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套玩法,在中國或許能暢通無阻,但在美國,還真不靈。
在中國,你只要認識了馬建或吳征,就能一路擺平,幹啥買賣都能賺大錢。
在美國,你即便是搞定了美國總統,你也很難象郭文貴那樣地空手套白狼地賺大錢。想干一個成功的生意,不光是要有資金,還要有獨創的生意模式,還要抓住商機,外加高智勤奮。
就陳軍案情所暴露出來的陳軍在美國的生意來看,陳軍、袁健斌在美國的路是將要到頭了。聰明如陳軍者,還是早早跑路吧。
陳軍公司的幾個官司,很容易暴露陳軍的資金流動。
陳軍的哈德遜俱樂部及幾個連鎖餐館,很明顯是陳軍在給他人做美國代理,或者說就是白手套。
陳軍所做的這些項目,根本就沒有進行市場調查,沒有市場預估,對投資的收益回報沒有合理預期,甚至就沒有寫出詳細的運營方案。
投資者看不到詳細的運營方案,就無法了解可能的收益,沒有投資者會對這種生意進行投資。
但是,吳征為何投資陳軍?蓋因吳征的錢就不是吳征的錢,吳征投資陳軍也不是生意考慮。吳征不過就是利用陳軍在美國成立所謂的影子皮包公司,進行洗錢、以及向海外特務機構分發特務活動經費而已。
陳軍是明鏡網的大股東。但凡是自己辛苦掙來的錢,都不會大額投資何頻的那種明鏡公司。陳軍能投資明鏡,當然就不是陳軍自己辛苦掙來的錢,也不過就是代吳征在海外分發經費。
在美國,各種私營的新聞媒體,大多都有自己的盈利模式和利益動機。
路透社、華爾街日報等媒體看似新聞媒體,莫不如說是華爾街的信息發布機構,說穿了,是在賣金融數據賺錢。做新聞,不過是為了吸引更多的讀者,擴大其信息發布的接受面。
布隆格更是從買賣金融數據起家,其新聞業務不過是為了賣更多數據所引入的必要的業務。
美國之音和自由亞洲電台是由美國政府投資的媒體。這些媒體的花銷完全是由納稅人來承擔。這種純粹搞新聞的媒體,只是燒錢的機構。
何頻的明鏡,從經營方式上來看,就是類似於美國之音,甚至就是CCTV的模式,其廣告收入根本就無法養活何頻的僱員。
何頻的新聞媒體之所以能夠在美國常年經營,必定是中國大外宣在背後提供支持。
帶海外的這些大外宣提供資金支持,當然不能讓吳征直接給何頻的明鏡寫支票或是做股東,那自然就暴露了明鏡是中共大外宣,要向美國政府首先申請外國政府註冊機構。
為了掩人耳目,就不斷地找一些人來作為中間人給何頻輸血。
先是找李路給何頻輸血。我對李路和柴玲早有揭露。
長期讓李路給何頻輸血,自然也會讓李路暴露身份。於是,就要不斷地變化這個地下交通員。
陳軍有幸被選中成為新的地下交通員。
如果讓陳軍直接給何頻轉錢,這當然會讓美國政府調查陳軍的大筆資金的真正來源。
於是,為了進一步掩人耳目,就要將陳軍打造成一個在美國通過投資暴富的大資本家。
於是,才有了陳軍辦連鎖餐館、哈德遜俱樂部。假如吳征沒有被郭文貴揭露,吳征在美國沒有引起FBI的注意,吳征同陳軍的合作一定會一帆風順,陳軍的公司應該在2018年就在美國上市了。
陳軍在美國的生意,都是人為的包裝!
這就如同當年延安要在上海租界建一個地下交通站一樣的模式。
在2018年,陳軍同傅申奇等人就在推特上大肆宣揚陳軍是1988年幾波聯名公開信的始發者,因而也就是8964的始發者。
我當即發推文予以揭露。我當時對陳軍還是留有情面。
1988年,方勵之給鄧小平寫公開信,要求釋放魏京生。許良英隨後跟進聯絡中國的知名科學家發出類似的公開信。
那時,我常去方勵之、許良英家。方勵之跟我說,有陳軍、老木等人去方勵之家,希望也寫一個同樣的公開信。方勵之一向是忙於自己的科研項目,他讓我同陳軍、老木等人聯絡一下。我當時就提醒方勵之,陳軍們要寫公開信,有必要請示方勵之嗎?他們寫的公開信,當然要由他們自己來文責自負,同方勵之來商量,是要方勵之來為他們的公開信承擔責任,還是要設法將方勵之打成反革命集團的頭目?
那時中國知識分子的民主訴求,都是設法保持表面上的各自獨立,但實際上又是心照不宣,儘可能不要讓人抓住反革命串聯、反革命集團之類的證據。陳軍找方勵之策劃他們要發布的公開信,方勵之當然不能介入。
方勵之跟我說陳軍在北京開酒吧,大多都是外國人常去。根據我的經驗,我立即就感覺到陳軍必定有背景。
一個上海帥哥,跟外國人結婚,在北京開酒吧,專門吸引在北京的外國人,這一定是中國情報機構在北京給外國人設置的陷阱,專門用於收買外國人給中國當間諜。
那個年代,魏京生給外國人一份《解放軍報》和《參考消息》都要被打成外國間諜,判刑至少15年。外國人在北京只能駐北京飯店一類的賓館,去普通飯店吃飯都是不允許的。我去外國留學生宿舍樓見朋友,都要被反覆調查。
同外國人接觸,那是情報人員的特權!
陳軍能公開同外國人結婚,在北京給外國人開酒吧。那必定是中國情報機構放出的燕子。
從電影《加州來客》幕後的故事看中國間諜如何使用美男計
我寫這篇文章時,就是要揭露陳軍。
我來到美國后對陳軍的幾次接觸,更堅定了我當年對陳軍的判斷。
就說一件事。我剛到美國時,陳軍是王軍濤的全權代表,專門負責同台灣軍情局聯絡,那段時間裡,陳軍經常活動在台灣、香港。
不是中國情報人員,是不會對台灣軍情局如此感興趣地。
不是中國情報人員,如此頻繁地同台灣軍情局聯絡,中國情報機構是絕對不會放過的。可陳軍卻能自由出入中國。
劉剛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