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大多數人相比, 我做事屬於比較善於改進的了, 但在美國防禦皰疹方面, 我卻一敗再敗。
中國大陸的人,感染皰疹(此處主要指一型皰疹)的比例似乎很小,我在中國生活三十多年, 極少遇到有皰疹的人, 而在美國, 90%的人有皰疹, 皰疹是唾液體液傳染, 皰疹在美國這麼時髦, 也是說明美國人不講衛生的有力證明。
我2000年來美國, 到約2010年才在醫院工作時偶然染上皰疹, 我在河邊走了十年才濕了第一次鞋, 原因是我的標準高於一般人的日常衛生習慣。
第一次感染皰疹時, 我在醫院當日班車夫, 有個車夫同事有發作的皰疹, 他的喝了大半的飲水瓶不知道怎麼跑到我的背包里去了。 可能是我在休息室臨下班時收拾東西時誤把他的放在桌上的水瓶當做我的水平裝進我的背包里(他的水瓶和我的外觀明顯不一樣), 也可能是有同事惡作劇把他的水平偷偷塞進我的背包里(比如動機是藏匿他的水瓶讓他想喝水時找不到,個人物品都公開放在休息室角落裡, 有幾個男同事日常喜歡搞這類惡作劇)。
當日下班后, 我去雪城大學圖書館上網, 看買買提論壇里的帖子, 似乎是晚上八點多, 覺得渴了, 就伸手到旁邊的背包里拿出自己的水瓶, 眼睛盯著電腦屏幕, 沒有看瓶子的外觀, 擰開蓋子就喝水, 喝了一兩口, 目光轉移到水瓶上, 才發現這個瓶子不是我的, 這時我本應該警惕被瓶口別人的唾液感染, 但我麻痹僥倖地想, 既然已經喝錯了別人的水瓶,那就繼續喝吧, 我心知可能被感染, 但懶於採取措施, 賭自己運氣能好些-這瓶口上別人殘留的唾液不會感染我。 因為日常講衛生也是有限度的,不可能處處保持100%衛生。
大約兩天後, 我的下嘴唇就長出了幾個皰疹的皰, 我的處理還算積極, 傍晚發現后, 就用圖書館的公用的擦手用的酒精抹了幾次, 未見效果, 到半夜臨睡著前我覺得皰疹沒有消退的跡象, 決定採取更狠的措施, 用洗衣服用的漂白水濃液塗皰, 那些皰在幾分鐘后就徹底消退了。
雖然我把下唇的皰疹做了戰術殲滅, 但次日傍晚, 還是去一個慈善診所看病, 索取治療皰疹的葯。醫生給我開了幾片伐昔洛韋, 並告訴我皰疹感染后已經留根終生感染。 然後我騎著自行車滿城跑了幾十公里試圖購買便宜的葯, 最終仍以20美元的價格購得兩小片葯吃下去。 然後我根據上網查的皰疹的資料,認為不繼續吃藥也無妨, 於是為了省錢不再購也不再吃藥。
有意思的是, 我的初長的皰是在下唇, 在出現幾個小時后就被我用濃漂白水灼燒消滅, 從後來的觀察, 我的下唇的皰疹其實是被徹底根除了。 而上唇雖然沒有長皰, (也就是水瓶口同時接觸到的上下唇的接觸處), 我也就沒有用濃漂白水灼燒, 外觀正常的上唇被皰疹感染並留下了根。 根據皰疹感染的特殊的抽搐感, 知道右上唇的皰疹在一兩個月後沿著神經纖維途經面頰,擴散到顴骨和眉骨眼睛,最後進入右側大腦。 我雖然全殲了右下唇的皰疹(長了皰的地方), 但卻放跑了沒長皰但已被皰疹病毒潛入的右上唇,使我的右臉和右腦被皰疹感染。
以上描述的是我怎麼第一次被皰疹感染, 雖然我比一般人聰明謹慎, 也還是在進入醫院工作幾個月後, 被皰疹感染了, 中彈掛了彩的戰士沒法辯解自己如何能幹。
我在美國被皰疹感染過多次, 各次情節不一, 已經打字太多,暫時不想再逐件描述。
建立相對嚴密的防線需要時間和經驗, 即使是我這個相對來說戰術較好的士兵, 也在戰場上不斷地中彈, 不僅中了這一次彈, 後來還在不同場合頻頻中彈, 而且傷亡慘重。 好比我在戰場上挖散兵坑的速度比一般人快, 但再快也需要時間, 而在我挖好散兵坑跳進去架好自己的槍之前的這一小段時間,就已經被敵人擊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