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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被兩個經理和兩個主管審問
2月14日被兩個主管找茬開罰單,並找其它茬。我自己主動申請每周只工作三天。
今天傍晚兩個經理兩個主管把我叫到辦公室審問,給我幾大罪名:
一是我在旅客面前與主管爭吵,聲音大,情緒激動。並且聲稱公司沒給我發齊工資,破壞公司的形象。
我指出,我說話音量比平時高,但高不到哪去,仍然是正常的說話。所謂爭吵,是當時我一個人在管理三十個旅客排隊,而一般的客服員同事,包括資深客服員,都是兩個人一起管理。所以我用對講機呼叫另一個客服員來和我一起管理排隊。而在場的五十歲白男主管說我應該一個人管理那些旅客,不應該叫其他同事來幫忙。我質問主管為啥我不能叫同事來幫忙。
二是兩個主管詐稱。在我呼叫同事來幫忙時,只有五六個旅客在排隊,所以不需要第二個客服員。我說可以調那裡的監控錄像,可以看到在我掏出對講機呼叫時,有多少個旅客在排隊。經理說兩個主管就相當於錄像機,不需要看監控錄像。我說我管理過那裡的計程車排隊幾個月,我知道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呼叫同事來幫忙,而且我在呼叫時,兩個主管就站在我旁邊,我當著他們的面呼叫同事增援,怎麼可能現場只有五六個旅客在排隊。
三是兩個主管一起說我當時對他們說i want to be a less than average comuster service agent。我說是胡扯,我說我的原話是,i want to be an average comuster service agent, do the same job as my cowokers do.
兩個經理和兩個主管表現為互相配合著一起把罪名往我頭上壘。
經理說要和人事部一起處理這個事。
我沒明白他們這是想幹啥。是想把我擠走?似乎不像。又似乎想用怪辦法給我漲工資,在加薪之前先把我打一頓。也許因為這樣的加薪不合規。但無論多麼資深的客服員的工資都是17元一個小時,單獨給我加薪,哪怕只加一毛錢,也是不可能發生的。十幾年工齡的客服員都有幾個,我只不過是個新員工。
會上提到我認為欠發我的錢,兩個經理說欠發的三四十元全勤獎會很快補發給我,但仍堅持不給我過節費,因為元旦聖誕都在周六,被算成了加班,就不能給過節費。
這麼找我麻煩,不像是專門要開除我,也不像是用歪招給我漲工資,總的來說仍然是洋人喜歡沒事找事,製造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