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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bbb的回復,煮土豆,在航站樓打地鋪
昨天中午收到了bbb關於我投訴電熱杯廠商CE North America LLC的回復。
在我剛投訴的第二天,9月17日我就收到了該公司的一個人的回復。我早先一個星期前通過郵件聯繫該公司,無人回復。顯然是因為bbb在9月16日聯繫了該公司,該公司負責處理投訴的這個人做了應付性質的回復,但她只是回了我的郵件而已,然後就石沉大海。
9月30日顯然是bbb再次督促該公司回復,因為必須在14天內回復bbb的郵件,否則bbb就會按該公司不理睬處理。所以9月30日該公司再次發郵件給我問我買電熱杯的商店名址和我的名址。同時她也給bbb回復,聲稱她9月16日發了郵件給我,謊稱我不回復。
我除了回了她的電子郵件,再次說明我購物的商店名址和我的名址電話。同時我也查看bbb的網站,在bbb設置的回復里看到了該公司給bbb的回復。我也在bbb里回應。我用自己的電子郵箱和該公司聯繫,該公司的人必然不理睬。但由bbb做中介,該公司的人被迫回復bbb的郵件,我則通過bbb的中介回答該公司的郵件。她無法再次裝作我不回信,因為我不僅給她回了郵件,並且把我給她回郵件的內容也複製粘貼在通過bbb的回復里。這樣她不能裝作收不到。
按理這件事的進一步處理,應該是該公司給我換這個電熱杯,或者讓唐人街那個店給我換,或者這個公司寄一個新電熱杯給我。當然這只是"按理"。該公司的人也可以臉皮厚到只給bbb回復謊稱聯繫不上我,寧死不給我換,bbb也拿它沒辦法。最多是我在bbb的網頁上寫幾句對該公司的不滿而已。奸商啥事情都幹得出來,一切不能按常理預測。不過從該公司給我並給bbb回了郵件來看,它既然願意敷衍性質地回郵件,說明還是要臉的,沒把自己的責任否決乾淨,暫時仍有可能未來幫我換個新的電熱杯。
我今天周六,按該公司給我回復郵件上她附在郵件里她的電話號碼打過去,無人接,我留言。說下周一周二我會再打。
昨夜兩點下班,然後在員工更衣室煮三個土豆,把一兩鹹肉煮成湯。洗臉洗口罩,2:43在摺疊床上睡覺。
5:05起床。由於夜間下雨並且最低11攝氏度,我到航站樓里打地鋪。我可以在雨中睡長椅,但在我鋪設長椅時必須不下雨,清早正在下雨,我無法去公園睡長椅,只能到航站樓里打地鋪。
我因為很困,坐輕軌時坐過站又再坐回去。
在航站樓打地鋪睡到十點起床。很擔心被警察趕,但沒被趕。
11:30吃了自帶的三個土豆。
我背單詞的進度比預想的稍微快些,於是今天查了人的14種氨基酸的名字,這兩天上班時背一下。意外發現肌氨酸不是氨基酸,它是由蛋氨酸和兩種不必要氨基酸形成的。肌氨酸在atp和adp的循環中那麼重要,居然來自兩種不必要氨基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