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仰是個非常個人的事。每個人的信仰都應該得到尊重。有人說,真理不辯不明。其實在大多數情況下,誰也說服不了誰,辯論只是徒添一些紛爭,於己於人都毫無益處。
來美國前我是無神論者。剛來美國的時候,接觸到很多華人和歐裔的基督徒。在談到信仰時,我的感受跟今天很多還不信的朋友一樣,這個上帝我看不見,摸不著,叫我怎麼信。他們的回答都是,先要有信,信了就看見了。聽起來好像是個永遠繞不清的問題,到底是先有蛋還是先有雞?
我是學理工的。我們學理工的一個特點是要看的見,摸得著,才能信,可能有點唯理性主義。
當我們把我們的思維局限於理性思維的時候,我們的認知能力就大大地打折扣了。為什麼這麼講呢?你不可能用純邏輯,純科學的方法和思考來證明愛。如果各位男性朋友要求自己的太太或女朋友證明她愛你,你不需要是個博士就知道結果是什麼了。即便是從純邏輯的角度來看,如果我們談論的是創造天地,主宰萬物的上帝,他的屬性是無限的和超自然的,我們又怎麼能把他裝進純理性,自然科學的小盒子里呢。
我高一的時候,數理化競賽都得市裡的頭幾名。一時熱血沸騰,暑假期間就看高等數學,開始自學微積分。大家知道,初等數學基本上是常量數學,高等數學是變數數學。那年暑假我才14歲,小腦袋裡哪裡明白無窮大和無窮小的含義,經常嘀咕1千萬,1億萬可是天文數字,算不算無窮大?上了大學才明白,無窮大就是比我們所有已知數都大。大多少呢,大無窮大。我高中時期自學微積分過程中的錯誤就是用常量來看變數,用有限來度量無限。
學理工科的人的缺陷就是缺乏感覺和經歷,把理性和證據看做是高於一切的。其實即便在科學實驗里,證據是要你自己去論證,收集的!信仰不能空談,要有個人經歷,要有生命。大家一邊喝著咖啡,一邊談論上帝是否存在,沒有太多的意義。有意義的是照著聖經里說的去做,去經歷上帝所應允的智慧,愛,平安和生命。
個人經歷往往只需要自己邁出小小的一步。我有個愛好是唱歌。以前總以為唱歌只要嗓子好就行。最近在一個職業美聲老師那裡學歌唱。一學才知道自己太業餘了。唱歌和歌唱是不一樣的。用嗓子是可以唱歌的。但是要歌唱,要用心來唱,把所有的情感,集天地之能量(靈氣)來唱,唱要用腹腔來唱(想象自己的嘴巴在小肚子里),要把喉嚨完全打開,聲音要從後腦勺,繞上去,從前額出去。
各位信嗎?聲音可以從小肚子開唱,從一個打開的通道,衝到後腦勺,從前額里出去。我剛開始以為這是天方夜談。這完全違背人體解剖學嘛。老師說,信不信由你,你只要有這個意念,只要想,你的聲音就會按著你的意念走。我就嘗試按照她說的做去開始練習。練了半年還真的找到了這種感覺。我自己都不習慣我唱出來的聲音。以前我可是捏著嗓子唱民歌的,現在也會點用美聲放開喉嚨歌唱了。
我講這唱歌的事是想講,信仰的開始只需要一點點相信,然後你去經歷他,感受他,你的經歷和感受回過來加深或削弱你的信。上帝是否存在,不能用邏輯來驗證,上帝是高於宇宙一切的。我們不能用被造物來度量至高的造物主,用有限的來度量無限的,只能用心與靈去經歷他,感受他。
我不反對邏輯,更不反對科學。以我的資歷,我自信我的數理化比村裡大多數朋友都好。但是我知道科學與邏輯的局限性。今天的邏輯學和自然科學都還有非常大的發展空間。你若是特別執迷於邏輯,你去跟你太太爭辯家事吧,看看你們誰能贏。我是輸多贏少。科學也是非常局限的。你越是研究科學,你就越感受到科學的局限性。科學發展到今天,成就巨大,我們知道了很多東西,但是我們都知道我們不懂得東西也越來越多了。
上帝是個靈,他是超越物質世界的。信上帝要的不是有限的邏輯推理和科學論證,要的是心靈和誠實,去認識他,經歷他。經歷了,得著了,就堅定地信了。
God reaches out for Ad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