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2016年的諾貝爾文學獎授予了鮑勃迪倫而非春上椿樹,我只想說一點:把一個文學獎項授予來自50年前的作品,這件事本身是靠譜的!因為這更有助於考驗作品的永恆度。
搖滾老炮鮑勃迪倫的大部分偉大作品完成於上個世紀六十年代,而春上椿樹的《挪威森林》發表於1987年!所以,陪跑多年諾獎的春上再等上個二十年,大概也不為過。
其實,把一個那麼偉大的榮譽授予一個垂垂老者,在我看來,是對獲獎者本人真正的愛護,也是對諾貝爾獎項自身的一種保護。試想:如果這樣的一個獎項授予一位三四十歲的年輕人,那麼這個年輕人今後的人生怎麼走?而一旦他後來的人生出現重大問題,諾比爾獎又情何以堪?我相信諾獎的評選委員們是會有這層考量的,只是他們不說。
一個音樂人獲得了文學獎?恐怕這會讓那些天天愁苦的作家們更有靈感了,因為,他們更愁苦了!
好吧,那就說說咱理解的中國的音樂的文學性吧!
其實,我們最早中港台的音樂人們是非常注重音樂的文學性的。這是我們中國人的文化傳統決定的:文以載道,文章千古事!
所以,台灣那些民歌運動的先驅們發誓要把他們的歌曲譜寫成有旋律的文學。所以,年輕的蘇來在看到李泰祥把三毛的詩譜成了【橄欖樹】后,也把鄭愁予的詩譜成了【偈】,交給了當時只有17歲的小姑娘王海玲演唱。王海玲這首【偈】的驚艷度,在我看來,還真的可以和齊豫的【橄欖樹】媲美呢!那時候,鄭愁予,余光中,三毛,羅青等等,他們的詩成為了年輕的音樂家們最主要的食材來源;那時候,詩與歌真的相遇了。
香港呢?要知道,香港粵語歌曲最偉大最輝煌的年代幾乎有一半以上都是翻唱日本歌曲的,比如譚詠麟的歌,張學友的歌,梅艷芳的歌。。。但是,我們仍然那麼的喜歡,為什麼?這主要因為那時侯有一批偉大的詞作者,比如林夕,林振強,盧國沾,潘源良,周禮茂。。。正是因為他們強大的文學功底,他們的詞不僅令歌手本人的氣質呼之欲出,而且可以成功地將舶來的曲調完美地呼應歌詞的氣韻中。所以今天,你能懷疑【忘不了你】,【千千闕歌】,【李香蘭】不是經典的粵語歌曲嗎?
咱大陸呢?如果比照諾貝爾給鮑勃迪倫的頒獎詞:「為美國音樂傳統增添了創意性的詩意表達」,那麼,我們的崔健和許巍是可以堪比鮑勃迪倫的。去聽聽【一塊紅布】,去聽聽【兩天】,體會一下那歌詞,感受一下那意境,他們同樣為中國音樂傳統增添了創意性的詩意表達!不是嗎?答案也在風裡!
高曉松在談上個世紀八十年代的流行音樂時說:那個時候的音樂堪與文學比肩。
用音樂和文學類比似乎不太好準確定位。如果勉強把羅大佑比作魯迅,劉家昌比作沈從文,估計大陸的朋友們並不會買賬。畢竟,前者的文學厚度和境界是無法與後者相提並論的。但把顧嘉輝比作金庸,葉佳修比作余光中,那應該還是比較接近的。
關於流行音樂的文學性,咱下集接著探討(待續)
自在鳥人: 不錯,這是屬於挑事兒一集。
能把感覺寫出來,更多只是一種自我享受的過程。如果能讓別人找到一些所謂「共鳴」,大約就會受歡迎。至於是不是真正地共鳴對了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