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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上起床洗衣服
我洗澡換下的三件臟衣服本來應該昨天洗,但昨天下很微小的雨,沒洗。
今天中午我要去機場上班,所以早上洗衣服,滴干水晾至半干,再晾在寄存櫃里。
昨夜我在曼哈頓東河邊露宿,最低24攝氏度,嫌熱不願把自己包裹起來,任由蚊子咬,被咬了兩三個包。
起床後去行李寄存公司取物品,在廁所大便,然後到東河邊洗衣服,用31升海水洗了五道,再用12升自來水洗了三道。
並沒洗乾淨,但我懶得繼續洗。手洗衣服,換水三道開始厭煩,換水至第12道,已達耐心的極限,換水至十六道時幾乎已經發瘋,無論如何都不肯再洗。
然後吃早餐,一杯昨夜領的牛肉湯,一個花生醬果醬三明治,一小盒橙汁。
今天東河裡的海水很怪,水位處於高潮,在五分鐘內,先是以每秒一尺的速度向海的方向流了幾分鐘,然後又改為以每秒一尺的速度向內陸方向流。我頭一次見到這麼怪異的潮水流向。
在美國,只有我一個人用海水洗衣服,我不理解為啥其他人不用海水洗衣服。至少露宿者可以用海水洗衣服。之所以用海水洗衣服,是因為公園噴泉飲水機的流速太慢。
另一個選擇是用特殊的工具,捂住公園裡的給兒童玩的大噴泉,使能用容器接水,用容器洗衣服。不過那種大噴泉都暴露在陽光下,白天在那洗會被曬,並且旁邊總是有兒童玩耍,當眾這樣洗衣服,即使不被抓,也不雅。所以最可行的是用海水洗衣服。否則就只能花錢去洗衣店洗衣服。
即使是洗衣服這麼簡單的日常小事也不容易做,很難理解廣大的混滋傻們是怎麼過日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