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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租這個東西逆天啊

作者:qwxqwsean  於 2013-10-16 08:1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政經軍事|已有3評論

比如一隻鳥站在樹梢上, 你對鳥說:"你站在這, 要交租,每小時一美元,否則我報警叫警察來逮捕你!"
 
你覺得這樣對一個鳥說話, 合理嗎? 好像不合理。  假如那不是一隻鳥, 而是一個人, 就合理了, 為什麼人的地位還不如鳥?
 
土地和空間是老天爺免費贈送給人類使用的, 地租這麼荒謬的東西最早是誰創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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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qwxqwsean 2013-10-16 08:28
房租要分兩部分, 地租和房子的租, 地租應該是零, 但房子是投資建設的, 和修高速公路要設收費站收費一樣, 但房租收到抵消掉了建設費, 就應該取消房租, 就像高速公路收費站的收入抵消掉了建設費, 就取消收費站供人免費使用。

嫖資是不合理,兩情相願,沒有雞鴨之分, 應該雙方都不付錢。
回復 qwxqwsean 2013-10-16 08:46
比如最早有個人花100萬元造了一座樓, 那麼這座樓就可以適當收房租, 當收的房租總額達到130萬元時, 這棟房子就免費由任何人使用, 建設房子的人不虧, 投資100萬元得到130萬元的回報。  

房子和公路橋樑是一回事,投資100萬元建橋的人有權收過路費到130萬元,之後就停止收過橋費, 橋樑供所有人免費使用。
回復 qwxqwsean 2013-10-16 09:02
物業費和房租是分開的。

趙州橋上千年的租金是零, 但物業費還是有一點的, 不過那物業費誰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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