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辭掉了在西餐館的屠夫工作。 今天最後一天上班4個小時。
穿了二十斤牛肉串,因為昨天被他們罵過我慢,我就用自己的1。5步法穿,這樣比較快,但是質量差。 一塊牛肉1。5厘米厚,捏扁了可能不到一厘米,5厘米長。 要用一個1。5厘米寬的不鏽鋼簽子從牛肉塊的厚度的中央穿過去。 我如果用自己兩步法穿,就可以從中間穿過去,穿的肉串會比較美觀,但速度慢些。 如果用1。5步法穿,就會有半數的肉塊被簽子半途就跑到肉塊外面來,不能縱貫全程,這樣就不太好看。
不過他們穿的肉串也類似,不太美觀。我用自己的1。5步法穿的肉串,比他們穿的還差些,因為我捏肉塊用的左手指的力氣比一般人小,因為我左手以前騎自行車摔斷過做過手術。
然後切了大約25斤豬裡脊肉, 原則上切成27X27毫米的長方柱狀。這時沒人催我,我就用我的老辦法,切的慢些,但我發揮了我掌握尺寸的天賦,切出的這一大盆肉塊,懂行的人見到了,應該會覺得是一場視覺的盛宴。 至於我的同事們是不是看了讚歎,我就不知道了。 副組長從我旁邊路過時,瞟了一眼,說:「Beautiful!」
我在這個店,把豬肉塊切成這個水平,應該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 其他人切的肯定都是歪歪斜斜大小不一,而且可能切的尺寸根本就不對。
然後我就走了,走之前把工作服交還給經理。
我覺得這些同事很傻。 我辭職了,經理會再招一個人來,但具體什麼時候招人可不一定,也許是幾天以後就來人,也許要等幾個月。 在下一個新人來報到之前,平時我乾的活,就要由我的同事們分擔完成。 而且我估計並不一定會把原本發給我的工資分發給他們,也就是他們把原本我的活幹了,卻不能分得原本發給我的工資。
經理顯然也知道我是被他們欺負走的,多雇了一個人來分擔他們的勞動,他們不願意,那麼好,就少雇一個人,那些活都由他們做,卻可能不給他們加工資。少了一個幹活的人,工作總量卻沒變,等於是他們白白被剝削。 除非他們聯合起來和經理扛,不加工資就不幹那部分活。
我還不知道在我來上班之前,他們是怎麼運轉的。 他們擺的這種陣式,無論招聘誰來當這個屠夫,都不會幹的久。
洋人覺得屠夫工作,像這種切肉穿肉串的工作,不是技術工作,給個法定最低工資就可以了,隨便招聘誰來干都行。
用刀子切肉塊穿肉串真的沒技術嗎? 他們都是這麼認為的,他們也都是這樣做的,粗製濫造地做。 貌似真的是隨便找個傻瓜來都可以做。
即使看起來真的沒技術的掃垃圾拖地的清潔工,真的可以發個法定最低工資,讓人家連續幾個十個小時不停頓地干,連十秒鐘的暫停休息時間都不給,即使人家已經在不停地干,還罵人家乾的速度慢? 中國的環衛工人夠勤快的了,難道都是拿著當地的法定最低工資,十秒鐘都不停頓地,連續六個小時不停地揮舞掃把掃地,而且還必須動作很快地掃?
這是在美國,我無法想像他們在我來當屠夫之前和在我辭職之後,能招到什麼人來干這種屠夫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