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0年代在中國沿海打工。老闆亂扣和欠發工人工資實在太普遍了,幾乎每一個在中國打過工的人都有被欠工資的經歷。
然而敢於反抗的工人實在太罕見。一般是預計自己辭職時會被欠發工資,於是趁還在職的時候,在工作上搞點小破壞,比如鞋廠的工人故意弄壞一兩雙鞋。比如廚師往米飯里摻沙子,往菜里放煙頭。
按我觀察,老闆要欠發5000個工人的工資,才會遇到一個工人怒不可遏地持刀威脅老闆發齊工資。 老闆要欠發一千萬個工人的工資,才會遇到一個實際砍殺老闆的人。
所以絕大部分中國工人,遇到自己的工資被無理欠扣時,選擇的是默默地離去。
我回憶自己90年代在中國打工的經歷,真是非常不愉快。2000年我移民美國后,才鬆了一口氣,雖然美國職場的人普遍愚蠢,怠工,而又蔑視人才,但美國的僱主幾乎沒有欠發工人工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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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本來就很窩囊,遇到矛盾選擇迴避。我自小被其他小孩欺負就沒反抗過,最多高聲吼一下抗議。
比如我打工時遇到一個同事,閑聊時告訴我在前僱主處打工,離職時要被老闆扣一兩百元,他立即抄起一把刀衝到老闆面前斷喝:「今天是我有命沒錢用,你是有錢沒命用!」 老闆大驚失色立刻付清了他的工資讓他離開。 我覺得他真是英雄,但我無論如何也做不到。
90年代我在中國打過工的約25個公司,其中可能有20個欠發了我的工資。 我一直都是個兢兢業業,把崗位工作完成的很優秀的工人,但幾乎從來未被僱主善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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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國打的第一份工是L&T服裝店的清潔工,時薪7。25美元,每個星期上班約20個小時,幹了三個月,沒有被欠發工資。 我在L&T服裝店工作的經歷很惡劣,只不過沒被欠工資而已。
之後我在美國打過工的若干個公司,都沒欠過我工資。雖然我是一個在美國職場遙遙領先一般美國工作人員的超級優秀勞動者,我在每個公司工作的經歷都很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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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年代的中國工人和90年代的很不相同。
我06年在北京打工2個公司,08年在東莞打工4個廠,欠發工資仍然很普遍,但發生率已經明顯比90年代降低了。 一個在06-08在中國打過工的人,估計幹了10家公司,只有6家欠發工資,可能是因為勞動部門加強了執法。
現在2016年,我已經不了解中國的情形了,但推測勞動部門已經進一步加強了執法,我估計欠發工人工資的老闆只剩下20%了吧。
08年以後的中國工人已經和90年代的很不相同,90年代的工人大都很能幹,有剩餘價值可供榨取。08年以後的工人,工作能力急速下降,又懶又笨,又喜歡高消費,手機也普及了,整天端著手機捏啊捏,卻沒幾個人能幹活。
10年代的工人,和90年代的工人,完全是兩批不同的人。 我相信現在的富士康老闆郭台銘看著新一代的僱工,有無可奈何花落去的感覺。
90年代的中國民工,比如月薪800元,每天工作12個小時,可以生產1000個產品,工作時找借口說他們犯了什麼錯,罰款20元。在工人辭職時欠發200元,也沒幾個工人反抗。
2016年的民工,月薪3000元,每天工作10個小時,生產800個產品,由於勞動部門執法相對嚴格,招工時不能收押金和報名費,在工人辭職時也幾乎不能扣工資。 這些工人不能幹活,也不能欺負,像懶驢,可供榨取的剩餘價值極少。 郭台銘應該是盤算一下覺得現在在中國開廠也沒有特別大的利潤,開始考慮把廠遷到越南,或者開到美國去,雖然越南工人更懶些,但越南工人工資更低些,而美國的工人則更懶更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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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中國的老闆普遍剋扣工人工資,也從側面強化了工人的工作能力。 在90年代的中國打工,稍有一點職場經驗人都知道僱主普遍不善,於是民工從被招工進公司的第一天起,就做好了怠工辭職的心理準備,因為知道這個公司是個呆不下去的屎坑。
這樣公司里的人員流動性就變得很大,大部分工人幹了三個月就辭職。 一般說來,一個一萬人的公司,每天有100個人被開除或辭職,反正是干不下去,具體是辭職還是被開除,沒有本質區別。
所以在90年代的中國,比如你坐火車碰到一個民工,和他/她聊天,會發現他/她剛出來打工一兩年就已經有了在四五家公司工作的經驗,閱歷特別豐富,好像什麼都懂。比如我遇到一個十七八歲的小妹,在一個制衣廠幹了7個月,就把和制衣相關的各崗位操作知識幾乎都學會了,幾乎可以自己回家當老闆開一家制衣廠了。
巨大的人員流動性,使90年代的中國工人幾乎個個都是經驗豐富的熟練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