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矮子失敗的對台政策需要檢討
2009-4-29 來源:網際網路 編輯:野老
二、一國兩制:是解放人民,還是收回領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一九七八年制訂的憲法中規定:「台灣是中國的神聖領土。我們一定要解放台灣,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僅僅四年後,在又一部新的憲法中,「我們一定要解放台灣」這一句被刪掉了,變成了:「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
變化是從一九七九年發表的《告台灣同胞書》,和一九八一年葉劍英的《進一步闡明關於台灣回歸祖國實現和平統一的方針政策》開始的。在這兩個文件中,「我們一定要解放台灣」,這句有三十年歷史的口號消失了。代之以「台灣回歸祖國」、「和平統一」。
這個變化的實質是什麼?這就必須回顧一下新中國之所以要解決台灣問題、完成祖國統一大業的出發點。二十世紀前半葉,中國在帝國主義侵略下,一直處於四分五裂的狀態。實現中國統一的力量,是中國革命。現代民族國家,產生於戰爭與革命;它的邊界,更多情況下是被戰爭與革命所界定,而不完全是由自然的、歷史的、語言的和種族的因素所界定。這本是一個基本常識。因此,二十世紀中國的統一,並不是完全基於自然歷史傳承,而是和二十世紀的中國革命分不開,因而也和中國革命中人民的空前解放分不開。一九四七年十月,毛澤東親自起草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宣言》,第一次提出「打倒蔣介石,解放全中國」的口號。《宣言》莊重宣告:「本軍作戰目的,迭經宣告中外,是為了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解放。而在今天,則是實現全國人民的迫切要求,打倒內戰禍首蔣介石,組織民主聯合政府,藉以達到解放人民和民族的總目標。」③後來,解放軍渡江南下、攻克每一省、每一片國土,都不是單純軍事意義上的攻城掠地,而是以解放那裡的人民為主旨,其內容包括:聯合各被壓迫階級成立民主聯合政府、懲辦戰犯、肅清貪官污吏、沒收官僚資本、廢除封建土地所有權、承認少數民族的平等自治權利等。這一宗旨見於解放戰爭的所有有關文件、命令之中,包括《國內和平協定》、《向全國進軍的命令》等,並在全國各地執行。一個特殊的情形是:一九五一年為了和平解放西藏,在有關協議中規定:「有關西藏的各項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強迫。西藏地方政府應自動進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時,得採取與西藏領導人員協商的方法解決之。」④儘管如此,新中國建國領袖的長遠目標,仍然是著眼於最廣大的西藏群眾的利益, 使他們能翻身解放。
對於台灣問題,新華社在一九四九年三月,就發表了題為《中國人民一定要解放台灣》的社論。在後來的二十九年內,解決台灣問題,一直是以《國內和平協定》八條二十四款所規定的懲辦戰犯、廢除偽法統、沒收官僚資本、實行土地改革、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等,作為公開的準則的(無論是和平方式還是戰爭方式)。解放台灣,實際上和在中國大陸上完成新民主主義革命也緊密相關:必須消滅殘餘敵軍、將人民公敵捉拿歸案、摧毀反動派反攻倒算的基地。要想將革命進行到底,就必須解放台灣。只有在「告別革命」的情況下,才不需要以「解放台灣」,而僅僅是以領土回歸的形式統一祖國。
然而,一九七九年的《告台灣同胞書》,正是這樣一種政策轉向。實現祖國統一的理由,不再是在中國全境完成新民主主義革命,而是訴諸於遠古的民族神話和歷史主義的民族認同:「如果我們還不儘快結束目前這種分裂局面,早日實現祖國的統一,我們何以告慰於列祖列宗?何以自解於子孫後代?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凡屬黃帝子孫,誰願成為民族的千古罪人?」
一九八一年,葉劍英的《進一步闡明關於台灣回歸祖國實現和平統一的方針政策》提出的九項條件,更闡明了沒有新民主主義革命內容的「台灣回歸祖國」的圖景:
「國家實現統一后,台灣可作為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權,並可保留軍隊。中央政府不干預台灣地方事務。
台灣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同國外的經濟、文化關係不變。私人財產、房屋、土地、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權和外國投資不受侵犯。」
這兩條本身就包含著明顯的自相矛盾:首先,任何現行社會、經濟制度都不是一成不變的(懂得辯證法的共產黨人更不應不了解這一點)。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可以轉變為社會主義;社會主義可以和平演變成資本主義;一種制度會轉變到它的反面。這些變革都不是一紙協議、一道行政命令就能夠規定的。其次,頗有諷刺意味的是:葉劍英的講話,恰在台灣高雄事件(又稱「美麗島事件」)發生后不久,國民黨當局的軍警憲兵,剛剛殘酷鎮壓了紀念世界人權日的群眾集會。而取締、改編國民黨軍隊警察的法西斯體制,正是當時台灣黨外運動和民主運動的訴求之一。
葉劍英的九條方針不久,有了一個正式的稱呼,這就是「一國兩制」。它的另一個高度概括的表述就是:「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大陸的社會主義制度和台灣的資本主義制度,實行長期共存,共同發展,誰也不吃掉誰。」⑤「你搞你的資本主義,我搞我的社會主義,井水不犯河水。」這個表述中的邏輯問題也不少。比如:台灣當局是否承認自己是「資本主義制度」?「中華民國憲法」和國民黨黨綱里並沒有這一條。社會制度是由階級關係決定的,而現代民族國家就是主導階級(或階級聯盟)的最高意志的表現。 那麼,「一國兩制」中的「國家」,代表誰的最高意志?資本主義是一種世界體系。在資本主義世界體系裡,尚容不得與社會主義「長期共存,共同發展」,豈能容得在一個國家裡?
這裡,更關鍵的疑問在於:中國大陸和台灣的區別,不僅僅是(甚至主要不是)「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之別,而是分屬兩大國際陣營之別:中國屬於第三世界民族解放陣營,這個陣營包括在戰後掙脫帝國主義世界統治的薄弱環節而獨立的亞非拉國家,而台灣則屬於戰後「美利堅帝國征服下的和平」秩序和新殖民主義國際冷戰體系內的一員。這才是中國大陸和台灣互相對立、互相排斥的「兩制」的根本性質。在美國秩序軌道上和體系內的國家和地區,有資本主義社會,也有半殖民地、半封建、官僚買辦的社會,台灣更接近於後者。如果真要搞「一國兩制」,那就等於要在一個中國內,包容下兩個互相對抗的國際體系:既包容美國所不能容忍的「共產主義制度」,又包容美國半個世紀以來為了圍堵、絞殺「共產主義制度」而經營的反共、反民族解放的冷戰前哨,還讓它們「長期共存,共同發展,誰也不吃掉誰」!當然,我們知道,中國大陸正在以迫不及待的速度「與國際接軌」,這個明顯的矛盾,今後也許就不再成為矛盾了(不過,同在美國軌道上的中國,就不會是一個國家、也不會是兩個國家了,而是七個、八個或更多)。
容易看出,「一國兩制」並不是一個實質統一的方針,而是一個形式上一國兩制、實質上一中一台的方針,或者說,是一個明統暗獨、隱性台獨、實質台獨的方針。這在台灣朝野政客眼中,是看得很清楚的。既然如此,他們就要追求貨真價實的台獨,而為什麼要退而求其次呢?在台灣普通民眾眼中,「一國兩制」也沒有任何吸引力。因為如上所述,它不是一個解放人民、為人民謀利益的綱領,而僅僅是一個維護版圖(而且僅僅是在形式上)、維護統治者面子的綱領。「一國兩制」的實施方式,明確表明是在統治者和統治者之間作交易,而沒有兩岸民眾的發言權利。
「我們一定要解放台灣」和「一國兩制」的本質區別,就在於:統一祖國的目的, 是解放人民,還是僅僅完成領土回歸?這裡,有必要回答兩個可能的質疑:即「解放台灣」是一個極「左」的口號,會引起台灣同胞的反感,其次,台灣民眾大都過上了小康生活,根本不需要中國大陸去「解放」。回答是:「解放台灣」不是極「左」的口號,而是一個實事求是、聯繫群眾的戰略,它把統一的最終目的,落實到為人民謀利益的原則上來。解放台灣,不是要在台灣馬上推行社會主義,而是要在台灣完成新民主主義革命。這不僅不同於空洞的、極「左」的教條主義,更不同於那種本來已經偏離社會主義,但還要口頭上堅持「社會主義」旗號,而實際上大搞官僚資本主義、賣國主義的形「左」實右。我們繼續往下分析,就能看出:解放台灣立足於走群眾路線,而一國兩制寄希望於統治者、精英階層。而「台灣民眾不需要中國大陸去『解放』」的觀點,顯然是和有關「台灣經濟奇迹」的大量宣傳,以及大陸八、九十年代學習台灣模式有關。這裡,且摘引一段曾參與台灣民主運動的夏潮聯誼會出版的《海峽》雜誌對「台灣奇迹」的分析:
「戰後台灣資本主義發展的所謂『經濟奇迹』,是『(國府)國家機器-外來資本-民間企業』三方面的同盟,在世界資本主義體系的吞吐系統下,經由對台灣的自然、生態、勞動者進行最肆無忌憚、最不知限制的剝削完成的。……台灣工人階級,為台灣的經濟繁榮,付出了這些重大代價:
一、長期僅僅足以維持工人自身和其家族最低生活所需的低工資和低生活水平。
二、普遍的『無成就』、『無前途』、『貧困』、『自卑』、『社會地位卑微』意識, 和急速經濟成長社會中『成功』、『立業』、『幸福』、『富裕』、『舒適』標準,形成強烈的對比。
三、長期生活在人格不被尊重、人權沒有保障、勞動者缺少社會和生活保障、整個資本主義工業體系中缺乏工人福利觀念和支出的結構下。
四、工人階級沒有自己的文化生活,在知識和文化上無法進步,並任消費社會最低俗文化如色情、賭博、酗酒……長期摧殘。」⑥
由於對「四小龍」模式的吹捧和宣傳,人們忘記了:在台灣,即使在這些西方「自由世界」的宣傳櫥窗里,也存在著一個受壓迫、受剝削、被邊緣化的廣大的下層。在資本主義蹂躪下、在全球化的衝擊下的勞苦階層、農村、婦女、少數民族,不但沒有奔小康,而是處於「發展」的「犧牲品」的地位。他們對現存體制和統治者滿懷仇恨和詛咒。其實這也是八十年代台灣民主運動的重要動力之一。只有放棄了階級分析的觀點,「解放」才成為一個毫無意義的名詞。
一個國家,對其領土行使完整的主權,意味著:將自己的治國理想、社會制度、文化精神的領導權建立在其領土之上。不提這些,就無資格談什麼統一。統一的關鍵,是需要完成一個社會革命的使命。這裡,絕不是在主張:統一祖國、解放台灣,意味著在台灣推行社會主義。以新民主主義革命的綱領解放台灣,既不要求在大陸、也不要求在台灣馬上搞社會主義。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任務,是推翻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買辦資本主義的統治。這個任務,在今天的台灣,並沒有真正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