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申請住避難所,沒技巧就住不了

作者:qwxqwsean  於 2018-5-11 08:0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政經軍事|已有2評論

我5月7號按社保局的規定,向社保局報告我找到了屠夫的工作,社保局給我一張僱主表格,讓我拿去給僱主填好交回社保局。

我憂心忡忡,因為填了這張僱主表格交回社保局,則我就有收入了,而且從表面計算,收入還達到甚至超過了貧困線。 然後我的一切福利都會立即被斃,把現金補助,醫保,糧票,住避難所,這四項福利一起擊斃。 

然後,因為當這個屠夫極其雞肋,我沒法干,而且預計我也即將被趕出避難所,我就決定斃了這個工作,然後離開雪城去紐約法拉盛找掙現金的工作。

今天避難所通知我,我的現金補助被社保局拒了,拒絕的理由是我在5月7號沒有上交找17次工作的記錄,因此我必須再去社保局重新申請現金補助,否則不能住避難所。 我聽到這消息,卻笑了,放心了。

在我看來,這是社保局以其特有的方式在幫助我。 它以這種方式在提示我,找到這樣的爛工作應該不上報。 我的僱主是誰,工資收入多少,都在社保局的電腦上顯示著。 我可以一邊上班賺錢,同時向社保局聲稱我完全沒有工作。 如果社保局說根據電腦上的顯示,我有工作,於是拒絕我申請福利。 那麼我就可以斃掉這個工作, 把這種又小又爛的工作一扔,那麼我就真的沒有工作了,就成了完全合格的福利申請者。 

而在實際操作上,社保局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一隻眼睛看見電腦屏幕上顯示我有一個工作,另一隻眼閉著,裝作沒看見,表示同意我聲稱完全沒有工作。 除非我做的工作看起來比較像樣,收入還算可觀,才會揭發我。

這次社保局以我沒有按時上交找17次工作的記錄為由斃了我的現金補助申請,但卻保留了我的醫保和糧票。 我住避難所的權利雖然名義上也被斃,但只要我以自己沒有工作為由重新申請現金補助,在兩周內上交我找17次工作的記錄,我就可以繼續住兩周避難所。住滿兩周后,再上交找17次工作的記錄,又可以繼續再住兩周避難所,這樣變成實際上我可以長期住下去,只要我認為根據我的情況有必要住避難所。 

按這樣的規則玩遊戲,對我是最好的結果: 既可以打一份小爛工掙到一點收入,同時又可以不限期地住避難所,同時還保留了我的醫保和糧票,雖然每兩周上交找17次工作的記錄麻煩點。 這就是申請住避難所的技巧。

然而我看看避難所里住的一百個「流浪漢」,這種遊戲只有我這樣的外貌有工作能力的人才能玩得起。 其他人,如果從外觀看起來不像一個有雇傭價值的勞力,比如一些流浪漢的精神面貌呆傻或給人印象談吐舉止不正常,或者看起來有肢體殘疾,或穿的衣服又臟又破,或者個人衛生很差,這樣的人是無法每兩周上交找17次的記錄的。 對這樣的人,只能直接允許他們住避難所,無法要求他們每兩周上交找17次工作的記錄。

每兩周上交找17次工作的記錄其實對很多人來說很難。 絕大部分工作必須上網申請,必須懂英語閱讀和寫作,必須懂鍵盤打字和電腦網頁的基本用法,必須有一份經專業人員指導寫作的簡歷甚至Cover letter,必須能去有條件列印網頁的地方用電腦。 顯然絕大部分流浪漢做不到。 

如果上門找工作填申請表或去面試,首先必須解決交通問題,至少一部分流浪漢並不能去十公裡外的地方面試,除非由其他人伴隨指導和護送。 

其次有能力上門找工作和面試的人,必須至少外觀給人印象是一個有雇傭價值的勞動力。 比如我,如果走進一家店鋪問人家招不招工,店主離著老遠望我一眼,覺得我外觀是個壯丁,四肢健全,腦子清楚,精神正常,衣著正常,會基本的英語對答,甚至有相關的從業經驗,而且還有合法身份不是偷渡客,才會願意讓我填申請表。如果真的是一個外觀就是流浪漢的人走進店裡問招不招工,誰願意理睬呀?

所以說,每兩周交17次找工作的記錄才能住避難所,這樣的規則只是用來欺負我這樣的壯丁的。 

如果一個人的外貌給人印象就沒有作為店員的雇傭價值,就沒辦法讓他每兩周交17次找工作的記錄,只能直接允許他住,否則把這樣的人趕去睡大街,既不人道也不合法。 

現在我必須重新申請現金補助,那麼我就可以聲稱沒有工作了,可以出爾反爾地矢口否認我幾天前向社保局報告的所謂的屠夫工作。 

這對那家雇我當屠夫的洋人餐廳是一個加分。 因為之前我認為必須讓老闆填僱主表格交給社保局,社保局繼而擊斃我的所有福利,拒掉現金補助的申請,同時斃掉我的醫保和糧票,而且把我趕出避難所。 再加上這個屠夫工作本來就不僅是雞肋,而且是狗屎,我堅決要斃掉這個工作。 

現在遊戲規則變了,也就是我可以向社保局聲稱沒有在做這個屠夫工作,或聲稱已經辭掉不做了,以完全無工作為由重新申請現金補助,這樣我就暫時保全我的醫保和糧票,同時暫時可以住避難所。 沒了後顧之憂,我就可以重新考慮是否繼續做這個屠夫工作,只要老闆不欺我太甚,我或許暫時可以再做一段時間。 

今天我打電話給老闆,稱病說我周五,六,日不能去上班。 老闆卻暫時不炒我,老闆說這個周末生意極忙,因為是母親節和大學的畢業典禮,所以生意極忙,希望我能周末來上班幫忙,我本來已經決心推掉這個工作,一時心軟了,表示周五仍不去上班,但同意周六去上班,只當像幫朋友的忙一樣去幫這個老闆幹活。

不過,即使現在社保局暫時不以我有了工作為由擊斃我的所有福利,我仍然不想給這個牛排店當屠夫,因為我覺得這個工作實在太爛,幫這個老闆度過這個極忙的周末,其生意沒那麼忙了之後,過幾天我還是要把這個工作辭掉。 

生活就是這樣,一路都在打架,一旦打不贏了就過不下去了。 

我特不明白為啥廣大的混滋傻們都像米蟲生活在米缸里,雖然混滋傻們都是不著調的笨蛋,都是連做自己的家務的能力都沒有的廢物,然而廣大的混滋傻們卻都吃住不愁,都在那裡整天無憂無慮地捏手機打電游,在社交網上無病呻吟發黃圖,都在自由自在地數鈔票,約網友,數性伴,都在炫耀自己認識的人都是輕輕鬆鬆年收入幾百萬元以上,炫耀自己買的豪車紙殼房大草坪,名牌包包手錶手機,炫耀自己吃的全食有機帶血牛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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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qwxqwsean 2018-5-11 22:55
我在美國有啥福利呀,現金補助我一分錢都未曾拿到過。

醫保和糧票倒是時不時都有。 醫保我視情況,大部分時間都有。 但糧票,因為很難換成現金,我又吃不完,所以我很少申請,連同這次強加給我的六個月糧票,我移民美國19年,累計可能領了不到三年的糧票。

至於住避難所,只有對走投無路的人才是福利,一般人請他去住,他都不會去住。實際上很多流浪漢,寧可睡大街也拒絕住避難所,尤其現在天氣轉暖,很多流浪漢寧可住大橋底,都不肯去住政府避難所,這樣的避難所你願意去住嗎?

版上的輕輕鬆鬆年薪幾十萬的混滋傻們都在不僅嫉妒,而且忌恨我拿政府的這一星半點福利,真是可笑。

我移民美國19年,至今打工掙的錢,包括我消費掉的錢,總收入全部加在一起都不到10萬美元,平均年收入也就五千美元。 政府的福利不給我,那麼應該給誰呢?

美國每年的福利開支可能上萬億美元,我從中分得了多少? 一般的美國窮人也沒拿到,這些天文數字的福利開支,最終都落到資本利益集團的口袋裡了。

就像美國「捐」了幾億美元給海地的地震災民,而實際上海地的災民幾乎一分錢都沒得到。 那幾億美元捐款,轉了幾圈,以各種名目都進了資本家的口袋。
回復 qwxqwsean 2018-5-12 00:39
在美國住避難所的基本上都是在美國出生的人,而且很多是退伍軍人。 五六年前住避難所的單身漢,貌似1/4是退伍軍人,甚至是休假的現役軍人,後來可能給退伍軍人增加福利了,他們才得到免費公寓,現在住避難所的退伍兵極少。

外國新移民,或偷渡客,極少住避難所,占不到1%。 我來美國19年了,可以算是本地人了。

美國的流浪漢的定義和中國不一樣。中國的流浪漢情況不同,中國的流浪漢如果是農村戶口的,基本上在家鄉村裡都有田地,有宅基地,有祖傳的或新建的房子。

美國的流浪漢則一般沒有自己的土地,沒有屬於自己的住房。 美國的流浪漢不一定沒有工作,只是工作不太好而已,比如商店的兼職店員,建築工地的無工會保護的小工。

美國的男的「流浪漢」,很多是離婚或未婚的單身漢,他們不需要陪老婆或孩子住,於是為了省錢,就住避難所。

美國的「流浪漢」 大部分有免費的公寓可住,住在避難所的只是一小部分,大部分都已經分到了免費的公寓,當然他們即使住公寓,仍然沒有工作,或只打小工。

如果是夫妻並且有孩子的,不需要住避難所,很容易分到免費的公寓。

住在避難所的基本上都是男的,女的一般不需要住避難所,女人的福利比男人的好很多。 年輕單身女人即使做雞收入也很高,有了孩子的話,憑孩子就可以住條件很好的免費公寓。年紀大的沒條件做雞,也沒有工作的女人也能分到房子,不需要住避難所。

新移民和偷渡客,極少領福利,除非是孕婦,小孩。 比如糧票基本上只發給公民,綠卡的都不給,不是公民的人,必須是處境特殊的緊急情況下才給。 不過獲准政治庇護身份的有糧票和有很多其他福利。

在美國睡大街的流浪漢,基本上都是本地出生的正宗的美國公民。

我兩三年前在紐約市碰到一個睡大街的六七十歲的黑男,美國出生,是1970年左右參加過越戰的退伍兵。 他的孫子都有幾個了,但顯然他處於離婚單身狀態,不然也不會大冷天的去睡大街。他四肢健全健康,精神心理思想正常,特別能侃。估計沒什麼收入,處出於什麼原因也沒弄到免費的公房,為了省房租就去睡大街了,也沒啥難過的,找個角落坐一晚上打打瞌睡就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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