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蘆笛 麥克馬洪線是合法的中印邊界線么?(三)

作者:light12  於 2011-1-29 03:5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

時間: 27 1 2011 19:41  

作者:蘆笛 在 蘆笛自治區 發貼, 來自 海納百川


丁一夫先生大概絕不會意識到,他的胡說八道恰好命中了印度人的死穴,那就是無論在中印邊界的西段還是東段,印度比中國更沒有資格聲稱那些爭議領土「自古以來」就是他們的。

丁先生(或許還有那蠢嫗)可以說的無非是,那些領土就算不是印度的,也是西藏的,跟中國無相干。上面已經說過了,當時的國際社會不但認為中國對西藏享有宗主權,而且將西藏視為The Chinese Empire的一部份(請參考下面將要附上的英國人在18世紀末繪製的印度地圖)。就算忽略這點不計,現在的問題是,今天不是西藏與中國爭領土,而是印度與中國爭領土。如果說今日中國沒有法理權利繼承原來的藩屬國的領土,那麼印度就更沒有法理權利染指今日中印的爭議領土,因為那些地區「自古以來」不但不是印度的直轄領土,而且從來不是印度的藩屬。

丁先生說得很對,印度與中國原來並非鄰國,但這是因為印度原來與新疆和西藏都不接壤,看一眼英國人繪製的1700-1792年間的印度地圖便能洞察這一鐵的事實:





18世紀的印度四分五裂,是多國殖民地,莫卧兒帝國已極度衰弱,可以說是名存實亡了,只是該地圖沒繪出那些林立的小國。即使如此,也足以說明問題了。請注意圖中用黃色粗線加綠點標出的莫卧兒帝國大致的北部疆界,它與中華帝國(Chinese Empire)根本就不接壤,從西北到東南隔著一系列國家,依次為:克什米爾、尼泊爾、不丹與阿薩姆。克什米爾上文已經介紹過,它與中國接壤的部份是拉達克,該國是西藏的附庸國,其人種、語言與宗教都與西藏本部高度同源,但在19世紀中葉被多格拉并吞,成了克什米爾的一部份。即使在此之後,克什米爾仍然是部份獨立的所謂「土邦」,並不屬於「英屬印度」(解釋見下),尼泊爾則是中國的藩屬,不丹則是西藏的藩屬,阿薩姆原名「阿豪姆王國」,位於後來的中印邊界東段爭議領土(亦即中國的藏南,印度如今所謂「阿魯納恰爾邦」)之南,是一個獨立的傣族國家,一直成功地抵禦了莫卧兒帝國的入侵,但在1817年被緬甸征服,1822年變為緬甸的一個省,1826年第一次英緬戰爭結束后,逐漸被英國吞併,成為英屬印度的一部份,印度獨立后變成了印度共和國的一個邦。

因此,印度和中國之間原來確實隔著一系列的國家,這些國家「自古以來」直到19世紀初就不是「印度的神聖領土」,那時根本就沒有什麼「中印邊界西段」和「中印邊界東段」之說。19世紀以後,英國人吞併了阿薩姆,造出了「英屬印度」與藏南的邊界,也就是如今的「中印邊界東段」,而英國人將克什米爾化為藩屬國(「土邦」),造出了「英屬印度帝國」與新疆的邊界,也就是如今的「中印邊界西段」。因此,這些邊界都是英國人侵略人為製造出來的。

還不僅此,如果說印度共和國有資格接管原屬「英屬印度」的阿薩姆,那它又是否有資格接管克什米爾那個半獨立的「土邦」?

要說清這個問題,就得先解釋「英屬印度」(British India)、「英屬印度帝國」與如今的「印度共和國」的區別。把這些完全不同的概念混為一談,就是丁一夫(或許還有那蠢嫗)胡說八道的根據,也是自印度前總理尼赫魯以下的一代代前赴後繼的阿三們慣用的障眼法。可悲的是,自人民的好總理以下一代代前赴後繼的中國痞子「外交家」們,似乎從來也就沒弄清這些概念,至今貌似仍然如此,反正本人看過的官方文告從未提示過痞子們具有最起碼的專業知識。

在舊作中,我多次指出用西方來的一系列觀念去解釋古代中國國情民俗的荒唐,屢屢譏笑中共動輒聲稱「某某地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神聖領土」。但我沒有機會指出,印度在這些方面比中國更原始落後(亦即偏離西方觀念和行事準則更遠)。從國際法(也就是西方發明的處理民族國家之間關係的準則)的角度來看,直到印度獨立之前,世人所謂「印度」,其實是類似「印度次大陸」那樣的地理名稱,連country都不能算,遑論nation。尼赫魯所謂「阿克賽欽自古以來就是印度領土」的聲稱,比中國類似的聲稱更可笑萬倍。

如所周知,中國的特點是,儘管治亂交替,中國這片地方「自古以來」總是由一個或數個強大的政府的治理。大一統的朝代就不必說了,即使是群雄並起、逐鹿中原之時,它也從未崩解成幾百個小國家。這與印度可完全是兩回事。「自古以來」,印度次大陸上就從未形成過一個統一的國家。印度半島在歷史上只是幾乎統一過兩次,第一次是公元前3世紀孔雀王朝的阿育王統一了除邁索爾地區之外的印度半島。但阿育王死後國家立即分崩離析。第二次是蒙古人在16世紀建立的莫卧兒帝國幾乎統一了整個印度半島。但莫卧兒帝國不久就衰敗了,葡萄牙、法國、英國等殖民帝國相繼入侵,印度半島上列國林立,英國人經過數百年的攻城掠地,最終建立了一個龐大的「英屬印度帝國」(British Indian Empire,or British Raj) ,由維多利亞女王出任「印度皇帝」。從民族、語言、宗教、歷史文化、地理等無論哪一個角度來看,這所謂「英屬印度帝國」都是個不折不扣的大雜燴,它包括現在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國、緬甸以及位於波斯灣的特魯希爾,甚至一度包括非洲的索馬利亞與東南亞的新加坡。您說它與現在的「印度共和國」能是同一個概念么?

這是從地域來看,從主權來看就更複雜了,「英屬印度帝國」(British Indian Empire)由「英屬印度」(British India)與「土邦」(Native States or Princely States)兩大部份組成。英國議會於1889年通過的「解釋法案」對此作了明確定義:

「『英屬印度』(British India)一語,指的應是女皇陛下通過印度總督或是通過總督下屬的所有總督或其他官員統治的所有領土與地區。『印度』(India)一語,指的應該是英屬印度與處於女王陛下的宗主權之下的所有土邦的領土加在一起,女王陛下的宗主權通過印度總督或其下屬總督或任何其他官員行使。」[5] (翻譯說明:這兒的「印度總督」原文是Governor-general of India,而他下屬的「總督」的原文是Governor,中文辭彙貧乏,是以無法從字面明確區分這兩者。若要從字面區分,似乎只能把前者翻譯為「總總督」,後者翻譯為「總督」)。

所以,中文所用的「英屬印度」是一個很含混的概念,與「英屬印度帝國」混淆不清。其實按英國國會的定義,只有「英屬印度」才是英王的領土,由印度總督代表女王治理,而「土邦」則只是英王的藩屬國,英王對之只享有宗主權,不享有主權。印度獨立時,有將近600個土邦存在,其總面積佔印度面積的五分之二。

這就出來個問題:印度從原來的「英屬印度」(British India)中獨立出來后,到底有什麼理由去并吞那些並不屬於英屬印度的土邦國家,把它們納入印度共和國的疆域之內?這比越南獨立后想去吞併寮國與柬埔寨還沒道理——好歹越寮柬原來的地位還是平級的,都是法國殖民地,而英屬印度與土邦印度在法律地位上根本不同級,一是殖民地,一是藩屬國,前者毫無主權可言,後者則只是喪失了對外的主權而已。要說誰更有資格獨立,應該是土邦印度而不是英屬印度。與中國就更不能相比了——辛亥革命不是民族獨立運動而是改朝換代,中華民國的主權是清廷和平讓渡的,因此它仍然是西藏的宗主國。宗主國將藩屬改為直接治理的領土,總比殖民地去吞併原來的半獨立國家要更有理由吧?

更何況無論是從種族、民族、語言、宗教、歷史、文化、生活方式等哪一個方面來看,印度共和國根本就沒有理由是一個統一的國家,印度的主要民族是Hindustani people,僅占人口的46.3%,其他種族和民族之繁多,大概沒誰能弄清楚,光是官方承認的語言就有20多種,信仰的宗教也是五花八門。除了英國人,誰也沒本事把這種大雜燴統一在一個帝國內。靠英國人搭起了一個統一國家的框架,還有什麼理由覥顏自稱「某某地區自古以來就是印度的神聖領土」?皮之不存,毛將焉附?請問您說的那個「自古以來」的印度國家到底在where啊?作為一個地區,印度當然自古以來就存在;作為一種文化,印度文明之古老之輝煌,令華夏文明望塵莫及。然而作為一個國家,不要說是nation,就說country也罷,印度實際上是直至近代才出現的,還全靠英國人幫忙,有什麼好吹的涅?

ZT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1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1 人)

評論 (0 個評論)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6-18 00:56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