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有一故事:鍾馗專好吃鬼。其妹與他做生日,寫禮帖云:"酒一尊,鬼兩個,送與哥哥做點剁,哥哥著嫌禮物少,連挑擔的是三個。"鍾馗看畢,命人將三個鬼俱送廚房做成料理。擔上鬼看挑擔者說:「我們本是死鬼,你這個冒失鬼如何挑這個擔子?」挑擔的說:「都怪俺不識字,撞上門來做了倒霉鬼」。
做鬼尚需識字,何況做人,因此開蒙第一事,便是學認字。抄生字是小學生必做的功課,這就顯出自學的壞處了。據父母說,本人小時候喜歡認字,外出斜坐在自行車前杠上,見了路邊標語和店鋪招牌都要問是什麼字。見大人看書看報也要湊個熱鬧。所以上學前,字已經認得不少,只是沒有受過嚴格的筆劃訓練,老寫倒筆字,且已經成了習慣。儘管老師一再批評,同學紛紛指正,再改不過來,心裡還不服氣:字寫對了就行,筆劃順序對錯有什麼關係?難道「領袖」兩字的筆劃順序錯了,「領袖」就成了「褲腳」,真是豈有此理!
誰想二十多年後,堅持這一糊塗認識的結果終於帶來了麻煩。現如今都用電腦了,鍵盤代替了筆,筆劃順序成了字形輸入法的依據,寫慣了倒筆字,字就會拼錯。以極點五筆輸入法為例,「領袖」兩字的五筆編碼為WYPU,如果錯一筆劃輸入YWPU則成了「文化衫」,一是偉大的領袖,一是不值錢的廣告衫,其謬誤還真和「褲腳」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