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
昨天換寄存櫃
前天夜間我在機場的一個航站樓打地鋪,早上起床后吃自帶的早餐,然後回唐人街。
由於寄存公司的經理威脅我如果再談論我的物品被工作人員扔的事,就驅逐我。我先去111 center street 民事法院諮詢,因為前天唐人街派出所的黑婦警員告訴我那裡有免費律師。我知道進該民事法院需要安檢,於是先把隨身帶的小刀藏在附近公園的草叢裡,事後再取回。
到該民事法院的521房,裡面只有一個四十歲講廣州話的華婦,她的意思是這裡主要是房客和房東之間打官司的法律諮詢,但今天不開庭,所以律師們也不來上班,所以今天不能諮詢。她說與租房有關的官司,要諮詢免費律師的話,一是可以打311有中文服務,由人工轉幾次就可以轉到免費律師。二是去唐人街的111 Madison street,亞洲人平等會,也有免費律師。
我臨離開民事法院,在一樓又問了信息台的白男警察,我向他簡介情況,他說寄存公司以我正在投訴,嫌我是個麻煩分子而驅逐我,是絕對不允許的。如果寄存公司驅逐我,他建議我去小額法庭告。我說小額法庭主要是解決我是否可以向寄存公司索要兩百元賠償,而不是解決我被寄存公司驅逐的吧?他說也可以解決。
我在十一點離開民事法院后,即去行李寄存公司。不是繼續談論是否賠償和是否驅逐我的問題,而是我說想換一個便宜些的寄存櫃。黑婦員一開始不給我辦,在旁邊的黑男迪萬經理過來干預表示可以給我辦,她才開始給我辦。
我之前的寄存櫃是67元每月,我在該寄存公司網頁上看到目前最便宜的是三十元每月,我對黑婦員說我想轉到三十元每月的柜子。她解釋說三十元是我在網上自己辦的價格,而由她在辦公室代辦,就是三十五元每月。迪萬經理在旁邊補充說這個三十五元一個月的柜子比我正在使用的柜子小些。我說只要便宜就可以了,小些沒關係。於是黑婦給我辦手續。35元月租,加12元保險費,合計47元/月。
辦完手續我即上樓去開始轉柜子,把物品從舊柜子搬出來,整理后裝進新柜子。兩個柜子之間相距約五十米,我用行李寄存公司的小推車往返運輸。有一個問題是我在一個柜子處時視線看不到另一個柜子,很擔心我至少十幾二十分鐘也不過去查看,是否會有人偷我的東西。但似乎沒人偷。
期間發現黑男清潔工和迪萬經理在我附近出沒,似乎是在監看我。我心想,他們知道賴著不給我補償,他們知道遊戲規則。就像顧客在餐館對廚師服務員耍橫,那麼供應的食物的質量就可能出問題。不過我又不是傻子,即使要報復搞破壞也不會這麼立即當面搞,何況我在忙著搬運換柜子,忙不贏。
下午四點四十五,我昨天打電話給寄存公司的總公司被轉給一個叫托尼的人,說是區域分公司的領導,是本寄存公司的經理迪萬的頂頭上司。與托尼通話,他的表態與迪萬一模一樣:清潔工可以隨時扔掉寄存櫃外的任何物品,不會提前通知我。我把物品放在寄存櫃頂上,那裡不是我租的空間,寄存公司的員工可以扔,並且不給我補償,因為都是我的錯。
我從大約11:45開始搬運,到21:55才忙完。搬運整理行李消耗的時間和體力極大。在這期間不停地忙,沒吃東西,喝水只有我自備的590毫升飲用水,和以前撿的一罐大約350毫升的易拉罐飲料。期間僅用自己的專利技術在現場小便了一次。忙完后,我出來,剛好是寄存公司關門,我到附近的公園坐著,喝噴泉飲用水,吃自備的兩小盒蘋果醬,一個豆角罐頭,一小包薯片零食,和一個義大利面罐頭。就覺得飽了,然後在公園長椅露宿。已知夜間會下雨,我搭的是防雨帳篷。
我在2021年元旦剛開始在寄存公司存東西時,只有大約六七十斤行李需要寄存。在那之前我都是把行李用兩輪行李車走到哪隨身帶到哪。我2020年11月十日左右從中國到紐約市,期間只住了11天避難所安排的免費新冠隔離酒店,其它時間都是露宿,偶爾從社工得知窮人可以由社會服務部報銷行李寄存費,我才聯繫寄存公司,否則當時我會認為我隨身攜帶的七八十斤行李並不值得花每月幾十美元去寄存,我的七八十斤行李,除了其中少量個人證件文件之外,做為商品的總價值都不一定值一百美元,我怎麼可能每月花幾十元去寄存?
2021年一月我把隨身的六七十斤行李寄存之後,由於我撿自己認為有用的垃圾雜物,加上偶爾買一點小東西,我的行李總量很快增加到一噸以上,導致寄存櫃爆滿。
我這次由於換的新柜子尺寸稍微小,我於是很努力地扔自己認為能扔的東西,大約精簡掉了40%的行李,只剩下60%。精簡出來認為可以扔的物品有六七個大垃圾袋,按每個袋子四十斤估算,也至少有250斤。大部分是衣服和打地鋪的用品。我把撿的至少十幾件烹飪用的鍋之類的扔的只剩最後一個鍋。我預期自己在近期不大可能租房使用煤氣灶烹飪。而且我烹飪吃飯的方法都是極簡,需要用的廚具極少。但我仍保留了三四十個餐具沒扔,雖然我覺得沒必要留那麼多。
我的行李分為幾類。第一類是重要文件,比如證件,比如報稅記錄,比如我上學的功課筆記。我一般不扔掉上課記的筆記,比如一年多來我在皇后社區學院拿的四門課,以及今年七月在家庭護理員培訓班的教課書,講義和我的筆記。
第二類是重要雜物,比如五金工具,撿的鐵絲釘子鎚子,繩子鐵絲電線,小燈,鐵棍,菜刀,撿的大約五斤硬幣也算雜物。這些雜物很多,可能有一百多斤。由於我認為這些雜物是隨時可能派上用途的,比如需要修什麼東西時,所以我一般不扔。雖然被清潔工扔掉了我放在寄存櫃頂上的四個行李車,我目前在寄存櫃里仍有三個行李車,按我分類算雜物。
第三類是露宿用品,主要是打地鋪的瑜伽墊,各種塑料布,毯子,睡袋,昨天被我扔了一半后,剩下的露宿用品仍然夠十個人搭帳篷。
第四類是衣服鞋襪,被我扔了一半的衣服,二三十雙鞋卻不捨得扔,只扔了一雙已知鞋底漏水的鞋。扔那些衣服使我感到痛苦,因為現在冬天了,本來衣服總是有用的,並且大部分衣服都是我洗乾淨了的,我洗衣服可不容易,在東河邊用海水洗,在公廁接自來水洗,晾乾也不容易,幾十件衣服被我扔,想想我光是為把它們洗乾淨晾乾就曾付出了多少勞動。
第五類是食品。我極少去社區的食品銀行領食物。我在皇后社區學院上學時從學校的食品銀行領了不少花生醬和沙丁魚罐頭,但我在寄存櫃里的至少一百斤罐頭,絕大部分都是我撿的別人遺棄在路邊的。而且撿了之後極少吃,越攢越多。
我撿這麼多垃圾,導致寄存櫃爆滿,我的心態類似於士兵攢子彈。子彈是有可期望的用途的,一個士兵不能沒有子彈,手上只有十顆子彈必然心慌。於是一粒一粒地攢子彈,攢了一兩百發,已經幾十斤重,帶在身上已經感到不便,但由於認為子彈有用,於是繼續攢,攢了幾千發子彈,不僅太重無法隨時攜帶,連倉儲都變得困難。這就是我總是撿垃圾的心態。見到這個物品有用,留下,見到那個物品有用,又留下,一根鐵絲,一根鞋帶,一個釘子,都是有用的,見到都要撿,我的行李迅速增加到一噸以上。
從中午十一點四十五不停地忙到夜間十點,沒時間吃飯,是什麼樣子的?混滋傻們能否想像?我難想像混滋傻們怎麼收拾自己的物品。
我昨天在收拾東西時發現的兩件事。一是我發現在昨天搬離的舊柜子,有人通過寄存櫃頂部的篩網,向我的柜子里灑油漆,企圖污染破壞我的物品。我在9/12出發去中國前,在9/7-8日費很多時間精力整理寄存櫃的物品,主要想找齊我需要帶去中國的物品,我當時列了一滿頁需要帶去中國的物品,並貼在網上。我10/13從中國返回美國后,曾回寄存公司取露宿用品在附近公園搭帳篷,但當時僅取露宿用品,沒整理。昨天因為需要遷柜子,才徹底整理物品,發現有人通過我的寄存櫃頂的篩網,向櫃內物品灑黑色的油漆,大約有五處,但都碰巧只污染了塑料袋或塑料容器的外表,沒造成損失,如果污染了衣服,則會造成衣服的損失。
我推測往我的柜子里灑油漆的人,與在8月27日左右扔掉我放在櫃頂物品的人是同一個人,也就是某個黑男清潔工。我事後向辦公室人員,並打電話給寄存公司的總公司客服嚴重抱怨沒向我提前打招呼就扔掉我放在寄存櫃頂上的所有物品包括小物品比如我的眼鏡。我推測那個清潔工被經理批評,於是出於泄憤,向我的寄存櫃里灑了很少量的油漆。但規模小,別說碰巧沒灑在衣物上,即使灑在了衣物上,導致最多幾件衣服被污染,造成的損失也很小。並且即使為了發現我的接近櫃頂的幾個物品上的不明來源的油漆污染是因為有人透過篩網灑油漆,也會費些腦力。我的寄存櫃頂上方沒有任何合理的黑色油漆的來源。寄存公司的經理一方面對我抵賴拒絕賠償,另一方面又找那個清潔工談話批評,是可以理解的常見的管理方法。
二是我發現一個可能是墨男流浪漢,在他的寄存櫃里烹飪米飯。他的寄存櫃的尺寸與我的舊柜子相同,大約4x4x3英尺(寄存公司會誇大這個尺寸,把它說的比實際尺寸大一號),他的柜子很空,他能半個身子蹲進柜子里,我聽到他用小杯子取幾杯大米,把大米倒進鍋里的特徵的聲音,他在那裡呆了至少兩三個小時,我推測他用野炊用的丙烷煤氣灶在寄存櫃里煮米飯。我認為這是愚蠢的行為,既然用丙烷煤氣灶,不如拿出到附近的公園長椅煮飯,何必在寄存櫃里煮飯。五十歲老墨熟人告訴我,一年半前一個墨男在寄存公司里用野炊用的煤氣灶烹飪,觸發煙霧報警器,被管理員抓現行驅逐。既然用的是攜帶型煤氣灶,為啥不到門外的公園烹飪?可見愚蠢。
我昨天徹底整理了行李,仍然沒發現我的那包人民幣零錢放在哪裡了,那是一包各種面額的人民幣零鈔,估計總金額一百多元。
昨夜我在寄存公司外的公園雨中搭帳篷露宿,早上八點起床,把一些東西放回寄存櫃后,我到包厘街吃早餐。然後到地鐵站上網,目睹五十歲墨婦清潔工把一個滿載的大垃圾桶在步梯上運輸,沒扶好,垃圾桶在步梯上翻滾,裡面有少量的一兩包垃圾,幾根掃把拖布棍狀物,還有一個黃色塑料的拖布桶,幾個東西在步梯上咚咚地翻滾了至少兩分鐘,我認為她蠢。
我在包厘街吃早餐時,見到熟人五十歲墨男流浪漢,他目前的柜子租金是70元每月,其中保險費十元。相比之下,我的保險費是十二元每月。我的舊柜子租金是55元加12元保費是67元。他則是60元租金加10元保費70元。他的柜子尺寸與我的舊柜子相同,不知道為啥他的價格比我的貴。也許因為經理嫌他每天都到寄存公司晃,所以給他開稍微高的價格。我因為在機場上班,並不每天在寄存公司,並且我的外觀看似更像個nice的人,也許就給我開低價。但他的保費比我的低兩元,也許因為他在很多年前就在這裡租柜子,資格老。不過貌似經理有權調整租客的租金,使看不順眼的租客的租金比較高,以此或宰他們或驅趕他們走。我這次物品被清潔工扔,經理耍賴不賠償,不知道以後怎麼發展。如果以後出現設施被破壞,經理懷疑是我乾的,也許會大漲我的租金趕我走。但已知有很多租客在價格上被宰,寄存公司和那麼多顧客有過節,怎麼能猜到哪裡的設備被人損壞,不是其他租客乾的而是我乾的?
然後我到公共圖書館充電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