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歐巴馬出生在中國
紀洞天
1968年
歐巴馬的母親史坦莉-安-鄧漢姆(18歲)與肯亞黑人青年巴拉克-歐巴馬結婚。
史坦莉-安-鄧漢姆同學,你才十八歲,怎麼可以結婚?按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而且還要積極鼓勵晚婚晚育。請問晚婚的年齡是幾歲? 所謂「晚婚」,是指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結婚。(史坦莉-安-鄧漢姆聽了差點當場昏倒。)史坦莉-安-鄧漢姆同學,你還在讀大學吧?是的。難道大學生守則你不懂得嗎?不許在校的大學生早婚早戀啊!可我已經有了。什麼有了?哦,那就更糟糕了,你趕緊去打胎!我是和肯亞留學生結婚的。肯亞?沒有這個省!不,她是非洲的一個國家。非洲,你開什麼國際玩笑,和外國人結婚需要外事部門特批的,你有門路嗎?你有批准結婚的單位證明嗎?沒有,學校不肯開,我又沒有工作單位。
1976年
史坦莉-安-鄧漢姆和夏威夷大學的一位印尼留學生結婚。
史坦莉-安-鄧漢姆同學,你本事夠大的,你違反《婚姻法》早婚早育,你沒有外事部門的批准竟然與外國人結婚,你是個學生居然早婚早戀,問題這麼嚴重你居然還可以混進大學來,你早就該被開除學籍了。什麼,你離婚了又想同另一個外國人結婚,沒門!你還想申請護照出國,簡直是笑話,我們公安局外事科是絕對不會批准的。
1979年
歐巴馬先在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西方學院就讀,兩年後轉學到紐約州哥倫比亞大學。
歐巴馬同學,你是在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西方學院就讀,相當於福建省師範學院,屬於二類大學。我們紐約州哥倫比亞大學,相當於中國科技大學,是直屬於高教部管理的。如要你是從紐約州哥倫比亞大學轉學到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西方學院就讀還好商量,由高到低嘛。由低到高,那就行不通了,你有高教部的特批嗎?沒有,那就沒有商量的餘地了。
1983年
哥倫比亞大學畢業后,奧巴馬到紐約華爾街諮詢公司工作。
歐巴馬同志,不錯,你倒是畢業於名牌大學,可是名牌大學的畢業生多如牛毛,不要說哥大的,清華北大出來的一抓就是一大把,大家都削尖腦袋想往首都擠,這怎麼行!你有首都的戶口嗎?沒有,那就對不起了,我們紐約華爾街諮詢公司不能接受你。你還是回到夏威夷去找工作吧,哪裡來哪裡去,這符合國家的一慣政策。再說你是是文學士,我們是國際商務公司,你專業不對口呀!
1985年
歐巴馬辭去紐約華爾街諮詢公司的職務,應聘到伊利諾伊州芝加哥一家民權組織做社區工作。
什麼,你辭去了紐約華爾街諮詢公司的職務?想到我們民權組織做社區工作?這怎麼可能呢?你原來的工作是金飯碗,我們這兒可是泥飯碗,地位、工資、待遇都不如你原來的工作單位。什麼,你樂意?我們可是非營利計劃,是協助本地教會為窮困居民組織好職業訓練的。你不會有什麼問題吧?是男女作風問題?是神經有毛病?是想來當一把手?不行,我們得好好審查嚴格把關。
1988年
歐巴馬到哈佛大學攻讀法學博士學位。
你是在職生?他們不肯讓你將戶口轉到麻薩諸塞州來?那你還跑來幹嘛?沒有戶口,我們怎能么接收你讀學位。
1989年
歐巴馬哈佛大學畢業後到芝加哥一家律師事務當律師,蜜雪兒.羅賓遜是他的女主管,歐巴馬追求她,受挫之後再追,1992年終締良緣。
得了吧,你是哈佛的,我也是哈佛的,你工資多少?我可是你的二倍!你是打工仔,我可是頭兒。你想追我,這豈不是黑蛤蟆想吃黑天鵝肉嘛,做你的大頭夢去吧!
1996年
奧巴馬當選伊利諾伊州的參議員。
歐巴馬先生,你是律師?這個行當不錯,收入高。不過根據《選舉法》,你是無法參選伊利諾伊州的參議員的,因為你在本市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芝加哥市是美國第三大城市,其地位相當於中國的上海市,是僅次於北京的大城市。你還是回到夏威夷去參選吧。可我已經離開那兒太久了,那兒的人們不如芝加哥的人們了解我。法律就是法律,我可是愛能莫助。對不起,我實在很忙,拜拜!
11/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