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看「李逵日記」忽然想起來,強盜這個職業最大的好處就是痛快,不光是大碗喝酒大塊吃肉,而且是大刀闊斧快意恩仇。作流氓最令人羨慕的一點就是不用守規矩。所以武松連女人也殺,卻沒人批評他。強盜么,山下的規矩讓老子不爽了,才拼了不僅自己一個人作賊,還上有賊父下有賊子,上山守那個不用規矩的規矩去了。
也不是都爽。梁山好漢里也有一個窩囊的。別說作好漢,作人就沒這麼窩囊的。
林沖,對,八十萬禁軍教頭。就是他窩囊。
「李逵日記」寫得最透徹的就是高衙內調戲林娘子那一段。「人家出了這種事,都是當丈夫的火冒三丈不依不饒,朋友在一邊勸說算了算了反正沒進去,他可好,魯智深那裡一定要打死淫賊,他那裡一個勁的苦勸。」什麼叫不為五斗米折腰?林沖的風骨還遠到不了這境界。別說折腰,連保護老婆孩子這種男人的本職也干不來。可惜了這廝還人稱豹子頭,長一副豹頭環眼,使一根丈八蛇矛,什麼都象,就是沒有人家張飛性如烈火勢若奔馬那種痛快勁。
你要是跟武大似的三寸丁,沒錢沒本事,還非要把著個大美人,窩囊也就算了。那怕是後世的竇娥呢,窩囊本來就是弱者的影子,也沒得可委曲。可林沖不一樣,他是個有本事的武人哪。就那麼一次次熊包得不行,野豬林草料場,寫來一路,看了也叫人生氣。上了梁山又在王倫手下窩囊。火併了王倫,以為這廝變痛快了吧,還是窩囊。捉了高俅,總該痛快一把吧?殺父奪妻之恨不共戴天吶。宋江說放,這廝一個痛快屁也放不出來。轉了一圈,招安了還回在高太尉手下作事受氣。就不說之前拚死捉了個扈三娘硬讓宋江指給了王矮虎這種小事了。
石秀罵人「你這與奴才做奴才的奴才」,可惜罵錯了人。似林沖這種人,本事盡有,天下那裡去不得?唉還就是他來不來就無處可去了。就是作奴才作慣了。當不了奴才,找個阿貓阿狗作主人也要作奴才。金聖嘆評水滸人物,說到林沖用了個「毒」字。以前沒懂,現在懂了。這廝是對自己狠啊,發配那一路,不是自虐,那兩個差人能折騰成那樣?林沖不光是對自己狠,對自己人也狠。老婆近高衙內遠,所以當然對老婆狠。陸謙是兄弟,所以殺了,高俅沒關係,放也就放了。王倫是恩主,所以也殺了,晁蓋一夥是外人,所以把山寨也送了。
誰跟他近他就對誰狠,整個一個吃裡扒外,耗子扛槍窩裡橫的窩囊廢!毒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