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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收入差別是20%

作者:qwxqwsean  於 2014-4-19 03:4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政經軍事|已有1評論

在正常工作條件下, 同事之間的工作效率一般最多相差20%,好比兩個同事的日常工作是每天八個小時走路, 一個人的速度是5公里每小時, 每天走40公里, 另一個人的速度是6公里每小時,每天走48公里。那麼假設的合理的計件收入是一個人40元每天, 另一個人是48元每天。 當然這是指正常情況,兩人都有相似的工作經驗, 所用的工具設備相同, 並且沒有發生怠工罷工。

 

現在在收入方面的管理上的問題是兩個, 一是過於平均,同事之間本來有20%的工作效率的差別, 但同事的收入相同。  一是收入差別過大,在同一個公司里, 有人沒怎麼幹活, 月薪一萬, 有人幹了很多的活, 月薪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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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qwxqwsean 2014-4-20 03:21
愛因斯坦的工作成果是比一般人大無數倍,愛因斯坦的收入是否應該比平常人高無數倍值得討論, 但別的人如果不是那塊料, 也沒做什麼可衡量的貢獻的話, 不要自比愛因斯坦, 那誰年收入幾十萬, 但一年到頭沒做一件實事, 居然也自比為愛因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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