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陽光16法則。即在拍攝處於明媚均勻的陽光下的主體時,快門定為感光度倒數,光圈為F16為宜。以此為基準,可以估算出,在海灘用F22光圈,有雲的晴天用F11等。
註:這是計算曝光量的重要法則。例如,在陽光下,如果使用F16光圈,ISO為100,則快門速度為1/125(因為沒有1/100的速度,取最接近的)。以此為基準,根據「同時變化一檔光圈和一檔快門,光入量不變」原則,如果使用F8光圈(與F16差兩檔),則快門速度應為1/200(與1/125差兩檔)。但要注意在極快和極慢快門情況下,會發生「倒易律失效」
2、月光11,8,和5.6法則。攝影月亮的曝光組合有多種。但最為人樂於使用的是11、8和5.6組合。當快門速度為感光度倒數時,滿月用F11光圈,半月和3/4月分別用F8和F5.6.
3、相機抖動法則。安全的快門速度是焦距的倒數。如使用50毫米的鏡頭時,如果手持拍攝,速度至少要在1/60以上為宜(當然,防抖頭不算)。如果低於此速度,請使用閃光燈,腳架,或為相機找其他支持物。
4、18%灰測光。用18%中灰板測光會帶來最好的效果。如果沒有灰板,可以將手掌攤開面向陽光,對手掌測光讀數,然後加一檔曝光拍攝。(不同的膚色對結果的差別幾乎連一檔都達不到。)
註:相機自動測光的原則:將所「看」到的東西認為是18%灰,因此,如果拍攝的內容比灰色要「白」,需要加大曝光;否則,減小曝光。根據手掌測光之後之所以要加一檔,是因為手掌比18%灰要更「白」
5、景深法則。對焦點取在整個景深的前三分之一位置可以得到最大的景深。因為焦點后的景深是焦點前的二倍。
6、數碼沖印尺寸法則。數碼照片最佳的擴印尺寸應該不超過長與寬的像素數之和除以200。如果需要影展素質的照片,請除以250。
7、曝光法則。經典的建議是:保證高光區曝光準確,低光區隨他去。這一建議適用於反轉和數碼相機。而對負片,特別是彩色負片,最好增曝一檔。
註:簡單的說就是寧欠勿過
8、快速閃光輸出法則。在使用沒有自動輸出控制的閃光燈時,將閃光燈的感光度設為膠捲的二倍,對主體測光,機身選光圈整檔,閃光燈設同樣光圈。這種設置下,照片的陰影區會比主體的亮度低一檔。
9、閃光距離法則。距離乘2,感光度乘4。比如,你的閃光燈在感光度100時的有效距離為20英尺。如果你需要閃光距離達到40英尺,則需要使用感光度400的膠捲。
10、像素翻番法則。要使數碼相機解析度增倍,像素數要翻兩番。
11、動態捕捉法則:這是一個角度與速度的經驗公式。如果物體沿鏡頭的軸線運動你能夠用(1/125)的快門捕抓下來,那麼它垂直於鏡頭軸線的運動(從取景框的一邊到另外一邊的運動)能用比 (1/125)高2檔的快門(1/500)捕抓下來,如果物體沿鏡頭軸線成45度運動的話,只需要提高一檔快門(1/250)就能捕抓下來。(此條為 GDSGHJ翻譯,特此鳴謝。)
12、日落測光法則。拍攝落日時,要對落日上部測光,但取景器中不要取到太陽。如果想讓照片上的日落看上去比實際晚一小時,可在曝光補償中減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