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蘆笛 麥克馬洪線是合法的中印邊界么?(十三)(十四)

作者:light12  於 2011-2-18 21:2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

時間: 2011-2-17 周四, 上午6:52
作者:蘆笛 在 蘆笛自治區 發貼, 來自 海納百川

辛亥自屠大概是十三世達賴喇嘛做夢也沒想到的佛陀贈送的厚禮。他不但藉此逃過了其後身十四世達賴喇嘛終生流亡的命運,返回拉薩重作神王,而且逆趙爾豐之道而用之,實行自己的「推進政策」,試圖把廣袤的「川邊」地區收入版圖。對這戰略意圖,他在1913年發布的「獨立宣言」中已經說得清清楚楚了:「我現在正處於把中國軍隊的殘部從西藏東部的多、康地區驅逐出去的過程中。」西藏不但從此成了一個事實上的獨立國家凡40年,而且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還是中國的敵國。

這段時間中國與西藏的關係實質是什麼,實在是難說清楚,完全取決於各人視角。

在藏獨人士看來,上文介紹的川軍與滇軍的西征,當然是國際戰爭。但若作此理解,那就是中國反對西藏入侵「川滇邊特區」的反侵略戰爭,上文已經解釋過了,趙爾豐並沒在西藏境內改土歸流。他推行行政改革的地區,除了瞻對一個地方原歸噶廈政府管理外,原來都由當地土司治理,與噶廈並無隸屬關係。但據趙爾豐當時發布的檄文,瞻對原屬四川,是朝廷賞給西藏的。光緒二十年,當地叛亂,西藏丟失了該地,現在朝廷派兵收回,當然應該屬於朝廷,「藏官畏爾豐威,獻戶籍去」[13]。此說能否成立,當然值得研究,但即使不能成立,爭議地域也就只有瞻對一地。「川滇邊特區」的絕大部份地域原來都不是噶廈政府的轄區,許多地區完全就是無主地帶,用趙爾豐的話來說:「地方數千里,籍曠古不化之野番。」換用現代語來說,那些地方「自古以來」就沒有明確的國家歸屬。當時的國際慣例是捷足者先得。既然中國已經在那兒設官分治,西藏就再沒理由奪走了。藏獨朋友若要堅持那是國際戰爭,恐怕也得同時承認那是西藏發動的侵略戰爭,而十三世達賴喇嘛的獨立宣言同時也是侵略宣言與「種族凈化」(ethnic cleansing)宣言。

在大一統人士看來,那當然是「平叛戰爭」,「叛亂」不但發生在川邊,而且發生在西藏。可前文已經講過了,西藏的「叛亂」,在我看來完全是辛亥革命的一部份,只是把「驅逐韃虜,恢復中華」改為「驅逐漢人,恢復西藏」罷了。為何武昌兵變不是「叛亂」而是「起義」,而西藏與川邊的暴動反倒要被稱為「叛亂」涅?好像後者的草根性還要遠遠強過前者吧?既然兵變都可以冒充「人民起義」,為何人家十足十的人民起義反而不能?

竊以為,西藏發生的騷亂,除了多了種族與文化衝突的特殊因素外,基本應該屬於辛亥引出來的軍閥割據與混戰的一部份。十三世達賴喇嘛武力割據西藏並向川邊地區擴張,與張作霖父子武力割據東北並向關內擴張並無不同。其區別只在於達賴喇嘛野心有限,只想把權力擴張到整個「大西藏」,而張氏父子想統治全中國而已。

這當然只是我個人的理解,並不敢強加於人。大約只要人類存在一天,這問題就會爭論下去。可以肯定的只是幾個事實:

第一, 當時西藏全力提防的唯一敵國,便是中國。官方所謂「十三世達賴喇嘛想回歸祖國」云云,完全是只有智障者才會相信的意淫宣傳。

第二, 這種敵意極不對稱,西藏統治者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提防中國入侵,但中國人正忙於自相殘殺,根本不以西藏那寡苦高寒的地方為念,與西藏有武裝衝突的只有較小的地方軍閥。

第三, 西藏之所以今日還是中國的一部份,只不過(purely and solely)是因為西藏人沒想到去國際上宣布獨立、並與西方國家建交罷了。如果西藏這麼做,忙於自相殘殺的中國人根本無力制止。在中國內戰結束后,無論新政府怎樣強大,也絕無可能改變幾十年的既成事實。

許多作者包括王力雄先生都指出過最後一條,它大概也是最令藏獨人士後悔乃至埋怨的前輩的失誤。論者們都把這失誤歸咎於天然的封閉環境造成的西藏統治者「躲進小樓成一統」的偏安心態(起碼我看過的西方論著與王力雄的《天葬》似乎都這麼說)。這當然不錯,但忽略了重要的一條:英國人沒有教唆西藏人去國際上宣布獨立。如果統治印度的不是英國人而是俄國人,那麼西藏早就走上外蒙的道路了,再鐵桿的愛國志士也沒本事去把它拿回來。

這就是文明帝國主義與爛污帝國主義的區別。我已經反覆在前文說過,有無契約觀念與信義感,是區分兩類帝國主義的標準之一。英國於1906年與1907年簽訂的兩個國際條約(尤其是后一個),捆住了它的手腳。如果沒有這兩個條約,或是英國人像俄國人那樣爛污,那麼英國人完全可以煽動西藏在國際上正式宣布獨立,並帶頭承認它。此時穩健派原有的一切顧慮已不復存在:中國已經自爆,再不是什麼不可輕易結仇的大國了;而且,中國的自爆也解除了它對西藏的威脅,西藏獨立后完全可以保衛自己,並不需要英國承擔其防務。因此,英國若煽動西藏獨立了,等於白得一個友好的緩衝國,那又何樂而不為?

即使要尊重國際條約,那英國人最顧忌的還是1907年與俄國簽訂的條約。但就連這最有力的束縛也在1921年給解除了——是年,英國和蘇俄雙方宣布廢除該條約。而國共兩黨受蘇俄唆使,恰在此後接連煽起一系列大規模反英運動:香港海員大罷工、五卅慘案、沙基慘案、省港大罷工、收回漢口、九江英租界、南京事件,等等。如果英國想報復中國,只需告訴西藏人:你們想要永久杜絕中國人的貪慾嗎?再簡單不過,去申請加入國聯就行了,那就是專門保護弱國不受大國欺負的國際組織。以後中國若再來侵略你們,我們一定會在國聯為你們主持公道。西藏人聽了還能不腳後跟跑朝前?他們一直沒這麼干,只是因為不懂西方遊戲規則而已。英國人雖是此道行家,但還是沒有這麼做。

這當然不是說英國人是天使,文明帝國主義國家中也有爛污分子,其與爛污帝國主義國家的區別是,前者是部份或斷續爛污,後者是整體全時爛污。前者乾的爛污事體多是爛污分子一時一地搗鬼,而後者則是集體持續行為。西姆拉會議前後「推進派」的一系列貓膩就最能說明這一點:不但印度政府欺騙英國政府,英國政府也欺騙議會。之所以需要欺騙,就是因為正派人在文明國家中總能發出聲音,因而或多或少對爛污分子有點約束,哪怕是在弱肉強食的帝國主義時代也如此。

上文說過,中國軍隊進駐日馬,引起了推進派的鼓噪。但印度總督哈定反對向北推進。中國的輝煌自爆卻讓他變成了推進派。他向倫敦提出,應該把「外線」儘可能地向北推,把山麓地區的部族地域都包括進去,但不必標定「外線」,「內線」也不必改變,其目的是「保護部族不受未經挑釁的侵略,並預防他們侵犯我們的或是中國人的領土」 [85],這話清楚地表明,所謂「內線」才是當時印度帝國的實際邊界,而「外線」與「內線」之間的地域實際上是被英國人當成了分開中英邊界的緩衝帶。

於是,在1911年和1912年間,印度政府組織了幾次越過「外線」進入喜馬拉雅山麓地區的遠征,印軍總參謀部給測繪人員發了份備忘錄,要他們記住戰略需要,提出一條遵循分水嶺原則的邊界,把雅魯藏布江、羅西特河以及伊洛瓦底江的支流統統划入印度一側 [86]。

自從推進到阿薩姆平原上以後,英國人一直認為,印度帝國的邊界是沿著山腳走的,山麓地區尤其是達旺林帶是中國的領土,因此,英國政府為了避免引來中國抗議並在國會中惹上麻煩,上述活動都是秘密進行的。當英國反對黨議員聽到風聲后,在下院質問政府為何未經國會批准就在部族地帶開展活動,政府竟然欺騙國會,說那個區域並不在「外線」以外而是在「外線」以內。那位議員當即拿出地圖反駁,政府竟然抵賴,說那地圖畫得不準確,並向國會保證,印度政府並不想擴大行政管理區域,云云 [87]。從這插曲中可以看出,民主帝國主義國家即使是在推行侵略政策時,也沒有國人的一元化頭腦(所謂「整體思維」)想象的那麼簡單。

俄國人趁火打劫更是刺激了推進派的領土野心。辛亥醜劇爆發后,俄國立刻派軍隊進入庫倫,培植親俄勢力,發放大批武器,並強佔了唐努烏梁海。1911年11月30日,在俄國人一手導演下,外蒙古宣告「獨立」。俄蒙軍隊包圍了清政府駐庫倫的辦事大臣衙門,解除了清軍武裝,並將辦事大臣及其隨從人員押送出境。次年11月3日,俄國與外蒙古當局簽訂《俄蒙協約》,規定由俄國扶助外蒙古「自治」以及訓練外蒙古軍隊;外蒙不得允許中國軍隊入境,不準華人移居外蒙;外蒙准許俄人享受廣泛的特權諸如如自由居住來往,經商、開礦、務農、開設銀行、郵局,等等,使外蒙淪為俄國殖民地。民國外交部經過與俄國人的艱難談判,才爭取到外蒙放棄「獨立」,俄國承認中國對外蒙的宗主權,中國承認外蒙的自治權,中俄雙方於1913年11月4日簽約。

俄國的榜樣給了英國人靈感。英國外交部1912年8月的一份備忘錄說,英國政府的目的是,「將西藏置於在現實中絕對依附於印度的位置,同時在名義上仍是處於中國的宗主權下的自治邦,以及建立一種將中國和俄國都排除在外的有效機制」 [88]。其具體目標是兩個,一是讓西藏變成英國的附庸,二是將英國與西藏的邊界向北推。很明顯,如果英國政府把這要求直接向西藏政府提出來,那就雙重違反了英國在1907年與俄國的條約中作的保證——既沒有尊重西藏領土完整,又沒有經過中國的中介便與西藏直接談判。

英國人繞過這兩個障礙的花招,充分地反映了「文明人的老奸巨猾」——即使玩貓膩,也必須循規蹈矩,在遊戲規則裡面玩。他們利用了當時中國與西藏之間的戰事,以和事老身份出場,邀請中國和西藏代表於1913年10月到印度的西姆拉開三方會議。英國政府告訴國會,他們在會上扮演的是 「誠實的中間人」的角色 [89]。

參加會議的英方代表是印度外交部長麥克馬洪(Sir Henry McMahon),中方代表是西藏宣撫使陳貽範,西藏代表為十三世達賴特使倫欽夏托拉:





英國人扮演的是和事老,因此提出來的協定草案表面上完全是為了調解中國與西藏的關係,其重要條款如下:

「第二條,英國和中國政府承認西藏處於中國的宗主權之下,也承認外藏的自治,保證尊重該國的領土完整,不干涉外藏的行政(包括達賴喇嘛的選擇與坐床),這些權利應該屬於西藏的拉薩政府。

中國政府保證不把西藏改為中國的一個省。英國政府保證不吞併西藏或其任何一部份。

第三條,中國政府承認,由於西藏的地理位置,英國對於一個有效的西藏政府的存在以及維護印度及鄰國邊境的鄰近地區的和平與秩序具有特殊興趣,中國政府保證,除了本協定的第四條規定以外,不派軍隊進入外藏,不派駐文官或軍官,不在該國建立殖民地。如果在本協定簽字之日有這類軍隊或官員在外藏居留,應在不超過三個月的期限內撤走。

英國政府保證不在西藏派駐軍官或文官(不包括1904年9月7日英國與西藏的協定中的有關規定)或任何軍隊(不包括商務代表的衛隊),也不在該國建立殖民地。

第四條,上條規定不禁止中國高級官員以及適當的衛隊如過去那樣繼續駐於拉薩,但在此規定上述衛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超過300人。

第五條,中國和西藏政府保證,除非按1904年9月7日的英藏協定與1906年4月26日的英中協定的規定,他們不與對方或與任何別的國家舉行關於西藏的談判或簽訂任何協定。

第六條,1906年4月27日的英中協定之第三條在此取消。各方均理解,1904年9月7日英藏協定中第四條D款中所用的「外國」一語不包括中國。

給予英國商務的待遇不得低於給中國或最惠國商務的待遇。

……

第九條,為達到本協定的目的,西藏的邊界以及外藏與內藏的邊界將於在此所附的地圖上以紅色和藍色分別標出。

本協定的任何內容都不得用於損害西藏政府現今在內藏擁有的權利,這些權利包括挑選和任命寺廟的高級僧侶,以及保有對影響宗教機構的一切事務的完全控制。

……

附件目錄

……

交換的照會大致內容如下:

1、 締約各方理解,西藏構成了中國領土的一部份。

2、 在達賴喇嘛由西藏政府選出並坐床后,西藏政府將通知中國政府,中國政府在拉薩的代表再將與其尊嚴相符合的封號正式授予尊者,這些封號由中國政府頒與。

3、 各方也理解,挑選和任命外藏的所有官員的權利屬於西藏政府。

4、 外藏在中國國會或其他任何類似機構中不派代表。」 [90]

這條約真是狡猾之極。把西藏劃為「內藏」與「外藏」,雖是學俄國人把蒙古分為「內蒙」與「外蒙」,但更符合中國當時的情況。那陣子中國並未與蒙古打鬥,也不存在外蒙來侵奪內蒙地盤的問題,所謂「內外蒙」完全是毛子人為劃分的。西藏的問題可不是這樣。前文已經介紹過,清時西藏的疆域比後來的西藏自治區小得多,而且清廷對西藏與「川滇邊」的政策也不同,改土歸流只限於不屬西藏噶廈政府管轄的「川滇邊」。辛亥蠢動發生后,藏軍將漢官漢軍統統逐出西藏,還向「川滇邊」擴張,引來了中國的反擊。在這種情況下,英國人提出劃分內外藏,確實很像調和中國與西藏的糾紛,而提出來的條款也貌似回到了清廷與西藏的關係上去:中國政府派高官帶衛隊駐藏,但不派兵入藏,也不干涉西藏政務,達賴喇嘛的封號也由中國政府正式授予。

在當時的情形下,這似乎是中國能爭到的最好的結果了——中方連失去的川邊地區都無力全部收復,遑論衛藏,最怕的還是西藏趁機獨立或是變成英國的保護國。條約好歹還確保了中國對「外藏」的宗主權,而且各方還在附件中承認西藏是中國領土的一部份(估計是陳貽範發的照會被其他兩方接受了,同意列在附件中)。無怪乎陳貽範要同意草簽該約,而無論是中國還是西藏代表的注意力,都集中到「內外藏」邊界怎麼劃分上去。西藏人沒要求正式的獨立(那是英國當時無法答應的,因為有過去的條約限制),一心只想用條約的形式把他們搶來的領土固定下來(英國人畫出來的「外藏」的幅員基本也就是今日的西藏自治區),而中方代表又覺得吃虧太大——川邊原來並不在噶廈政府的管轄下,於是這就成了漢藏雙方的爭執焦點,最後也是因此談崩的。

陳貽範大概沒看出以下惡果:

第一, 所謂「宗主權」可以被提升為主權,中英1906年條約限制了外國對西藏內政的干涉,卻未對中國的權利作任何束縛,因此中國可以將宗主權提升為主權。但此條約卻明確具體地限制了中國對西藏內政的干涉,從而取消了這種可能性。

第二, 協定第五條甚至剝奪了中國與西藏的談判權利,因而排除了雙方通過談判改約的可能。

第三, 英方在再次「保證尊重西藏領土完整,保證不吞併西藏的任何一部份」的動聽言辭下,以為「內外藏」劃界為由,偷偷塞進了中英邊界線。為避免引起中方注意,除了在條約文本中隻字不提中英邊界問題外,在條約所附的地圖上也只標出「內藏」、「外藏」、「中國」等地名,竟然連「英屬印度」的字樣都未標出,只是用紅線標出了整個西藏(亦即內外藏加在一起)的邊界。中方若把它當成單純的內外藏劃界,沒有意識到那划的同時也是中英邊界,一旦簽了字,也就同時批准了中英邊界,而那邊界線非但不是英屬帝國的實際管轄線(所謂內線),甚至也不是它過去聲稱的邊境線(所謂「外線」),而是從山腳下向北向東推進了許多。

麥克馬洪線是合法的中印邊界線么?(十四)    時間: 2011-2-18 周五, 上午4:16

作者:蘆笛 在 蘆笛自治區 發貼,

當然也不能說陳貽範受了騙,英國佬實在太狡猾了。他們拿給陳貽範看的那張地圖很小,沒有什麼細節,也未配上文字說明(一般簽訂邊界條約都既要有詳細地圖,又必須配以文字說明,詳盡解釋邊界的走向)。圖上用紅線畫出了整個西藏的邊界,用藍線畫出內外藏的邊界。但那紅線的南面部份其實是中國與克什米爾、尼泊爾、錫金、不丹、英屬印度、英屬緬甸的邊界,也就是所謂的「麥克馬洪線」。陳貽範的注意力大概全集中在「內藏」與「外藏」的劃分上去了,於是便和其他兩方代表在地圖上籤了名。但陳只是草簽,亦即只簽了名但未蓋章,而英藏代表則簽名蓋章。類似的地圖還有一份,但只有英藏雙方的簽名蓋章,沒有陳的簽名。 [91]

真正詳細的地圖(1英寸等於8英里),是英藏雙方在背著中國的秘密會談后簽的,作為1914年3月23-24日簽訂的《英藏協定》附件。該協定根本不能算是西姆拉會議的產物,連印度學者都說:「那協定是英國與西藏通過秘密談判后達成的,不在西姆拉會議的範圍內。西姆拉會議是為通過三方談判解決西藏問題、不是為了雙方討論印度-西藏邊界問題而召開的。」 [92]

根據英國與西藏秘密劃定的邊界線,在中英邊界西段,阿克賽欽被劃在西藏境內(那是因為英國人怕它日後被毛子搶走,所以把它劃在新疆之外);而在中英邊界東段,該線從不丹東北角開始,以喜馬拉雅山山脊為界,向東延伸,直到雲南境內高黎貢山北段的伊索拉西山口(Issue Razi Pass) [93],與英國過去在談判中緬邊界時提出來的「紫色線」相接,把達旺林帶、察隅、江心坡以北等地域統統劃出了中國版圖。這條線被英國政府後來說成是在西姆拉會議上出示給陳貽範的那條紅線。 [94]

因為中印邊界武裝衝突,此線廣為人知(大概麥克馬洪本人生前做夢也沒想到他的傑作會轟動世界,變成國際學術界的研究課題)。但一般所稱的「麥克馬洪線」,指的只是中印邊界東段這一段,因此許多人都不知道它其實包括中巴邊界、中印邊界西段、中段和東段,以及中緬邊界北段。為避免混亂,茲將中印邊界東段那段稱為「狹義麥線」,將整個麥線稱為「廣義麥線」。

廣義麥線恰是後來周恩來含淚請求尼赫魯開恩而始終未能求到的最高目標。中共政府的一貫立場,就是一律無條件接受當年帝國主義國家官方甚至民間提出的最苛刻的邊界線,並動用其宣傳工具以及海外黨衛軍,證明外國官方甚至民間的「地圖開疆」就是有理,線外地域並不處於中國的「實際控制」之下,完全是漢奸們畫餅充饑。

本著這一神聖的愛國主義原則,中共在與巴基斯坦談判時,無視英方正式提出過的馬戛爾尼-麥克唐納線,以及英國外交部一度醞釀、但未提出的以喀喇崑崙山脈為界的更優惠的邊界線,卻接受了英國民間私下嚷嚷的詹森-阿達線,把崑崙山脈以南、喀喇崑崙山脈以北的大片地域,跪獻給弱國巴基斯坦;在與緬甸談判時,中共既接受了麥克馬洪線東段,又接受了英方提出的紫色線,把滇西北的萬里河山跪獻給弱國緬甸;而在與印度長達幾年的談判中,周恩來磕頭作揖,苦苦哀求尼赫魯接受麥克馬洪線,在西段將阿克賽欽划給中國,在東段把藏南划給印度。可惜印度人胃口太大,在西段要按詹森線划,逼著中國放棄新藏戰略公路,在東段要按麥克馬洪線划,還要越過麥線擴張,這才突破了毛周幾乎不存在的賣國底線,構成了無法打破的僵局,最終演成流血衝突。

我想,周恩來如果有點起碼業務知識,知道廣義麥線是怎麼畫的(如本系列續篇《中印交惡:毛主席賣國結仇革命外交路線的偉大勝利》將要揭示的,這位中國有過的最偉大的外交家一點都不知道),大概應該痛恨袁世凱斷然拒絕批准西姆拉條約,從而為他製造了無法打破的僵局吧?的確,如果老袁批准了該條約,廣義麥線也就成了中英之間正式確定的邊界,中印之間就如周恩來在中印蜜月期間聲稱的那樣,「沒有邊界問題」,而印度人也就沒有理由來爭阿克賽欽,那麼,「印度中國是兄弟」的響徹雲天的口號,豈不是要從50年代一直呼喊到現在,又何至於勞動趙朴初「哭東尼」(赫魯曉夫下台後,趙朴初寫了《某公三哭》的散曲,以赫魯曉夫的口氣哭「三尼」——肯尼迪、尼赫魯與尼基塔•赫魯曉夫。中國的無聊文痞怎麼這麼多?連佛學深湛的趙居士也嫻於阿Q精神勝利法,造這種輕薄口舌孽)?

可惜賣國賊老袁沒有毛周「解衣衣人,推食食人」的高風亮節,在得知陳貽範草簽(initial)了該約后勃然大怒,立即宣布中國政府不同意該協定,並嚴厲申斥了陳貽範的越權行為。其實陳貽範還是夠謹慎的了,在簽名旁邊特地註明了「基於對草簽與正式簽字是兩件不同的事的明確理解」 [95]。連鬼子都說,陳是個精練的有經驗的外交官,駐節倫敦多年 [96],草簽與正式簽字也確實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根本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然而他仍被老袁痛斥得垂頭喪氣,連麥克馬洪都知道此後再無可能讓他作什麼讓步了。英國鬼子畢竟不是日本鬼子,對方不簽字也就毫無辦法,不會像日置益那樣,以最後通牒逼迫老袁簽訂二十一條。

在我看來,老陳與老袁的區別,在於兩人對局勢的預估不一樣。兩人的分歧並不是為中英劃界——連陳貽範都沒察覺英國人偷偷塞入的私貨,沒看到地圖的老袁又從何知曉?主要問題還是是否同意劃分內外藏。

竊以為,如不涉及中英劃界,則按英國人的建議劃分內外藏也無不可。老陳需要力爭的,只是把條約的第二條改為「中國保證不將外藏改為一個省」,如此則保留了將「內藏」改為省份的權利;將不許中國與西藏談判的第五條改為「西藏不得享有外交權,一切對外談判必須由中國政府進行」;將第九條加上說明:「該圖標出的西藏與印度帝國的邊界僅為示意用,無法律約束作用。藏印邊界容中英兩國政府日後再議。」則那條約也就會變成對中國有利了。蓋簽約的好處,是讓拉薩政府與英國都承認西藏是中國領土的一部份,從法律上堵死西藏獨立的路。沒有這一條,則保住西藏的希望就得全靠藏人的糊塗與英國人的恩賜了。這兩個因素完全是一種邏輯電路上的「與門」關係——只要英、藏任意一方不滿足該條件,則西藏便無法保住(也可以說是一種「或門」關係——英、藏任意一方動作都可觸發西藏獨立)。概率如此小的事件竟然沒發生,完全是一種sheer luck。

這大概就是老陳的考慮,他對局勢的發展的預估或許比較悲觀,知道國家面臨著空前險惡的危機,能保住中國對西藏的名義上的宗主權就算上上大吉。據馬克斯韋爾轉述,當時在印度的中國間諜陸興治(音譯,Lu Hsing-chi)說:「吾國刻下至為虛弱,邦交複雜艱難,財政困窘。然西藏於川滇兩省均至關重要,吾輩當在此會議上鞠躬盡瘁。」 [97] 這或許也就是與他密切合作的老陳的考慮吧。

老袁則可能對未來比較樂觀,也如老蔣一樣,「犧牲未到最後關頭,絕不輕言犧牲」。他之所以同意劃分內外蒙,讓外蒙「自治」,中國只保留名義上的宗主權,是因為老毛子已經軍事佔領了外蒙並已扶持外蒙「獨立」。如不同意,那就只有和毛子開戰,非但無法收回外蒙,還很可能傾覆社稷。但西藏的問題不一樣,英國人並未武裝佔領之,達賴喇嘛的「獨立」似乎也沒有英國背景。在這種情況下,又何必乖乖俯首聽英國人指揮,同意劃分內外藏,放棄對外藏的管轄權?何況舊約俱在,英國總不至於公然違約,支持西藏獨立。雖然中國刻下虛弱至極,危機四伏,但只要國民團結一心,發奮為雄,度過難關,日後強大起來,要收回「本弱」的「藏番」易事耳。

以上當然是我的管窺蠡測,不過,一年後老袁被日本人逼著簽了二十一條,發給全國官員的秘密文告說的大致也就是這個意思。他對中國還是挺有信心的,要不然也就不會去做那洪憲皇帝了。

後來的事態發展證明悲觀的估計是正確的。在此後將近40年的光陰里,中國一直沒有度過難關。那「或門電路」居然沒有被觸發,只能用尹昌衡輩在當時的電報里說的「天佑皇漢」來解釋。但依區區愚見,難關至今仍未度過,比較明智的治藏策,還是上述修正了的「西姆拉條約」,中央只負責西藏的國防與外交,由西藏實行高度自治。這話早就說過無數次,在此不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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