盤旋減速,按場外迫降的程序進行降落。如果飛機已經出了嚴重故障,這一切行動都不可能完成。因此,愚以為,「飛機著火」的可能似可排除,起碼它沒有造成飛機失控。

   那麼,飛機既未失控,為何還要冒險帶油迫降?

   這無非是兩種可能:要麼是官方的「油量耗盡」說,此說經康庭梓引申解釋為潘景寅判斷失誤,在尚有燃油2噸半時即以為燃料已經消耗到安全程度了﹔要麼是飛機遭到攻擊,雖未造成嚴重損害,但繼續飛行有被擊落的危險,所以不得不迫降,猶如1978年遭到蘇軍軍機攻擊的南韓客機一般。就已有信息來看,后一種可能性更大,雖然第一個原因無法徹底排除。

   康庭梓之「潘景寅估計油量失誤說」已經由「京華孤魂」先生質疑過了,確實難以成立。不過,康說仍有一定道理。

   據康先生說:

   「飛行條令規定:落地時飛機上應有不少於一個小時的備份油量,以防止降落場地出現天氣突變等特殊情況時,可以飛到備降機場落地。平時訓練飛行時,落地油量往往多於4噸,從來沒有哪個飛行員敢把備份油量飛到少於4噸的。」(35)

   須知潘景寅是在夜間陌生地域迫降,不可能在空中靠肉眼看清迫降場地地貌細節,所以不能不留下點燃料以防萬一。例如在將要著陸前,倘若前方突然出現空中無法看清的障礙物,諸如山包﹑較大的岩石﹑樹林﹑房屋建築等等,如果燃料業已徹底耗盡,就算能靠滑翔力把飛機暫時拉起來,畢竟沒有動力可作機動飛行。但如果還有足夠剩油,則他可以將飛機再度拉起來,重找更合適的天然跑道。所以,似不能完全排除潘雖然明知尚有存油2噸半,但仍然主動決定迫降。

   另一方面,網人「京華孤魂」先生提出的飛機因被擊傷起火而不得不迫降的假說似乎更有說服力。不過,此說若加適當修正似更完美。

   如前所述,「飛機著火說」難以成立。我認為,飛行員決定迫降,倒不是因為飛機起火,而是因為遭到了攻擊。飛機雖然只是受了不妨礙飛行的輕傷,但若再飛下去,勢必要再遭攻擊。此時被擊落的危險超過了迫降的危險,兩害相權取其輕,飛行員便選擇了後者。三叉戟1E沒有緊急放油裝置,他又不敢長期稽留空中耗油,於是只好帶油迫降。此說既能完美解釋飛機為何要冒險帶油迫降,又能解釋飛機何以能尋找到理想場地,並完成了野外迫降的一系列程序。

   京華孤魂先生認為攻擊者不是中方而是駐蒙蘇聯空軍。他指出,當時中國空軍最先進的戰鬥機是殲七,沒有機載雷達,只能靠肉眼尋找目標,必須由地面雷達引導,而飛機在低空飛行時雷達難以發現,很難引導戰機。戰機升空后又是在高空飛行,不可能在夜間靠肉眼居高臨下地找到目標。專機越境后,邊防雷達站就更不可能引導戰機攻擊了。

   這裡唯一需要糾正的只是殲七戰鬥機有機載雷達,但上面已經說過,那是很原始的圓錐掃描體制的脈衝搜索雷達,低空探測效果很差,夜裡從高空根本就無法找到低空目標,上引空司參謀朱秉秀的證詞已經證實這點了。

   京華孤魂先生認為,飛機遭到中國地空導彈攻擊的可能也不存在。當時中國最先進的紅旗-2號地空導彈,最大射程只有35公里,對於距離35公里以外的目標毫無威脅。此外,此種導彈主要用於萬米以上高空目標,對於中低空目標效力大打折扣。林立果了解中國防空部署,只要在低空飛行同時避開導彈基地35公里,即可保無虞。

   他還駁斥了「定時炸彈」或「遙控引爆炸彈說」:林彪一行出走乃是臨時決定,事前無人得知準確起飛時間,如何定時?中國更沒有技術手段去遙控引爆千里之外的炸彈。這些論證都非常有力,筆者完全同意。

   京華孤魂先生認為疑兇乃是駐蒙蘇聯空軍,並給出了多個理由:

   悍然擊落誤入領空的客機是蘇聯的一貫實踐,1978年4月20日,從巴黎飛往漢城的韓國客機誤入蘇聯領空,被蘇軍戰機攔截擊傷后,迫降在一個冰湖裡。1983年9月1日,從安克雷奇飛往漢城的南韓客機誤入蘇聯領空,被攔截蘇機悍然擊落墜海,全機269名乘客和機組人員無一倖存。在這兩例中,蘇軍飛行員都在攻擊前辨認出了目標是民航機,報告了地面指揮員,但地面都命令他們照樣攻擊。當時中蘇之間為準交戰國,蘇聯又是絲毫不講人道主義的極權國家,攻擊飛機是完全可能的。此其一。

   其二,蘇聯搶在中國使館前頭到達現場,拿走了飛機上的黑匣子以及一台發動機。拿走黑匣子的目的就不用說了。據京華孤魂先生分析,拿走發動機一事也十分蹊蹺:如果只是為了拆開了測繪,按理說應該拿走兩台才是,以便在拆開一台時可以參照另一台重新組裝。京華孤魂先生由此懷疑,那台發動機上可能留下了被導彈攻擊造成的損傷,蘇聯人其實是拿走罪證。我覺得此說有理:如果蘇聯人的興趣只是技術上的,那又何必要搶在中國人之前?等使館查看過現場再拿,不是更無暴露盜竊之虞么?

   其三,蒙古外交部和中國交涉時,始終強調兩條,一是那是軍機,二是在無外來影響而墜毀,似乎意在抵賴責任。

   其實參與談判的二秘孫一先當時就有這感覺,他說:

   「我看了蒙方起草的《紀要》稿子,感到蒙方的意圖已經比較清楚,他們採取友好合作的態度,安排我們進行視察和善後處理,但在《紀要》上卻要寫上中國的軍用飛機﹑深入蒙古領空﹑沒有外來影響而墜毀這些文字,目的無非為了在今後兩國的交涉中佔據有利地位,假如該機是被蘇蒙軍擊傷而墜落,則正可藉此推卸責任。這是會談的要害所在。」(42)

   京華孤魂先生這些論述都有一定道理,還可以補充一條:據孫一先披露,此前外蒙防務很鬆弛,但事件發生后,駐蒙蘇軍如臨大敵,進入戰備狀態(42)。就算真是中國軍機深入外蒙領空進行偵察,有必要這麼小題大作么?就連孫一先都根據機上座位很少,猜出了該機不是普通客機,而是首長用的專機,難道蘇聯專家們還看不出來?所以,更可能的還是,他們不知道那是林副統帥前去投奔,以為是中國領導人的專機誤入外蒙,被他們胡亂打下了來,生怕中國大舉報復,為此加強了戰備。

   蒙方強調飛機「沒有外來影響而墜毀」,似乎也有助於排除中方擊落該機的可能:蘇聯人搶先到那兒作了調查,人家可比中國老粗或是外蒙牧民有文化多了。如果飛機是中方擊落的,他們不至於看不出蛛絲馬跡,又豈會替中方洗刷?

   不過,要徹底排除中方擊落的可能性,還得正視一個事實。

   據時駐蒙古使館二秘孫一先披露,他9月21日回京,同日深夜即向周恩來彙報墜機現場情況。次日凌晨,外交部給使館發電,電文由副部長韓念龍起草,由周恩來修改,經毛審閱后發出。電報大意為:請許大使約見蒙古副外長,說奉政府指示,講明9月13日2時左右,中國民航256號三叉戟飛機,因迷失方向,誤入蒙古人民共和國領空,自行墜毀。中國政府對此表示遺憾。對蒙古政府在尋找飛機殘骸﹑埋葬死難者遺體和清理死難者遺物等方面所給予的協助,中國政府表示深切的謝意。應死難者家屬請求,中國政府決定把9具死難者遺體運回中國正式埋葬,或就地火化,帶回骨灰。為此,中國政府請蒙古政府惠予協助,並希望蒙古有關單位將死難者所有遺物交還我方,云云(42)。

   據孫一先披露,電文中的「自行墜毀」,乃是周恩來親筆加上去的,當時他「感到相當意外,怎麼頃刻就作出了這個判斷?」的確,孫彙報后不過幾小時,又沒有經過正規空難調查,周恩來就能迅速作出這結論,不亦怪哉?這豈不是中方有意掩蓋自己作案的鐵證?

   但他後來也明白那是怎麼回事了:

   「總理聽了我的彙報,當機立斷作出了『三叉戟256號飛機系自行墜毀』的判斷,使一個重大的國際事件,基本上同國外脫鉤,輕而易舉地變成了國內問題,這需要多麼大的勇氣呀﹗這是高度政治睿智和豐富鬥爭經驗的晶化。當然,這個結論后經多方面論證,是科學的﹑實事求是的,也是正確的,不過9月22日凌晨就作出這個判斷,帶有一定的風險。『自行墜毀』4個字,可稱得上是字字千鈞。」(42)

   熟悉我黨行事的人,不難一眼看出這話的真實意思:作為外交老手,周恩來不會看不出二秘孫一先能看出來的事,他完全明白蘇蒙方是想抵賴責任,但他不給人家寫感謝信就已經殊不過意了,又豈還會去追究責任?所以,他索性主動為對方解除責任,以免此事化為國際糾紛,引起萬國矚目。飛機到底是怎麼墜毀的,他毫不放在心上(孫自己就說:「總理似乎對失事飛機不大感興趣,聽著聽著閉上眼睛打了一個盹。」),真正關心的是人死了沒有。所以,周在情況不明前就武斷地作了「自行墜毀」的結論,有如說是自己抵賴,還不如說是幫對方抵賴。

   最後要說的是,據官方披露,林立果出逃前作了周密計劃,帶上了「東北﹑華北﹑西北地區雷達兵部署圖,可作導航用的中國周圍國家電台頻率表,北京至烏蘭巴托﹑伊爾庫茨克航線圈和機場位置﹑呼號﹑頻率表以及廣州﹑福州地區機場的數據」(1)。真情是否如此,大可懷疑。如上所述,飛機在迫降前並沒失控,還能在迫降場地上空盤旋達20分鐘之久。而溫都爾汗機場就在70公裡外。三叉戟1E作低空飛行時速度仍能達每小時600公里。如果林立果等人知道那兒有機場,飛到那兒去只需7分鐘。可見,林立果至少沒有帶上出逃路線外圍的機場分布圖。

   綜上所述,我認為,可以肯定的是,256號飛機在野外迫降著陸后失控,引起機內燃油爆炸而導致機毀人亡。迫降原因不明,或為燃油不夠,或因遭到蘇軍戰機攻擊,后一可能性更大,但中方攻擊或破壞的可能可以基本排除。

   無論是哪種情形,真相很可能永遠不會水落石出。如果飛機確實遭到蘇機攻擊,則俄國絕不會披露真相。許多人寄希望於俄國交還該機的黑匣子,這其實沒什麼盼頭。蘇聯擊落南韓客機后,交給韓國的黑匣子據說被做了手腳,什麼有用的信息都沒有。更何況據康庭梓披露,當時我黨我軍那些大老粗們根本不知道黑匣子有什麼用,從來不興測試維修更換(45)。倘若情況真的如此,那即使飛機真是因燃料不夠迫降,俄國也交回了未經手術的黑匣子,那裡面是否錄下了爆炸前30分鐘駕駛艙內的對話,還在未定之天。所以,看來這段歷史只能是用假說來填補的空白記錄,而最言之成理的,還是上述經過修正的「京華孤魂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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