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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務範圍不明確是很麻煩的
我在雪城的一個醫院當擔架員時,我的工作速度較快,我做完一個任務,調度員就馬上給我安排下一個任務。
偷懶的一個方法是完成一個任務后,不立即用電話報告,過一兩分鐘再報告,這樣這一兩分鐘就成自己的休息時間。擔架員在外工作,調度員並不知道具體什麼時候完成,只有擔架員通過電話告訴調度員任務完成了,才算完成,調度員才能安排下一個任務。所以那個醫院的擔架員都不會太忙。
那個醫院有六七十個擔架員,我是其中做的最快也最勤快的。這導致我的工作量比同事大。我每天完成五十個任務,其他擔架員可能只做三四十個任務。
後來經理把我的工作範圍主要限制在急診室,我的工作量大減,雖然每天的任務數仍然有四五十個,但有些是在急診室內部運輸,路途很短,還有很多是做樣子的假任務,完成一個任務后,把空的擔架車放回到幾十米外的集中停放區,也算一個任務。我每天實際完成的運輸任務可能只有30個。
經理把我安排在急診室,可能也是為了避免我的工作量因為我工作快而不公平地增高。我的工資和別人一樣,我每天做五十個任務,別人每天做三四十個任務,顯然經理注意到了這種不公平。
另外我的車技是王牌,急診室的運輸任務不多,但需要完成的麻利,其他擔架員的技術都比我差一截,我也適合在急診室工作。
我在雪城那個日本餐廳幹了半個月,每天忙11個小時不能停,除了工作量本來就大,也是因為分工不清。我每做完一件事,立即就要做另一件事,哪些事是我的責任?哪些事不是我的責任?不清楚。這樣就變成了做的越快越倒霉。
我在曼哈頓唐人街的一個餐館打雜,也有類似的情況,雖然也有少許休息時間,但總體上仍然太忙。
人做事就像走路的速度一樣,正常走路時速五公里,趕時間時走時速六公里,不趕時間慢慢逛,時速三四公里或更慢。
我在那個醫院當擔架員,完成一個任務,正常是十分鐘,我可以抓緊時間在八分鐘完成,也可以十二分鐘完成,我看其他擔架員經常是把十分鐘的任務花15-20分鐘完成。
對打工的人來說,崗位工作分工不清是很麻煩的,做的越快,自己的工作量就會越大,而且是無底洞,無論如何賣力地去填也填不滿。
這也是為啥今天我和那個餐館的廚房主管談了之後,不想去那工作。2150元一個月打雜,每天11個小時,一個星期六天。工作量和工作內容必須是有限的。非要弄成彷彿這個店是我開的,我必須完成和它有關的各種一切事,做完一件事,立即會被安排另一個不指定的任何事,我認為這是一種落後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