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白字和寫倒筆字一樣,都是小學生常犯的錯誤。這念白字的故事更多。過去有一學生甲念"太行山"作"大形山"。學生乙糾正說「'行'應念作'杭'」。學生甲說:「明明是個'人行道'的'行'字」。兩人相爭不決,最後說:咱倆打賭,去問老師。誰輸誰請客。等見到老師,老師說:「是'太形'」。事後,請客的學生乙埋怨老師,老師勸解道:「你輸一次東道不要緊,讓那蠢貨一輩子認不得太行山。」成績差的學生常常令老師動火,不過這老師也忒狠忒狹隘了,世界各國人民(除了加拿大的白求恩)估計沒幾個認得太行山的,依舊是馬照跑、舞照跳,沒什麼大不了的。
字詞的讀音是在不斷變化的,過去就有「秀才不識字,見字認半邊」的讀白字傳統。現在有的白字,其意思已經不再被人誤解,甚至已經為大多數人接受了。例如將「酗(XU)酒」念成「凶酒」,「棘(JI)手」念成:「辣手」,「說(SHUI)服」念成「說(音同朔)服」。就我的理解,這白字存在有其合理性:一是好認(認半邊),二是聽起來順耳,三是歪打正著好理解。仍以上文提到的三詞為例:酗酒念成「凶酒」,一邊是酉,另一邊是凶,好認好理解——酒喝得很兇;念成「蓄酒」——酒都藏起來了,還讓不讓人喝?「棘手」,音同「稽首」,聽起來像是道長向師太打招呼,「辣手」則形像地說明了麻煩大了。「說服」念成「睡服」,麻煩更大。當年本人混跡於文化圈時,正是戲劇演出的黃金期,只見各院團不斷排新戲,不斷換領導。俺剛出道,不明究竟,遂向一前輩打聽,前輩語重心長地說:「你沒當過領導,不知領導的難處。齣戲出人,這誰要當了主角,將來長工資、評職稱都有份,名利雙收,誰不上心?你說人家半夜穿了睡衣來找領導談心,領導能拒絕嗎?」現如今需要說服的除了領導,又多了導演。演員爭演主角,想讓導演安排自己上鏡,如果說是「睡服」導演,這不是逼著人家承認「潛規則」嗎?當然不如用「說(音朔)服」好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