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個小車夫,和部門斗,和上司斗,被開除的料
夜班車夫要給藥房送葯,每次推小車給8-12個部門送, 每次約30-60分鐘完成。
藥房自己的人也送葯,他們經常是一次抓幾個葯在手上,出去送一兩三個部門, 不推車。
我開始時為了省事,也是這樣送,把小車臨時停在一處,然後抓起一兩三的部門的葯去送。
然後被藥房打小報告,上司以要開除我這樣的狠話嚴厲禁止我這樣把葯抓在手上送,必須隨時推著車,把車上各個小塑料框里的葯送到各部門, 說我抓在手上送會送錯。 我說藥房在小塑料筐里的葯本來就經常裝錯,是我隨時在為藥房更正。 上司說因藥房裝錯筐送錯是藥房的責任,不管。
但我還是在主動更正藥房的錯誤,我在把一個以上部門的葯抓在手上送,到目的地時是逐個葯查看標籤的,所以不會送錯葯,而且經常發現並糾正藥房的錯誤(平均大約每車次就有一個葯筐里的葯被藥房混裝)。 我懷疑可能是藥房的人故意裝錯的,把葯送往錯誤的地點,也不會造成重大事故,因為各部門的護士在取葯時會核對包裝上的病人房號姓名,她們發現別的部門的要被誤送到本部門,她們會自己抽時間走幾十米或幾百米送給那個部門。
我奇怪藥房的人自己送葯經常抓在手上直接送,為什麼要強迫我隨時推那個小車?而且小車質劣,推行阻力大噪音大,以前左前輪壞了,不僅噪音大,還會時而卡住,四五的車夫輪流推這個小車送葯,十天了也無人修,終於是我找了根繩把輪子上的部件綁緊修好了。
我認為藥房強迫我隨時推著車是無理要求,又打我的小報告,我上司對我大吼講否則就炒我之類的狠話。 作為回應,我是基本上把小車隨時推著,但我把速度放慢,把原本五十分鐘能完成的任務拖至60分鐘完成。 但我也不認為自己特別的慢,因為別的車夫送葯時偶爾會停下來和護士聊天長達一二十分鐘, 而我只是走路慢,並不會停下來與人聊天,以我的人際關係,醫院裡也無人與我聊天。
藥房的人對我放慢速度似乎很敏感,因為我以前自主不隨時退車送葯時是較快的,是被藥房告狀之後,我才故意拖延, 把以往三十分鐘能送完的葯,拖成四十分鐘。這個信息顯然是很快被反饋到了管我的經理。 上司顯然也知道我是在找藥房的麻煩,我送病人速度是很快的,例如在急診室送三個病人去層析的往返,32分鐘就完成了(別的車夫可能要四十分鐘),我偏偏是給藥房送葯才會慢。
夜班送葯最煩人的是早晨六點的一次,這次的藥量最大, 一般要六七十分鐘完成。 有別的車夫確實送的很快,大約因為他們要趕著七點鐘正點下班, 還有個車夫同事是想減肥,走路很快。 問題是我並不趕著七點下班,自己體質瘦弱也不想減肥。 加之藥房無理強迫我推著個蹩腳空車滿樓到處走, 不准我把車臨停用手抓著葯送,又加之藥房打我小報告,又加之上司對我的凶蠻態度, 我怎麼會沒有抵觸情緒呢?我是要適當拖延的。 而且,這個最煩人的別的車夫都不願意送的早上六點的這一班葯,上司又為什麼老是安排給我呢?
上司真的是希望我送葯快嗎? 我六點時已無事做,在休息室打瞌睡,她六點十分才把六點的送葯任務交給我,如果真想快,幹嘛不在六點時就把任務給我啊? 我送葯時要故意走得很慢才能拖延五分鐘,上司通過調度,一下子就拖掉十分鐘。 我到藥房取葯,藥房的技術員默默唧唧,我經常要等幾分鐘乃至十幾分鐘她們才把葯車推出來交給我,我看她們都不想快啊。
再說以美國佬的工作風格,什麼能叫快啊慢啊的,有誰關心效率啊? 我就算在送葯上慢一些又有何不妥啊?我送病人仍然是夜班的四五個車夫里比較快的。 我對上司也說了,對急件急務像送心肌梗塞病人那類任務,我肯定快,但對普通任務,我不一定會快。
昨天早上,上司在辦公室門口對我大吼,說我早上六點這班葯應該45分鐘完成, 說我應該走快些。我回答說沒那麼快完成, 我不走那麼快, 而且藥房把葯混裝了我還要抽時間糾正。
我昨晚對上司說,我不想上夜班了,想改上中班或白班(那樣就沒有送葯的糾紛了,白班只送病人和化驗樣, 而我做那些的速度高於大多數車夫)。 上司說現在夜班只有三個人, 暫時不准我換班,因為找不到人頂我的崗,雖然有四五十個車夫,但別的老車夫都不願意上夜班,而新招的幾個車夫還在培訓期不能用。
為什麼我會拖延藥房的任務,卻不拖延放射科和層析科的任務呢? 那些科室都和車夫保持著良好的私人關係,不找車夫麻煩,不打小報告,我的車夫同事經常在科室里坐著休息和技術員聊天打牌分享食物,我雖然不和他們聊天打牌不吃他們的東西,但因為和他們關係一向和睦,對他們的活兒自然是照顧周到。 藥房則屬於扯淡,打我的小報告(顧客打服務員的小報告能得到服務員的良好服務嗎?)變態逼迫我隨身推那個破車,葯筐里的葯經常莫名其妙地混裝(藥劑師把葯裝筐竟會經常裝錯,難道不是故意的嗎?),又通過強制執行的古怪的送葯規則企圖迫使車夫把葯送往錯誤的部門(我可能是夜班送葯的四五個車夫里唯一時常核對糾正錯誤的),加之上司的蠻橫變態管理,我對藥房的任務能不拖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