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許多資金寬裕的父母會毫不猶豫地向子女贈送現金或股票。而如今,由於擔心退休後沒有足夠的錢養老,或者擔心子女太過於依賴父母,一些父母不太願意給予了。「一塊出去共進晚餐或度假時付賬是一回事,而給錢是另一回事,」紐約市注冊會計師斯圖亞特‧凱斯勒的一個客戶如此解釋道。
幸運的是,現在有一個好辦法可以杜絕子女養成壞習慣,即借給他們現金。今年凱斯勒的一些客戶已經貸款給子女用於創辦公司、購買新車和支付所得稅。
甚至連一些以前不常贈送禮物的父母也向受下崗或信貸危機影響的子女開啟了貸款之窗。最近,洛杉磯注冊會計師邁克爾‧艾森伯格幫助一位父親設計了一項每月2000美元的貸款給失業的兒子。預期是經濟將會扭轉,他的兒子將找到一份新工作,貸款協議要求他的兒子在2011年開始償還貸款。艾森伯格指出,要確保每個人都清楚這筆錢是一項貸款還是一份贈品,否則它將會破壞家庭關系。
一筆不明確的貸款也會招來與美國國內稅收署(InternalRevenueService)之間的糾纏,因為國內稅收署也許會認為該筆貸款實際上是一份贈品,也許應該對該贈品征稅。避免家庭糾紛或稅務麻煩的一個關鍵就是把事情形成書面文件,並且在大多數情況下,按國內稅收署設定的最低利率向受貸子女收取利息。該利息對父母來說是須納稅的收入。
當然也有例外:如果對一個子女的貸款總額低於1萬美元,就不必收取利息。另外也有一些規定允許貸款額在1萬美元至10萬美元之間時不收取利息。但考慮到利息是如此的低,因此也就沒有必要為免息而大費周章。
貸款雙方簽訂協議也很方便,可以從Nolo.com網站購買標准貸款表格。但如果出借的貸款數額較大或期限較長,就應該向律師或會計師進行咨詢。
如果父母願意,也可以逐年將貸款轉變成贈品。每個人每年可以向其他任何人捐贈1.3萬美元,而政府不對此捐贈征稅。這意味著,每對夫婦每年最多可免除一個子女2.6萬美元的貸款本金。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可以在遺囑中規定將資產留給借款人,並且用這些資產還清貸款。但波士頓律師路易斯‧卡茲警告說,不要在遺囑中加入去世時免除貸款這一條。因為這會將一筆不用交稅的遺產變成應徵稅的收入。
如果國內稅收署審查貸款的話,父母應該表明子女是有償還貸款的現實可能性的,並且一旦發生違約,他們會隨時收回貸款。(王雲編譯自美國《福布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