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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到法拉盛看母親
今天本來是我到公交小法庭按約申訴的日子,但慈善機構已經幫我把一百美元罰款交了,我不想再跑一趟。進法庭大樓不能帶刀,而我的背包里有刀,還要事先放好包才能去,而且我往返也是逃票,想了想算了,不去上訴了。
昨晚下夜班后,我在員工休息室睡到四點四十起床,然後步行四十分鐘去地鐵站,然後坐地鐵到法拉盛,沿途見早上五六點的地鐵真是一大風景。
我在法拉盛的一個公園的長椅上睡到十點半。然後吃自帶的早飯,再去看媽。
媽在吃午飯。保姆把蒸的剛出鍋的一大碗兩小碗食物給媽吃。食物仍然滾燙九十幾攝氏度。媽嫌燙暫時不吃,保姆就抱怨向媽施壓,讓她立即吃。我把一個大碗的粥用一個容器裝冷水,水浴冷卻。保姆試圖阻止。我堅持。
我叫媽等涼了再吃,保姆催促,她把兩小碗六七十攝氏度的食物吃了。
保姆向母親施壓吃至少七八十攝氏度的食物。我頂著壓力給其中的大碗粥水浴冷卻。
這個問題似乎是媽生活中的常態,我頂著壓力把食物降了些溫度,但我一兩個月才來看望一眼,食物滾燙的問題也是我這麼多年剛發現的。
媽以前在中國是醫生,她居然也對吃滾燙食物沒有概念。保姆自己愚昧,並不認為吃滾燙食物有什麼錯,也不負責,剛出鍋的滾燙食物就極力催促母親趕緊吃完,媽吃的慢了,保姆更煩,可能嫌媽妨礙保姆在角落玩手機看劇。
廣大的高學歷混滋傻們怎麼看待自己也喜歡吃七八九十攝氏度的滾燙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