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紅樓真相——你所不知道的事 第三章寶玉待遇原型(2)

作者:ruthrose  於 2015-12-27 07:2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紅樓映像|通用分類:文史雜談

關鍵詞:紅樓

2,皇族血統的姑舅表兄妹

皇族婚姻的特色是政治化,近親化,包辦化。

所謂婚姻政治化,既通過聯姻,擴大皇族的勢力範圍,皇族的聯姻外戚,都是有相當社會地位的世家貴族,皇族與世家貴族的聯姻,是一種政治的行為,起決定作用的是皇族的利益,而非婚姻當事人的意願。皇族婚姻在政治化的同時,衍生了皇族婚姻的特色之二:婚姻近親化。父權社會中,同姓同宗一脈相承故而禁止同姓同宗的堂兄弟姐妹結婚,而異姓姑表姨表分屬兩個不同的父系家族,通過聯姻,親上加親,利上加利,以加強兩個家族的實力。但是婚姻涉政這一皇族婚姻特色,決定了無論是不是親上加親的近親聯姻,所謂的"純粹愛情",是皇族利益不能允許的,即使有,也只能是"曇花一現",不可避免地匆匆以悲劇為這段愛情畫上句號。


皇族婚姻除了政治化近親化的特色之外,還保留了中國封建社會幾千年的傳統:婚姻包辦化,中國父母幾千年來一直掌握著兒女婚姻的主婚權,到清朝時,則在法律條文中,明確剝奪了當事人的婚姻自主權,使男女私定終身的情況被視為非法。未經家長做主認可的男女私自結合,不僅為輿論所不齒,也屬於律例規定必須強制離異的情形。在婚姻包辦化的社會中,敢於衝破世俗牢籠,自由戀愛的「情種」,實在是鳳毛麟角。


賈寶玉是"情種",自《紅樓夢》問世后,明清有名的「情種」都登上了「疑似寶玉原型」榜,排在榜首的有兩位:順治皇帝以及納蘭容若。上榜原因:兩位"情種"都有過一段為人津津樂道的愛情傳說,順治因董鄂妃病逝而出家做了和尚,與賈寶玉像林黛玉表白「寶玉對黛玉說:'你死了,我就做和尚』"相合。容若的父親是康熙重臣納蘭明珠,明珠的姑祖母孟古格格是努爾哈赤的妃子、皇太極的生母,因此納蘭家族與賈府一樣,是不折不扣的皇親國戚,偏巧納蘭容若所愛的沈婉是江南才女,因沈婉是漢人,容若與沈婉的愛情,為家族以及社會所不容,納蘭容若英年早逝,三十歲便撒手人寰,已懷有身孕的沈婉,生下遺腹子納蘭富森后,含淚南隱,有情人終未成眷屬。明相家極其闊氣,府邸園子應有盡有,乾隆寵臣和珅的宅邸就是以前的明相府——乾隆當年的《紅樓夢》「明相家事說」,較之現在流傳的康熙奶母家事說,更靠譜一些。


但是這些「疑似說」,都迴避了寶黛這對情侶最顯著的特徵:他們是姑舅表親。"疑似寶玉說"之所以對"寶黛姑舅表親"這層關係視而不見,閉口不談,原因有四:


第一,在已知的「疑似寶玉」這類"情種"的愛情傳說中,男女主角之間,不存在姑舅表親這層關係。為將「疑似」轉換成「就是」,只有迴避這一特徵了。


第二,父權社會,舅父姨母均為本家的外姓親戚,娶舅父姨母的女兒為媳,舅父姨母的外戚身份沒有改變;但是姑母的女兒嫁入舅父家后,女子從夫,舅父的外戚身份自動消失。所以,舊時的姑舅親聯姻,大都在父權不更改的框架內,也就是舅父的女兒是姑姑的兒媳。比如康熙的孝懿仁皇后,就是康熙的表妹,康熙舅舅佟國維的女兒


第三,歷來婆媳關係姑嫂關係,是家庭關係中最難處理的關係,娶舅父姨母的女兒為媳,婆媳之間本是"血濃於水"的姑姪姨娚關係,親上加親,有利於緩解婆媳衝突。反之,姑母的女兒成為舅母的兒媳,讓原本就存在於婆媳姑嫂關係中的舊的裂痕,因「新怨」而放大,舊恨加新怨,舅母熬成的婆母,更是媳婦的天敵。《紅樓夢》中雖未明寫賈府史太君與王夫人的婆媳矛盾,但從74回,惑奸饞抄檢大觀園,亦可看出端倪。王夫人說起賈敏,羨慕嫉妒恨一起湧上心頭:"你這幾個姊妹也甚可憐了。 也不用遠比,只說如今你林妹妹的母親,未出閣時,是何等的嬌生慣養,是何等的金尊玉貴, 那才象個千金小姐的體統。如今這幾個姊妹,不過比人家的丫頭略強些罷了。"對婆母姑妹的不滿溢於言表,儘管賈寶玉享受的待遇堪比皇子,庶出的探春堪比公主,不僅沒有「甚可憐」地到了「比丫頭略強些」,而且從婚姻狀態來看,賈元春賈探春,比她們的姑媽賈敏更「高等」一些,一個做貴妃一個做王妃,賈敏不過是嫁給了一個讀書人而已,而且雙雙早亡,但王夫人依然牢騷滿腹,不僅沒有對賈敏的絲毫同情,反而左一句「何等的嬌生慣養「,右一句」何等的金尊玉貴」,舊恨在王夫人的心裡發酵到了「何等的程度」了!

所以,為了家族的安定團結,舊時姑舅聯姻的不少,但大都是姑姪親上加親,以緩解婆媳衝突的。


第四,《大清律例.戶律.婚姻》,是禁止近親通婚的:"娶同宗五服親者杖一百;娶緦麻以上親,以奸論處,刑至絞」,緦麻,用細麻布製成的喪服,為已出嫁的姑母、堂姊妹及母系親屬喪葬時的服裝,"五服親"之一,緦麻親是五服親中最遠的親戚關係。五服內婚嫁的,杖一百,若亂了輩份亂了綱常"娶緦麻(出嫁過的姑母堂姊妹母系表姊妹)親",就要受到更重的處罰,甚至絞刑。清律本來也禁止中表婚,即姑表、姨表兄妹不可結婚,但因民間姑表姨表結親成俗,朝廷不得不作出通融性規定,"姑舅、兩姨姊妹為婚者聽從民便。",雖不再明令禁止,但也不鼓勵。


縱觀明清時代所有的「情種」,男女主角有姑舅表親這等關係的,只有一例:康熙皇八子胤禩的福晉,是康熙堂妹和碩郡主的女兒郭絡羅氏(為行文方便,後文簡稱小郭)。在當時的社會中,知道胤禩夫妻這層姑舅表親關係的,僅限於皇室宗親以及皇家近臣。皇八子胤禩以得人心而被譽為「賢王」,並因此成為雍正的死敵,是康雍期間最為敏感的政治人物,為避免「禍從口出」,知情者只能保持沉默。特別是乾隆皇帝已經將「寶玉原型」欽定為外戚貴族,誰還有膽量戳破「外戚貴族」這件皇帝的新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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