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來好笑,大過年的,街坊鄰居,輪流請客,酒足飯飽后,打牌,唱卡拉OK,情理之中,這次玩殺人遊戲,一玩兒好幾個小時。這個遊戲的規則,估計有些人知道。就是有警察,有貧民,有醫生,有殺人犯。策略也不複雜。有一點是殺人犯都要表現得不露聲色,最終逃過指控。十多個人玩兒,有大人,有小孩兒。每一局,我都全神貫注,觀察每一人的蛛絲馬跡,我就是猜不出一點,不倒案情真相大白,我就一頭霧水。可是如果我抓到殺人犯這張牌,這局就沒得玩兒了。無論我怎樣他們都不費吹灰之力就指控我了。有時說我手的動作反常,有時說我表情不對。看到這些小孩子,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扯」真是絕了。
我這特性真是與生俱來。小時候,大院里有一女精神病患者,是受刺激得病的。那時小孩子無聊又不懂事,一大群小孩子,有人趁她不注意丟一石頭,逗她。她發現是誰就罵誰,打誰。可是他們丟完石頭,就裝作若無其事。然後她就在人群里猜。猜錯了,人群報發一陣笑聲。有時拉拉扯扯的,有時還找家長。有一次,我在人群中,當一人丟了石頭后,我就特別害怕,立刻往家裡跑去。結果她就在我後邊舉著一塊大磚頭追我,全院的孩子高聲呼叫者,笑著跟在後邊。我跑回家把門在裡邊插上,然後又到裡邊房間又把門插上。此時,這個精神病百分之二百得相信打她的人就是我。咆哮的罵我的祖宗好幾代,外加用磚砸我家的門。還說要等我媽回來,我在房間里,快嚇死了,總覺得她會闖進來。
一場鬧劇,直到我媽回來,才停歇。
現在雖說不會捅那樣的漏子了,也仍然本性難易,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