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綜合案情,懷疑科考隊員還是說了假話,子彈的用途不一定是射殺野駱駝(當時沒有法律規定不能獵殺珍稀動物)。彭加木失蹤,這是必然的,因為屍體能看出死因。如今屍體找到了,暴力作用痕迹卻那麼多,尤其是頭部的鈍器傷,很像是有人要砸碎頭骨才甘心。本文摘自網路。
2015年8月23日,這是在羅布泊深處國投新疆羅布泊鉀鹽基地拍攝的鹽湖景色(圖源:新華社)
彭加木(1925─1980),原名彭加睦,廣東番禺(今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人,漢族。1947年畢業於中央大學農學院,1979年任新疆科學院副院長,他先後15次到新疆進行科學考察,3次進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羅布泊進行探險,1980年6月17日在羅布泊不幸失。
我的名字叫朱明川,生於廣西。1986年,我開始在馬山縣公安局從事法醫工作,95年後兼任馬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負責法醫鑒定及主持刑事技術工作。我去北京進修過好多次,期間結識了一位老法醫。那位老法醫德高望重,不僅參與偵辦過多起大案,還有機會接觸到一些機密,其中就包括一件科考人員神秘失蹤的奇案。
2012年11月,我又去北京學習,當時才得知那位老法醫去世半年了,為了尊重這位前輩,名字我就不提了。
聽說老法醫去世了,心中很難過,決定去拜祭那位老朋友。老法醫火化后,他老伴把骨灰放在雍和宮附近的一座四合院的家中。我曾好幾次去他家做過客,他老伴認得我。
老法醫的單位把他的遺物都處理掉了,他老伴什麼都沒拿到。老法醫參與偵辦過不少要案,有些東西比較敏感,單位這麼做倒是情有可原。他老伴跟我感慨地聊了很久,最後就問我要不要看看老法醫留下的書籍資料,老法醫寫過幾本專著,書房裡還有成堆的學術資料,對於我來說,那就是絕世珍寶。他老伴一開口,我就立刻點頭。
經過允許,我帶走了一些資料和書籍,因為那些東西需要時間去消化。老法醫的資料都有許多個人註釋,對我而言極其寶貴,他老伴知道我們關係不錯,而且來拜祭的同行寥寥無幾,於是一感動就主動把東西送給我了,還叫我有需要再來找她。
在北京的學習結束后,我把老法醫的資料帶回了廣西。老法醫留下的書和資料都沒有涉及機密或某件大案,全是一些有關學術性的東西,資料就在我看到一半的時候,我發現在不起眼的一頁角落寫了一個電郵地址和一串像是密碼的數字與字母組合,我就立刻打開電腦,登陸了老法醫留下的電子郵箱,就在我打開電子郵箱的那一刻,我整個人都驚呆了,因為那裡存放的是他的辦案日記。
身為同行,我很了解老法醫,工作時會碰上一些特殊情況,你根本不能公諸於眾,可你良心不安,為了不把自己逼瘋,有些人就會把想說的事情用另一種方法說出來。
老法醫留下的辦案日記很震撼,除了羅列各種真實數據外,還有從未公開過的重要案情。我只看了一個案子就腦袋空白了,沒想到很多謎案的傳聞都是假的,真相往往更為殘酷。
老法醫留下了線索,多少想彌補些遺憾,因為真相不公布,對某些人就太不公平了,所以我就以特殊的方式,給你講一個很特別的案件——《第二具乾屍》
以下是老法醫留下的辦案文字:
我是一名法醫,大家都叫我老鄧。
很多案子都有不能說的秘密,身為法醫,實在是良心不安,我沒有公布真相的勇氣和能力,只好寫下這些文字,但願有一天那些懸案都能大白於天下。
我第一個要說的案子是羅布泊乾屍案,這個案子有太多的詭異傳聞了,可沒有一個傳聞接近真相。
2006年4月16日,我接到了有關部門的電話,電話中講2005年4月11日敦煌市七里鎮的一支沙漠考察隊在庫姆塔格沙漠西北部發現兩具乾屍,根據研究人員的初步鑒定,他們懷疑其中一具屍骸是神秘失蹤的科學家彭加木,可由於技術原因,當時他們沒有能完成DNA身份鑒定。之後,那兩具乾屍被運往甘肅省敦煌博物館,可他們對外聲稱只發現了一具乾屍。
有關方面對我說明了事情的經過,並要求我跟北京的另外一名法醫趕赴敦煌。
很快,我們趕到敦煌博物館,從乾屍身上取下頭髮、骨骼和皮膚帶回北京的實驗室,準備對樣本進行分析。分析完成後,我們就通過渠道找到彭加木的兒女提供DNA樣本供法醫做比對。當時彭加木失蹤,外界傳聞他帶走了一本很珍貴的科學考察日記叛逃他國,可他兒女並不那麼認為,如今有機會為父親正名,他們很快決定配合法醫的鑒定工作。
在做DNA比對時,很多領導都打電話來詢問結果,有的還親自到場監督。那一刻,我有種莫名的預感,迷霧並沒有完全揭開,在乾屍的背後,還涉及更大的謎團。
經過鑒定,最後得出結論,乾屍的確是彭加木。這個結果出來后,沒有一個人鬆了一口氣,大家反而更好奇和緊張了,誰都想知道彭加木為什麼會失蹤,他的死因又是什麼呢?
縱觀歷史,但凡參與過機密任務的科學家失蹤,他們必定會成為永恆的謎題,民間傳聞更是層出不窮,比神話還要富有想象力。而失蹤的科學家若再度被發現,並且變成了一具屍體時,那麼故事就更吸引人了。
彭加木,新疆科學院副院長專攻農業化學,從60年代中期到80年代初,他三次進入羅布泊探險考察。1980年5月,彭加木帶領一支科考隊深入羅布泊,採集土壤和多種生物標本,可是卻於同年6月17日在羅布泊失蹤了,從此留給後人無限的遐想。
羅布泊位於新疆東南部,那裡原本是一片湖泊,70年代初漸漸乾涸,如今只剩下戈壁、鹽鹼灘、沙漠。羅布泊曾是原子彈實驗基地,60年代中期,彭加木就曾主動請纓進入羅布泊,尋找研製核武器所需要的重水。不過,我們要說的故事只與第三次科考有關。
彭加木的第三次科考源於1979年中日合拍《絲綢之路》,其中有一部分要拍攝羅布泊。當時,由於羅布泊涉及軍事機密,所以便由中方中央電視台擔任拍攝任務,但開拍之前需要中國的科學家們先探路,彭加木正是其中一員。彭加木心想,外國的探險家寫了許多關於羅布泊的書,中國人卻鮮少有人深入,於是他後來就把想法報告了中國科學院新疆分院,分院又報到中科院,中科院又協調軍隊,1980年,一份正式的文件批准了這個計劃。
1980年5月2日,科考隊從烏魯木齊出發,直奔新疆軍區馬蘭基地。在馬蘭基地部隊還為科考隊配備了一部電台。這部電台由4名戰士負責,在一個代號為「720」的地方,放下3名戰士建立一個電報接轉點,另一位名叫馬大山的戰士則背著發報設備,跟隨科考隊。
然而,深入羅布泊一個多月後,彭加木留下了一張「我去找水」的紙條后就失蹤了,當時軍方派出了飛機、汽車、數千人地攤式地搜索,可一直沒有找到彭加木。在這二十年中,許多傳言開始出現,或說彭加木被外星人接走了,或說彭加木叛逃蘇聯,或說與某項秘密工程有關,甚至還有傳言彭加木的失蹤跟一種複製技術關。
不合常理的屍蠟
既然屍體已經確定身份了,那麼死因就成為了大家最關心的事了。
關於彭加木的死因,外界的觀點早已兩極化,一種是彭加木的死因涉及超自然現象,或者遇到了外星人之類的事,另一種就是彭加木單獨外出尋水,迷路后渴死。
實際上,早在鑒定乾屍身份的時候,我就已經有眉目了,案子比我們想象得要複雜得多。
我能判定彭加木不是自然死亡,是因為乾屍身上有屍蠟,而乾屍有屍蠟則非常罕見,這一點最為蹊蹺。
在法醫學上,除了氧氣以外的營養物質全部得不到補給,這稱之為完全飢餓,因此導致的死亡叫飢餓死。在飢餓死的案件中,最典型的特徵就是皮膚乾燥,血液減少,內臟體積減少,脂肪消失。
那麼,彭加木如果真是外出尋水,迷路后沒有了水和食物的補給,最後就會發生完全飢餓,而在羅布泊那種極度乾燥的地域,脂肪一定會完全消失,尤其是乾屍在沙漠中待了25年的情況下。
而屍蠟呢?屍蠟多見於浸在水中的屍體,或者埋在潮濕多鈣和鎂的泥土裡的屍體。在那樣的環境下,屍體皮下脂肪會分解出脂肪酸和甘油,脂肪酸和蛋白質分解產物中的氨結合後會形成脂肪酸銨,脂肪酸銨再和水中的鈣、鎂結合形成灰白色蠟狀物質,那就是屍蠟了。
這就是說,屍體沒有脂肪,那就沒有屍蠟。彭加木的死因若是飢餓死,那他的脂肪就已經完全消失了,就算還有一些脂肪,也不可能在羅布泊的極度乾燥環境內形成屍蠟。基於屍蠟的發現,我就懷疑彭加木不是自然死亡,他在羅布泊的遭遇仍是一個謎,根本不像外界猜測的那樣。
彭加木不是自然死亡?那他就是非正常死亡了?
法醫都是很謹慎的人,我自然不敢妄下結論,因為也可能是被流沙掩埋,提前結束了生命,這樣一來,屍體就會有脂肪,屍蠟也能形成了。
真是如此嗎?答案是否定的。
在烈風、強光、高溫的條件下,屍體會迅速脫水,變成乾屍。乾屍皆呈乾癟狀,體瘦如柴,皮層收縮,緊貼骨架,這是由屍體脫水所致。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屍蠟較乾屍少見,但也會形成屍蠟,其蠟化的變化一般僅見於皮膚及皮下脂肪,因為屍體在蠟化過程中,腐敗大都仍在進行,局部形成屍蠟后,屍體其他組織,尤其是內臟,則大多已毀壞。專家認為,這是因為環境雖然乾燥,但由於屍體一部分已干化,其水分就足以供屍體的另一部分形成屍蠟。
乾屍的形成過程能夠有效地保留某些個人特徵和暴力作用的痕迹,因此具有一定的法醫學意義。
我檢查過乾屍,它身上有很明顯的暴力作用痕迹,這就是為什麼我判定彭加木是非正常死亡了。讓我震驚的是,那些暴力作用痕迹太觸目驚心了,是我那麼多年法醫生涯中罕見的。
究竟彭加木在羅布泊遇到了什麼事,乾屍身上有著怎樣驚人的暴力作用痕迹呢?是誰犯下的罪惡?最重要的是,殺人的動機是什麼?
為了讓案情明朗,我還是先簡述案情,這樣大家才會理解兇手的殺人動機。
可疑的腳印
據公開資料:1980年5月8日,彭加木帶領一支綜合科考隊進入新疆羅布泊考察,科考隊自北而南,比原計劃提前20天成功地縱貫羅布泊湖底。原定任務完成後,彭加木建議充分利用原計劃的科考時間,繼續東進科考,可是科考後期,科考隊剩下的汽油和水都只能維持2天了,他們在庫木庫都克附近紮營后,一面通過電台向當地駐軍求援,一面依靠自己力量找水。6月17日上午,彭加木留下「我向東去找水,彭17/610:30」的紙條后,獨自一人走向沙漠深處,自此再未回到營地。
彭加木失蹤不久,科考隊員曾開著越野車往東找人,開出一公里多,他們就發現了一行腳印,並認定那是彭加木的腳印。於是,科考隊員沿著腳印繼續尋找,在六公里左右外的沙包上,依然清楚地看見彭加木的腳印,可卻一直找不到人。到了深夜2點,科考隊員仍沒找到彭加木,於是不得不把他失蹤的消息用電報報告駐軍,並請駐軍立即轉告中國科學院新疆分院。
第二天(6月18日),9點56分,「4641」號直—5型直升機從720基地起飛,直升機上裝載了250公斤的水,這麼做一方面是為了找人,另一方面是為科考隊運送補給。當日12時05分,直升機在羅布泊以東發現了科考隊的宿營地,後來直升機搜索了40分鐘左右,無所發現又返回了科考隊宿營地。
第三次(6月19日),科考隊驅車外出找人,在疏勒河故道中發現一行向東的腳印。經過鑒定,腳印是皮鞋鞋印,大小正好與彭加木的一樣,彭加木出走時,正是穿著一雙翻毛皮鞋。科考隊沿著腳印追蹤到一個一米多高的土丘,並找到被撕成兩半的糖紙。糖紙是米黃色,印著「椰子奶糖青島食品廠」字樣,而彭加木曾買過那樣的糖。接著,科考隊在土丘上找到一個明顯的人坐過的痕迹,可人還是沒見著。
腳印、糖果紙、坐印是尋找彭加木時發現的關鍵線索,可此後進行一次又一次的搜索,再也沒有找到任何線索。
如今,除了彭加木,科考隊的9名隊員仍在人世,如果算上背著發報設備的戰士馬大山,那就是10個人還活著。羅布泊是偵孤島環境,若有人殺害了彭加木,那兇手肯定就是10個人中的某個人。要知道,當年要進入羅布泊,你沒有軍方的特殊通行證的話,根本不可能走進去。
可縱觀案情,有一個疑點最為明顯,那就是腳印、坐印。
彭加木失蹤時,軍方曾4次大面積、大規模地在天空與地面進行搜索,但屍體仍無蹤影,這說明屍體極可能被風沙掩蓋了。在羅布泊,風沙大是很常見的事,屍體若被風沙掩蓋了,彭加木的腳印應該完全消失才對,甚至糖紙也會被吹飛,畢竟要蓋住一個人,周圍的風沙就應該很大,那要蓋住腳印就更容易了。彭加木失蹤后的第二天、第三天,科考隊還能找到腳印,這在常起風沙的羅布泊來說,不太可能。更可疑的是,在找人的過程中,只有科考隊的人見過腳印。
當時大家為了找人,誰都沒有生疑,可若在第一次搜索未果的情況下將科考隊隔離審查,那麼疑點就能被發現了。其實,有相關部門肯定也有過懷疑,只是事隔太久,現場又被人為破壞、風沙破壞,懸案就是只能永遠是懸案了。
那麼,科考隊為什麼要撒謊?兇手真的在他們之間嗎?
真相
在這裡,我就要說明乾屍身上的暴力作用痕迹是怎樣的了——乾屍頭部有3處鈍器傷、四肢11處銳器傷、胸、腹、背部有27處銳器傷。若非人已經死了,屍體成了乾屍,那麼兇案現場一定極其血腥恐怖。
是誰呢?科考隊又為何一起撒謊找到了腳印、坐印、糖紙?
很快地,我上報了這些發現,有關部門很重視,當年限於客觀條件沒能查明真相,現在有機會了,他們就馬上安排我與當年跟彭加木一起進入羅布泊的那10個人見面,聽取案情陳述。
一開始,我便跟他們簡述了乾屍的屍檢結果,以及對案情的分析,他們一聽就慌了。這個過程是完全保密的,科考隊的隊員心理壓力大,經過長時間的辯解后,他們知道瞞不住了,這才講出了驚天真相。
根據那10個人的陳述,我得知彭加木生前患有兩種癌症,身體虛弱,脾氣壞,為人很固執,跟隊員相處也不好。那時,科考隊的補給已經不夠了,彭加木執意繼續深入羅布泊,這是要把大家帶入死亡的境地。科考隊的隊員認為,你患了絕症,活不下去了,可我們還有活路,犯不著跟你尋死。
在當時,科考隊想向軍方求援,可彭加木卻說,用直升機運水,太貴了。直升機飛行一小時,就要花兩千多元(註:這是當時的價格),從附近駐軍基地飛到這裡,來回要好幾個小時,運一趟水得花費國家上萬元資金,我們能不能自力更生,就近找水呢?可是,羅布泊的水比鬼還飄忽不定,今天這個水井有水,明天可能就幹掉了。自然而然,他們按圖索驥,沒有找到水井,其中一個搞水文地質的隊員分析,那一片地方不可能有水,科考隊自此陷入了絕境。
在那樣的環境中,人性往往會受到考驗,人與人的關係也會變得很微妙。彭加木的脾氣不好,跟隊員常吵架,他不要命的冒險行為早已導致他跟隊員積怨很深了。就在1980年6月16日(彭加木失蹤前一天),科考隊在宿營地西面百米處發現了彭加木,當時他全身是血,人已經死了。
誰殺了彭加木?
科考隊沒有一個人承認,儘管他們知道,肯定是隊伍中的一個人或者幾個人乾的,但他們都選擇了沉默。因為彭加木不同意向軍方求援,要自行在羅布泊找水,科考隊不可能活下去了,而且水跟食物也不夠分配了,死了一個人,減少了消耗,科考隊才能爭取多活一點兒時間。
事發后,科考隊掙扎了一晚上,最後決定隱瞞真相,編造一個謊言來欺騙世人。於是,他們埋掉了屍體,假說見到了腳印等等,這也就是為什麼只有科考隊見過腳印的原因。事實上,科考隊當時也覺得這個謊言太拙劣了,因為紙條說「往東」走,東是一個大方向,他們所到之處居然能見到腳印,這實在是太巧了。
至於紙條,那確實是彭加木寫的,這點在後來公開的新聞中都有提及,但也都提到了重要的一點:在確定日期上,彭加木似乎猶豫了一下,最後將16改成了17。其實,科考隊為了拖延時間及圓謊,是他們把16改成了17罷了。
一個謊言誕生,那就誕生更多的謊言,科考隊沒有辦法,只好硬頭皮演下去。同時,他們在問自己,隊伍中的哪一個人是兇手呢?彭加木身上有那麼多傷,血濺了滿地,行兇的人身上肯定會染上血跡才對。即使臉上、手上的血跡能抹去,衣服上的血跡在羅布泊中不可能馬上洗乾淨,真要找兇手的話,科考隊百分百能當場揪出來,但他們沒有那麼做。
我聽完了陳述,心情很複雜,誰對誰錯,太難判斷了。殺人,固然不對,可是不顧全隊人的安危,這又與殺人何異?在羅布泊那樣的絕境中,補給不夠了,是會死人的,要不是在失蹤案發生后,科考隊發出電報求援,他們都不會得到那250公斤的水。
這樣的案情其實破綻很多,只是沒有人會懷疑科考隊,因此外界對彭加木的失蹤猜疑不斷,案情也越來越神秘。
事實上,只要理性看待此案,便會發現以下的疑點了:
1.羅布泊風沙那麼大,屍體都不見了,腳印在彭加木失蹤第二天、第三天還能看見?
2.彭加木身患絕症,體力不好,在沒有水與食物的情況下,迷路后也不可能走出太遠,他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應該會留下明顯的標記方便別人找到他,不會一直亂轉;
3.科考隊攜帶了槍支,彭加木失蹤后,有關部門檢查過子彈少了,後來的解釋是科考隊獵殺了野駱駝。為了製作野駱駝的標本,當時他們對野駱駝剝皮取肉,只留下了骨頭。這樣一來,大家的衣服都有血,子彈的用途也被合理解釋了,可野駱駝的骨頭標本沒有火器傷,可以說是完好無損。也許子彈沒有打傷骨頭,但真要打死野駱駝,子彈進入野駱駝體內后形成的破壞力,很難不傷及骨頭;
4.恨一個人入骨,要將他殺死,捅幾刀不解氣,捅十刀總該夠了吧?為什麼彭加木身上有那麼多暴力作用痕迹?不怕血跡濺到身上嗎?
綜合案情,我懷疑科考隊員還是說了假話,子彈的用途不一定是射殺野駱駝(當時沒有法律規定不能獵殺珍稀動物)。彭加木失蹤,這是必然的,因為屍體能看出死因。如今屍體找到了,暴力作用痕迹卻那麼多,尤其是頭部的鈍器傷,很像是有人要砸碎頭骨才甘心,這樣一來,彭加木頭部如果有槍傷(事隔多年,射擊殘留物已經檢測不出來了)也很難鑒定出來了,而法醫的注意力也可能會集中在四肢與其他部位的銳器傷上。
案子進行到這裡,已經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了,我在寫好報告以後,便沒有再接觸到相關信息,連經手過的乾屍、資料等都被收上去了,如同做了一個夢。若非大自然的力量,彭加木的屍體不會被風沙捲起來,也不會被人再度發現,死亡之海的秘密就不會曝光。
在這裡,若真要我指出真兇是誰,我只能說,那是集體做案,10個人都是兇手。理由就是他們互相維護,而單人犯案的話,在那樣的環境下不可能不被發現,彭加木也有呼救的能力,他被襲擊了,總會發出聲音,宿營地的人一定會察覺。
然而,事情已經過去許多年,不需要再追究下去,有時保密也是對受害者的一種尊重。
尾聲
看到老鄧寫下的案子,我非常驚訝,這跟外界猜測的完全不一樣,如果我是當事人,可能也會選擇不公開,至少在這幾十年裡,不要影響了死者的名譽。
說實話,這件「乾屍案」很像有英國偵探小說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寫過的《東方快車謀殺案》,故事中一樣是所有人一起犯案,最後雖然大偵探波洛知道了真相,但還是並放過了那12個人,選擇了沉默。
不過,老鄧選擇沉默,我想不是為了保護兇手,而是為了保護死者,我能體會他的矛盾。因為要還死者一個公道,那就會破壞他的名譽,這樣做是死者想要的嗎?
誰也不會知道了。
(惠風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