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文化是以理性為主導的世俗文明,它賦予理性重要的地位,強調「真」,主張按事物的本來面目去認識它們(see things as they actually are)。古希臘人對美具有高度靈敏的感受激情,甚至認為美就是善。其神話充滿理想主義,而諸大家的哲學思辨卻又充滿了理性主義,由此構成了人文主義(humanism),而這就是當初最引動文藝復興學者們注意的東西,也是西方科學與哲學的來源。然而在我看來更重要的還是,希臘人特彆強調個人價值,追求自由,強調平等。就是這些個人主義文化遺產,給西方帶來了民主。所以,西方文明最寶貴的的精華——民主、科學與哲學,都來自於雅典而不是耶路撒冷。
有部好萊塢獲獎電影,名字忘記了,講的是耶穌會(Jesuit)在南美傳教的事,男主角是位傳道士,他的名言是:God is love (or love is God, I can』t remember)。托爾斯泰也說,所有宗教都有一個共同語彙,那就是愛。但在我看來,哪家宗教也沒能像基督教那樣強調對人類的愛——上帝為了贖去人類的原罪,竟然不惜把親生兒子作為燔祭。而且,那位傳教士說的 「神」,指的是正神,托爾斯泰口中的宗教,指的是是正教,並不包括鼓吹仇恨的邪教。例如猶太教就與愛無關,我翻開《舊約》一查,歪歪斜斜每頁都寫滿了「恐懼」與「仇恨」,惟獨找不到「愛」字。
在我看來,基督教文明與希臘文明之所以能夠共存於同一社會中,是因為它們分別代表了人性的兩極。前段時間BBC作了個節目,介紹英國內戰時的兩大派「圓頭黨」與「騎士黨」(Roundheads vs Cavaliers),圓頭黨是苦吃苦做、節儉克己的清教徒,而騎士黨則是奢侈揮霍、講究享受、愛出風頭的貴族們。 影片編導採訪了許多觀眾,問他們心儀哪一派,兩派的擁躉人數基本相當,由此可見,人性中天然就存在著「希臘因子」與「基督教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