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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0隔著上百米目睹一個案子
這個案子是一個洋男在唐人街邊把一個華女推倒,然後迅速跑掉。
先說現場地形。此事發生在包厘街bowery street和格蘭街grand street的交叉路口。在今天17:40這一帶的行人很多,客流量很密集。並且這一帶的街邊人行道上很多非法擺攤賣小百貨的華人攤位。路上的行人八成是華人。
在事後的傍晚六七點,我逛了小義大利的festival,我估計在17:40事發時這個festival已經在進行。主要是在街邊擺攤賣食物,加上一些小飾品。區域是小義大利,主幹是mulberry street,從canal street 到houston street之間這段。同時從mulberry street向左右側面延伸一個block。裡面人擠人,八成是白人。
在事發的包厘街和格蘭街路口,向西沿格蘭街走兩個路口就是mott street。而mott street在mulberry street東側八十米,與mulberry st平行。小義大利的festival在mott st 和grand st的交叉路口就開始了,並且在這個路口擺了一個大戲台,有白女在台上演唱,台前擺了一百把椅子給觀眾坐。這個位置是festival的邊界,有兩個警察把守。這個位置距離事發點大約150米。
在17:40,在bowery st 和grand st交叉路口的東南角,一個大個子洋男,膚色沒看清,大力把一個路邊的華女推向路面,此時路面有很多汽車,不能肯定他是否想把這個華女推到車輪下。華女僕倒在路面,下巴在路面擦傷,估計流一兩血。似乎沒有骨折。
這個男的把華女推倒后,以百米短跑的速度向西穿過bowery路口,向西沿grand st跑,並且一邊跑一邊用英語大喊著什麼,彷彿他之所以這樣跑,是因為他在追逐跑在他前面的另一個人。實際上我估計只有他一個人在跑,可能是在製造假相,讓行人誤以為他在追捕在他前面的另一個人。他穿過bowery后,他跑的前方150米處就是小義大利的festival的戲台,並且有兩個警察在那個位置站崗。在這150米距離,中間有一個十字路口,是elizabeth street和grand st的交叉路口。我推測他會在這個路口向左或右轉,而不是跑向下一個路口的有警察站崗的戲台。
在這個男的跑步過程中沒人尾隨,也沒人阻攔他。要知道此時路邊人行道上滿是人,主要是華人。
我過了一分鐘,步行到grand st和bowery st的交叉路口東南角。此時有三四個路人已經把被撞倒的華女扶起來站在路邊,三四個路人很關注她的傷勢。其中表現最積極的是一個三十歲白男,問她are you ok? 華女拎的牛皮紙袋裡有乾淨的紙巾,這個牛皮紙袋是華女拎的,裡面可能是華女剛買的商品,在摔倒時已經被扯成兩半。白男從華女的這個破了的牛皮紙袋裡拿出幾頁看似乾淨的紙巾,遞給華女,華女就用它壓在下巴的傷口上吸血。能看出來她只是下巴的皮膚擦傷,流血的面積大約3x3厘米,似乎沒有其它傷。
一個旁人問華女發生了什麼,華女說不知道。白男接茬說someone is running。然後華女說: i need ambulance。然後我就離開了。我沒為她做任何事也沒說任何話。
這個華女的髮型是比下巴低幾厘米的蘑菇頭,頭髮很直很工整很光亮,如果不看她的臉,只從側面或背後看,會以為她是一個二三十歲的年輕女人。但我離著一米直視她的臉,可以看到她的面容可能是五十歲。她說的一句i need ambulance發音很正宗,可能英語口語不錯。估計那個男的推倒她前從側後方憑她的衣著和髮型誤以為她是二三十歲的少婦。
華女被推倒在街上,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整個推倒和逃跑的過程,從發生到那個男的跑過街道消失在馬路對面的人流中,可能只有五秒。
我一聽到她說要叫救護車,我就覺得不同意,就離開了。後來我想,她這個事要報警立案,可能是需要叫救護車。不過,她的衣著和髮型說明她可能是有工作有收入的,不是一般的唐人街窮大媽,如果她沒有醫療保險,她這樣叫一次救護車,即使最終發現她只有下巴的皮外擦傷,醫院給她的賬單可能是5000-15000美元。這裡她被惡男,也許那是個流浪漢謀殺,導致下巴擦傷,那邊醫院給她幾千上萬美元的賬單。換成我,我肯定會自己在下巴上貼兩張創可貼或抹點消炎藥就可以了。當然肯定要報案,去警察局報警做筆錄。
我因為在機場工作,medicaid在幾個月前已經停了,我沒有醫療保險,我是不敢輕易去醫院的,更不敢叫救護車,我如果到急診室觀察幾個小時,給皮外傷包紮一下,做幾個檢查,賬單肯定至少幾千美元。並不會因為我是刑事案件的受害者,就能免掉賬單。如果我不叫救護車,而是自己找個urgent care clinic 做同樣的項目,就會便宜很多。
事發路口可能沒有官方的監控錄像,不過沿街的幾個華人店鋪,可能有個別店家的攝像頭畫面可能照到人行道,那個男人沿街逃跑的途中,可能會在這些店家的攝像頭裡留下影像。如果沒有能找到的影像,估計很難抓到他。
另外我反對用紙巾按壓傷口的做法。除非是為了暫時吸走傷口的血以查看傷口裡的皮肉骨頭的破損情況,否則不應該這樣做。那個三十歲白男遞給她紙巾讓她壓傷口,她就主動照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