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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相當於鬥毆
打官司和街頭鬥毆非常相似。
首先從情節上非常相似。我以前幾乎完全沒和司法系統打過交道。近年不得不和律師法官打交道,是因為發生一些事情,一是被肯尼迪機場開除,然後是勞動廳拒絕給我發失業金,並且前僱主拒絕給我發剩餘的帶薪休假工時,並且我索要我的工資支票根也被拒絕。後來因為工會毫不作為,我起訴工會歸還我的工會費。然後是我母親被殺。現在我父親在中國剛死於醫療事故,我打不打官司?我不想打,但如果完全不打的話又成了吃啞巴虧。
所有各種遇到的需要打官司的事,乃至只是需要找律師諮詢的事,本質上都是很惡劣的事,並且在每一件事中,我都是受害者,諮詢律師也好打官司也罷都是為了反抗加害我的那些人。這些事之所以發生,本質上都類似於街頭械鬥。
然後進入打官司途中,基本上接觸的各方,至少是其中大部分人,基本上都是各種形態的惡棍,包括勞動廳的法官。都是從裡到外的壞人。包括這次我到小額法庭和前僱主打官司,前僱主雇的兩個代理律師,是活靈活現的惡棍。基本上你走上打官司的道路,你遇到的各個人都是壞人,內心壞,行為壞。
我2004年在洗牙時被黑婦洗牙員用超聲筆打裂十三顆牙,然後就是投訴,先去找幾個牙醫找second opinion,再分別投訴到那個醫院的管理層,再投訴到美國牙醫學會,再投訴到州衛生部教育部,再投訴到州檢察院,再投訴到小額法庭,再投訴到聯邦衛生部。全都是不愉快的經歷,和各種壞人惡人打交道。其實打裂我的牙的是一個25歲黑婦洗牙員,這種低文憑的人,再怎麼壞也不出意外。如果我的牙被打裂后不投訴,我走路踩到的屎就只有她這一灘屎。而我走上投訴之路,所有涉及的各個機構各個人員,都是中產以上的人。結果是,發現那遇到的幾十個中產的人也都是狗屎,有緣和他們打一次交道,都相當於走路踩到一灘屎。被打裂牙,本來只遇到一個低文憑的惡人,走上投訴之路,發現打交道的各種場合幾十個高文憑的人也都不是善輩。
我昨天去小額法庭打官司,46對待審的原被告的官司,見去出庭的至少八十人基本上都是外觀能幹的人,以貌取人,沒有哪個是傻子。而且大家的英語都流利。那八十人中,我的英語聽說能力處於倒數幾名。我就覺得奇怪,為啥這樣的人都卷進官司,有什麼惡劣的糾紛,什麼把別人的汽車撞壞不賠錢的,房東討厭房客把房子私下分租,就趕走租客,導致租客損失錢物,要房東賠錢。還有我自己的前僱主把我開除,拒絕給我發剩餘的帶薪休假的工時並拒絕給我支票根的,基本上涉案的被告,偶爾有原告,都是相當於各種十惡不赦的惡棍。然後這些原告被告,沒有誰在外貌上是傻乎乎的。和街頭械鬥類似,凡是能參與鬥毆的人,無論是進攻方還是防衛方,沒有一個是獃子傻子。都把時間精力用於無謂的鬥毆。
你遇到不公,相當於踩到一灘屎,如果你不投訴,打掉牙往肚子里咽,你就只踩了這一灘屎。你如果走上投訴之路,你至少要多踩十灘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