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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超市上班的第四天
我今天在法拉盛的一個超市的肉部當營業員第四天,感覺自己基本熟悉了工作,已經成了一個老油條的營業員。
我開始注意到一些顧客顯然是回頭客,我上班四天,已經是第二三四次接待某些顧客。看來一部分華人顧客很願意從售貨員買肉,而不是去冷櫃買預包裝的肉類。他們可能覺得售貨員賣的肉一定比預包裝的肉更新鮮,雖然這不一定是真的。
我抓碼比較准,從上班的第一天,在毫無經驗的情況下,我抓兩磅肉類,比如雞翅,肉餡,如果顧客要兩磅,我第一次抓的就在1.8-2.5磅之間。我至今上班至第四天,抓碼的準確度似乎提高了一點,但也可能沒提高。
抓碼準確,可以提高賣肉的操作速度。顧客要四磅肉餡,我抓了一袋肉餡第一次過磅,就是基本準確的四磅。不用增減。
我今天開始注意到幾個可能是回頭客來買肉,似乎是專程來驗證我是否能準確抓碼。他們可能買了一兩次肉,開始好奇我是否一抓一個準,於是再來找我買肉驗證一下。
抓碼是一個很普遍的技能,我的水平應該只是平均水平。用不著訓練,人天生就會。比如我讓你用手從一個沙堆中取一磅沙子出來,你捧出第一把沙子放在稱上稱重,重量一般介於0.9磅至1.1磅之間,誤差為10%。
這類似於一個正常的,未經訓練的人站在十米處投籃,籃球會擊中以籃筐為中心的半徑一米的圓圈內。
如果一個有點天賦的人經過訓練,應該可以把誤差降至1%,相當於站在十米處投籃,進球率達到99%。
今天我接待一個55歲華男,他只買了牛仔骨,並且堅持要把牛仔骨切成塊。我只幫他把牛仔骨切成片,但拒絕切成塊,但主管過來幫他切了。稍後他就把這包牛仔骨退貨了。把牛仔骨切成塊以後,就很難銷售了。我認為他是專門來搗亂的。可能是個反社會者來擾亂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