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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開非常重要

作者:qwxqwsean  於 2024-1-29 01:1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移民生活|已有3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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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開非常重要

事實證明,凡是被刻意捂著不讓別人知道的,不讓公開討論的,基本上全是各種壞人壞事。

信息公開必須是對全世界公開,否則比如我的文章總共只有幾個傻子在讀,在網上實際關注我的總共只有兩種人,一種是惡意的stalker,極度關注我,會常年跟讀我發表的每一篇文章,但目的是為了找機會給我使壞。另一種則是電信詐騙公司的業務員。

不請自來,主動找上門來向我問候的,或似乎特別喜歡讀我的文章的人,只有這兩種人。

決定開除我的那個客服公司的經理,他在接到舉報后,我推測他花了至少十個工作小時仔細讀我的文章,並且他辛勤讀我的文章的目的僅僅是為了從中尋找可以用作開除我的所謂證據。這種行為,和那些能把我發表過的一萬篇日記,每一篇都讀,並且每一篇都能背誦,並且目的僅僅是為了找機會給我使壞的stalkers沒有區別。

stalker的形象,類似於我站在那裡,並不妨礙任何人,結果旁邊有一個人,端著放大鏡,像查看螞蟻一樣,仔細把我全身上下不停地查看,每天花幾個小時這樣查看我,最後終於在我身上發現了一個污點,他在仔細讀了一百本聖經之後,終於發現了上帝說錯的兩三句話,像釣魚釣到了大魚,歡天喜地,用這個污點當作證據找我的麻煩。

信息公開必須是公開給全世界的人,儘可能讓全世界的人都讀,而不是只有幾個stalkers在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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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浮平 2024-1-29 04:11
對您發表的觀點,做個邏輯梳理,僅供參考 ---

第一,您用的英文 stalker (跟蹤者), 根據定義 ---- 「a person who stalks : a person who pursues someone obsessively and aggressively to the point of harassment」   屬於貶義詞。所以您用「惡意的 stalker」 基本符合文字本身的定義,但觀點是您個人的想法和看法,估計網民不一定都了解您在現實生活中的情況。

第二,您使用 「惡意的stalker」 指的是「在現實中」,即,網下。

第三,您的文章主要是針對網上的文章和評論,這是公開信息。【否則比如我的文章總共只有幾個傻子在讀】  有多少人閱讀基本通過點擊量計數的客觀參考,不一定準確。您可以去回看每一篇文章的點擊量。

第四,以上三點均不構成剝奪您個人想公開什麼信息,想討論什麼內容的選擇權力。同時,對讀者也一樣,都有想讀什麼,想關注什麼,想評論什麼,以何種方法評論,為什麼評論的選擇權力,與現實生活中的 stalker 沒有邏輯關聯。您的言行信息會產生什麼後果,也存在多重可能性(包括您提到的不了解您現實生活的網名舉報,了解您現實生活的網名舉報,以及其他人舉報,造成了您丟失工作的後果),這個基本規律在美國社會對每個人的公開言論都存在著相應的可能性。
回復 qwxqwsean 2024-1-29 04:28
浮平: 對您發表的觀點,做個邏輯梳理,僅供參考 ---

第一,您用的英文 stalker (跟蹤者), 根據定義 ---- 「a person who stalks : a person who pursues someone o
機器人亂解釋,我改為在網上實際關注我的人。
回復 浮平 2024-1-29 04:46
qwxqwsean: 機器人亂解釋,我改為在網上實際關注我的人。
這是你的原文 【信息公開必須是對全世界公開,否則比如我的文章總共只有幾個傻子在讀,在現實中關注我的總共只有兩種人,一種是惡意的stalker,極度關注我,會常年跟讀我發表的每一篇文章,但目的是為了找機會給我使壞。另一種則是電信詐騙公司的業務員。】

你在看過評論之後改變了原文。現在的這一段為 ----

【信息公開必須是對全世界公開,否則比如我的文章總共只有幾個傻子在讀, 在網上實際關注我的總共只有兩種人,一種是惡意的stalker,極度關注我,會常年跟讀我發表的每一篇文章,但目的是為了找機會給我使壞。另一種則是電信詐騙公司的業務員。】

即使你改變成為【在網上實際關注我】,也依然存在各種讀者(包括你認為的傻子)和多重可能性的後果。對他人的惡意推論屬於個人價值觀的選擇,但推論依據依然屬於個人的猜疑,缺乏對邏輯推理的嚴謹性認知 --- necessity and sufficiency condi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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