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今天我去布魯侖申訴地鐵的一百美元罰單失敗

作者:qwxqwsean  於 2021-8-4 08:3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移民生活|已有3評論

8/3

今天我去布魯侖申訴地鐵的一百美元罰單失敗

今天中午我去布魯侖的交通小法庭申訴我的一百美元罰單失敗。

hearing officer是一個中年白婦,說我既然承認自己進入了應急門,就是逃票,無論出於什麼原因都要罰。

我的辯解是,我有一張去年十二月中城的避難所給我開的免費乘車證,憑此證可以免費乘地鐵公交車。至少避難所的工作人員是這樣告訴我的,並且這個乘車證的有效期是一年。

我進地鐵的那個出入口沒有人工值班的booth,我想找工作人員詢問憑我的乘車證是否可以進地鐵。而現場沒有工作人員。

而我發現當時的應急門是開著的,我就走進去,試圖找工作人員詢問我持我的乘車證是否可以進站乘車,這時我被警察抓住了開罰單。

我說我無家可歸,經常在地鐵站外的公園露宿,那天進地鐵站是覺得天氣熱,想看看能否進地鐵裡面吹空調。

我說我要appeal,櫃檯的人說要先把一百美元罰款交了,才能appeal,如果上訴贏了,就把一百美元退給我。

我肯定上訴,但能贏嗎?我唯一能抓的稻草是罰單上寫的我的生日與我的證件上的生日不一樣。

看來遇到這樣的罰單,只能矢口否認,必須堅持說自己沒進地鐵,那麼警察怎麼在地鐵里開的罰單呢?硬說不知道。再有就是說自己不是罰單上的寫的那個人,尤其是在警察故意在罰單上把生日寫錯時。這樣硬要罰款的話,只能讓開罰單的警察出面指認,甚至調出監控錄像或警察身上帶著的攝像頭拍的錄像,而既然警察不出面對質,或者不調出監控錄像,那麼就沒法判,只能取消。

我在等候室目睹一個55歲白男也是無法取消罰單,上訴了至少一次仍未成功,還在繼續上訴。

那個55歲白男,也被開了一百美元罰單。他說他有精神病,雖然我看他的談吐行為十分正常。

他已經上訴了,他有精神病醫生,但沒有家庭醫生。這個交通小法庭讓他找家庭醫生開個證明,他因為沒有家庭醫生,只有精神科醫生,他讓精神科醫生開了證明。法庭說精神病醫生開的證明不算數,必須是家庭醫生開的證明。他說他的精神病醫生工資比家庭醫生高很多,為啥精神病醫生開的證明不算數?而且他沒有家庭醫生。

他在和兩個櫃員爭執了幾分鐘后,櫃員給他一張表格讓他填。我見他在紙上寫了150字的兩大段文字。

然後他交表格,他說你們這麼折騰我,我最終還是要交這個罰款,you abuse me.

我覺得這個白男說話很有條理,又很斯文,不像精神病患者,但有精神病證明,他已經來跑了兩三趟,都逃不掉這一百美元罰單。

我見一個五十歲半黑男來交罰款,櫃員說他現在欠的罰款是153美元。他問為啥這麼高?櫃員說他的罰單是四月份的,他之前已經付了一部分罰款,沒付清,罰款被增加,加上利息。他說他現在不能一次性付清這153美元,需要分期付款,櫃員向他解釋分期付款的方法,我沒聽清細節。

見一個20歲華男也來申訴,像我一樣申訴失敗,他乖乖交了罰款。

見一個55歲老墨大媽,和一個15歲男孩一起來申訴,估計她不懂英語,由她的孫子當翻譯。也是申訴失敗,乖乖交罰款。我目睹他們在櫃檯交鈔票。這樣的矮胖身材的老墨大媽,我猜可能是在地鐵里賣食物的小販。

見一個30歲半黑男,可能是流浪漢,穿著一雙塑料涼鞋,鞋底都磨透了。他的申訴似乎很成功,他申訴出來,直接就離開了,不像我們其他的申訴的人需要再坐一二十分鐘等結果。我估計他的秘訣是一問三不知,堅稱自己根本沒進地鐵站,說被開罰單的那個人不是自己,不知道自己怎麼得到這個罰單。這樣,如果繼續審下去,只能叫開罰單的警察出面指認,並且調監控錄像,而這是幾乎不可能做的事,只能把他打發走了。

我的下一步是可能明後天就去交罰款並交appeal表格。我明天會打電話問一兩個非政府組織,是否有能幫流浪者交地鐵罰款,或幫appeal的。

貌似地鐵公司對於處罰流浪者,毫不手軟,比如對那個55歲自稱有精神病的白男。似乎官方認為這些被罰款的人都是溫和懦弱的螞蟻,可以隨意給他們施壓,他們不可能反抗或報復。

我覺得這次最大的失敗是去上訴。罰單上的生日和我的證件的生日不同,沒有法律效力。我只要不理這張罰單它就不會被執行。而我去上訴,則這張原本不能執行的罰單變成可以執行的了。

我今天上訴時,他們的電腦里仍然沒有我的罰單,他們的唯一的和我有關的證據,就是我自己帶來的這張紙質的罰單。

我原本討厭這個罰單懸在我頭上,試圖取消它,結果把它激活了,警察故意把我的生日寫錯,它原本是一個無效的罰單。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qwxqwsean 2021-8-4 09:30
其它與今天申訴有關的事:

1,進門要安檢,我事先不知道。而我的背包里有刀,只好出來,在附近找個花壇把刀藏在花叢里。我以往在戶外藏東西都很失敗,都被別人發現。這次我藏的還算成功,我在小法庭里呆了三個小時,出來到花壇找我的刀,還在。

2,目睹的幾個也來交罰款或申訴的人:

35歲黑男,穿破涼鞋,可能是流浪漢,申訴成功。
20歲華男,申訴失敗,交了罰款離去。
55歲墨婦和15歲少年,估計是祖孫關係,申訴失敗,交了罰款離去。
55歲白男,自稱有精神病,申訴失敗,繼續申訴。
30歲黑婦。
50歲半白墨男。
50歲白男。
30歲墨男。
30歲墨夫婦。
50歲墨夫婦,付了現金罰款就離去。
30歲半黑男,交罰款離去。
25歲白人夫妻,帶一兩厘米厚的紙來交材料后離去。
40歲白墨夫婦。
50歲半白男,來交罰款,櫃員告訴他目前的罰款是153元,是四月沒付完的罰款,他說仍然要分期付款。

共目睹14個人來交罰款或申訴,其中幾個人由配偶或家人陪同,半數的人來申訴,貌似除了那個35歲流浪漢申訴成功,其他人都失敗了。

個個都很安靜斯文,講話聲音低而平穩的樣子,沒誰表現憤怒。我也表現的很懦弱溫和有禮貌,當然我說對判決結果不滿意,堅決上訴。

其中只有那個35歲黑男外觀像流浪漢,其他人外貌神態都像街上的普通人。
回復 qwxqwsean 2021-8-4 09:59
我不認為自己申訴時撒謊。我有避難所給的免費乘車證,在出入口的現場沒有人工售票亭的情況下,應急門又開著,我有理由進去查看有沒有工作人員可以詢問。我說在公園露宿,進地鐵吹空調,這也算是真的。我說的是事實,只不過調整一下措辭去描述而已。

我做為一個流浪者,拿著避難所開的免費乘車證,還要硬咬住說我逃票,強行罰款,視我的申訴為無物,即使合法,也不合理。即使罰單上的生日沒寫錯,也不該罰。

這個交通小法庭就是像惡狗咬人一樣,咬住不放,一定要從人身上啃下一塊肉來。

那個55歲的精神病白男,逃票被開一百美元罰單,反覆申訴被拒,他的精神病醫生開的證明不算數,一定要家庭醫生開,而且貌似說即使家庭醫生開的證明也不算數,因為他逃票了,所以不分青紅皂白,一定要對他強索罰款。他拒絕交罰款,但態度很溫和,很認真地申訴,法庭逼著他後退,他乖乖地一步一步地往後退,如果他發現退到死角沒有退路了,他會怎麼做?高學歷混滋傻沒發覺這種行為是在拿刀頂在他後背上逼他報復社會嗎?
回復 qwxqwsean 2021-8-4 22:06
那個五十歲的半白男,一張四月的一百元的罰單沒交,至今的餘額是153元,他申請分期付款。混滋傻們如果也在四月被開一百美元罰單,會怎麼做?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6 18:44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