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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學聖經(7.30) ---- 神的光照

作者:YRose  於 2012-7-30 21:3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關鍵詞:, , 聖經

     凡日光沒法照到的房屋,便需要醫生;照樣,不肯讓主真光照射的,其靈魂必有病痛。―― 司布真

希臘國王亞歷山大去見一著名哲學家Diogeaes,他正睡在一口大瓦缸中,過隱士的生活。王問他有何要求?回答:『我一無所求,只求你站開,不要擋住陽光,免得我失去你所不能給的東西。』雖貴為國王,他也不能給人陽光。

【心要向神敞開】神的光只能照亮向祂敞開的人。人向神若不是敞開的,就沒有法子得著神的光。這就像太陽原是充滿了光來普照這一個世界的,可是,我們如果坐在房子里,把門窗全掩閉起來,光就不能進來照亮我們。難處不在光身上,難處是在人身上。光只能照亮向它敞開的人。物質的光如此,屬靈的光也如此。

【得著光照並非難事】光有它一定的律。向著光敞開的人,光就照亮他;敞開有多少,光照也有多少。這是一定的律。我們即使在房間里把門窗全關了,但只要有一條縫,光還會射進來。所以得著光並不是困難的事,只要順著這個律,就能得著光。反之,違反了光的律,就怎麼也得不著光。

【靈里的看見至少有三件要素】第一就是啟示,啟示的意義就是打開,或者說除去遮蓋。比方說這柜子里有一本書,你看不見,因為有遮蓋,非得打開你纔得看。第二是亮光,如果這房子里沒有太陽光,也沒有燈光,東西雖然放在你面前,你也無法看見。第三是睜開的眼睛,東西可以不遮蓋,也可以有亮光,而眼睛若閉著,就無法看見。屬靈的看見也是一樣的。聖靈借著啟示,將基督里的實際打開給人看時,同時也光照人魂里的心思。心思是人裡面的眼睛。─ 俞成華《生命的信息》

【前景看起來更明亮】當活動畫景要移到觀眾前面時,藝術家會把房間的燈弄暗,好讓畫面更清楚;神有時也會使我們在地上所處的環境變幽暗,祂熄滅這個燈、那個燈,然後使那更美之地的光輝和榮耀映在我們靈魂之前。

【得著話中之光的條件】聖經就是光,要享有這光的首要條件是:由衷地渴望行在神的道中。「聽神之道而遵行的人有福」(路十一28)。光是聽神之道或懂神之道並非有福,除非我們去遵行。道如果不去遵守、順服、實行,則算不得什麼。「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約七17)。根據我們的主所說的這句話,一切對神話語的真認識,端賴人是否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 慕安得烈《內在生活》

神在聖經中第一句話是:『要有光。』可見『光』是何等重要。

有生命之光的人,能夠看見環境背後神的心意,因此會歡樂地『阿們』接受一切的環境。

掃羅被四面的光一照,就變成了保羅。

在光中的人不會跌倒(約十一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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