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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表面和故事的背景
我幾次為了被肯尼迪機場亂開除,而接觸勞動廳的兩個聽證會法官,還諮詢了兩次免費的律師,四月一次,十一月一次,這些律師都是領工資,專門為人做諮詢的,十一月諮詢的這個律師,還是由政府雇傭的專業的為窮人打勞資糾紛官司的律師。
這些法官,都是同一個態度,對我被開除的故事背景不感興趣,不想知道,只是死咬住一句:你知不知道僱主規定不許在社交媒體上發言?你在社交媒體上發言時知不知道可能會被僱主抓住開除?既然都是明知故犯,那被開除就活該,不給失業金。
四月諮詢的那個黑婦律師也類似,對於我被開除的故事背景不感興趣,甚至懶得聽,她說打勞資糾紛官司很難。她唯一給我的建議是讓我向僱主索要員工手冊。而如果僱主故意不給我員工手冊,她也沒建議。
十一月諮詢的這個律師,一聽我講被開除的梗概,還沒講故事背景,她就說僱主沒有違法,所以她不能代理。並且還假裝聽不清掛斷電話。
我又撥通打過去,另一個律師接電話,說我是由另一個律師接待的,只能由那個律師接待,她不管。但她代我向之前那個轉告我有什麼要問的問題。我列舉了三個問題。幾天後之前裝聽不清掛斷我電話的律師主動給我回電話,解答了我托那個人轉告的三個問題。但她的解答是很弱的,基本上所有的問題都推給工會,彷彿她做為專業的代理窮人打勞資糾紛官司的律師,她什麼都不能做,什麼都做不了,全都推給工會。而肯尼迪機場的工會基本上啥都不關心啥都不幹,怎麼辦?她倒是介紹我向工會的上級管理機關投訴工會。
然而我想,凡是工會可以質疑僱主的問題,律師其實也可以向工會質疑。比如我說僱主在開除我之前幾個經理花了幾個月監視閱讀我發表的日記,然後揪住曲解我的私生活瑣事,不提前溝通警告直接開除,這是迫害。好比抓住我闖紅燈,但抓到我闖紅燈之前經理們花了幾個月跟蹤我,這是什麼動機?並且抓闖紅燈應該是交警的事,經理們抓到我闖紅燈並不向交警報告,更不向法院起訴我闖紅燈,而是僱主自己直接以我闖紅燈為由開除我。闖紅燈只能由交警抓,即使被交警抓住闖紅燈,開不開罰款單也由交警決定。即使交警開了罰款單,這個罰款單是否有效,是由交通法院決定,需要由法院判決之後才有效,並且法院也經常取消交通罰款單。這些情況,律師一概拒絕聽或矢口否定。
又比如僱主拒絕給我員工手冊,她認為律師無法向僱主施壓給我員工手冊,只能由工會向僱主索要員工手冊,那麼如果工會不幹活兒,或僱主故意不給員工手冊呢?律師聲稱不管。
十一月諮詢的這個律師,實際上是政府雇傭的專門幫窮人打勞資糾紛官司的部門,結果基本上不管,所有該辦的事全推給工會。我想貌似也有道理,如果工會給力,99%的開除糾紛全都可以由工會協調解決,並不需要用律師和法院。
我被肯尼迪機場開除,表面上是我在倍可親發表的日記里,在1月9日有一篇有貌似不雅的語言,實際上是僱主的幾個經理對我跟蹤迫害。幾個經理假稱收到來自中國的網民的舉報。實際情況是幾個經理從2023年夏天開始盯讀我發表的日記,這是為啥我本該在23年十月,十一月,和十二月本該由於有旅客給我寫表揚信而三個月每月各發給我一個25美元的禮品卡,而實際上沒給我。我在24年1月2日發郵件向人事部請假回中國看望父親,經理們直到1月23日開除我,也沒回復那個郵件。所以經理們表面上拿著1月9日我發表的幾句話當證據開除我,實際上拒絕回復我1月2日請假的郵件,說明1月2日已經盯著我並且想開除我。並且結合之前有三個月我本應大概率拿的三個月三個禮品卡原因不明地不給我,所以經理們十月之前就已經盯上我並在暗中找我麻煩。
做為平常人,即使道聽途說聽故事,也關注的是故事的實際背景,而不是故事的表面。911飛機撞世貿大樓,哪個傻子會認為那只是飛行員開飛機不小心撞到,僅僅是個意外的交通事故?
911飛機撞大樓,從表面上看是飛行員開飛機不慎撞上大樓,並且是兩架飛機撞兩個大樓,都是因為飛行員不小心導致交通事故。實際上是故意撞的。並且實際上劫持飛機的幾個恐怖分子並沒有能力駕駛大型飛機,那兩架飛機是被遙控飛行,相當於在俄烏戰場上用的遙控無人機。並且世貿大樓倒塌並不是因為被飛機撞,而是因為樓里被安裝了定向爆破炸藥。
我被肯尼迪機場開除,背後也有故事,但並不是經理們謊稱的,由於有人在中國舉報我,發現我1月9日發表的日記中有幾句貌似不妥的話,所以開除。
公司的八十頁的員工手冊,實際上開篇強調的是本公司的mission vision value,並且強調為員工提供安全的工作條件。 幾個經理對我有針對性地花巨大的時間精力跟蹤我幾個月,像淘金一樣從我的個人生活瑣事中尋找用於找茬的借口,這不是安全的工作環境。即使是fbi調查我,花幾個月強行抓一條沒有價值的小魚,那幾個探員如果被內部審核也要被處罰,他們有權力那樣做,但做的事必須有意義。試想現在我逛街,屁股後面總有幾個便衣警察跟著我,並且已經這樣跟了幾個月,那幾個警察固然有權力跟著我,但他們這樣做沒有意義,他們應該被處罰。
如果把我的案子拿到教堂里由教徒們討論,會得到很正義的結果,無論是基督教,或是全能神,或是輪功教,或者是猶太教,或者是佛教道教,或者是清真寺,信教的人雖然智商低,但基本的道德水平還是有的。我把案子貼在這裡, 文盲大媽大叔們既不關注,也沒有人敢吱聲,只有幾個神經病爛人對我幸災樂禍。而我去找律師法官,他們的道德標準明顯低於輪功學員。要律師法院幹什麼?還不如任命一百個輪功學員,組成委員會評判所有的案子。把一百個低智商神經病的輪功學員組成美國的最高權力機關,決定美國的一切事務,美國會政通人和。
如果在中國有幾個警察每天花幾個小時盯梢我,連盯了幾個月,最後抓住我闖紅燈,像抓到了大魚趕緊處罰我。他們確實有權這樣做,但這個事情如果被曝光,下至派出所的所長,上至公安部長,所有與這個事情有關的官員都會被處罰。機器人認為警察有權跟蹤我,連續跟蹤我十年,只為了抓我闖紅燈,機器人認為警察沒做錯,這是為啥機器人沒有道德,這台機器如果沒有其它使用價值,則必須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