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用動物做實驗,在進食、活動等等均與正常情況一樣的條件下,將狗分為兩組:一組 狗每當進入「做夢的睡眠」時就將其弄醒;另一組狗每當進入「不做夢的睡眠」時也將其弄醒。若干天後,沒有機會做夢的那一組狗全都「瘋」了。隨著實驗的繼續 進行,這一組「瘋」了的狗陸續死去。而另一組雖然總的睡眠比前面那一組少得多、卻有機會做夢的狗依然活得很好,只不過有相當困意罷了。
看樣子,夢是非做不可,而且是人類以及某些高級動物的生存要素之一。那麼人們大多做些什麼樣的夢呢?
其一,由軀體內外的感知覺刺激而激發的相應的夢境。一般人都可能有此體驗,舉凡飢、 渴、膀胱膨脹、手壓前胸、室溫過熱、光照眼瞼、聲音入耳等都可能激發相應的夢境。如:口渴而夢見在瓜地大嚼;憋尿而夢見尋找廁所;金屬落地響聲夢成教堂鍾 聲大作;伸出被子而受涼的腿被夢成得病後一塊塊地爛掉。
但是,有些人在雷鳴電閃、風雨交加的夜晚仍然酣睡,不為外界的聲響所動;而有些人則 在一聲悶雷之後立即驚醒。這兩種情況之下,睡者均不做夢。最有意思的是,帶孩子的媽媽只要隔壁房間的孩子有些許動靜,哪怕是輕輕地吭一下,都能立即醒來, 而從不為此做夢。這說明軀體內外的感知覺刺激並非全然入夢,或是睡者對它們全然不知,或是它們將睡者直接弄醒。
其二,日有所思,夜有所夢。夢境反映了日間生活的內容。臨近考試的學生,常夢見自己在考場遍找鋼筆而不得,或對發下來的考卷一籌莫展,因為自己連考題都看不懂,在焦急中醒來仍心有餘悸。
其三,「貓夢魚蝦,雞夢谷」,夢的意義在於願望的滿足。有一個姑娘做了一個夢,夢見自 己在街上散步,地上有許多失落的煤塊,她俯身撿了一塊又一塊。最後她「累」醒了,並將這個夢告訴了醫生。醫生幫她分析了夢兆。原來,她喜歡上了一個小伙 子,可又羞於表達愛心,苦於沒有人從中牽線搭橋。夢中有那麼多的「媒(煤)人」,豈不喜煞!夢就是用這種化裝的方法使夢者不至於感到尷尬難堪。
正像白天里有關性愛的事情最難向人表述一樣,在夢中,這方面的事情也往往表現得最為隱秘,必須經過細細地分析才能夠感覺出其中真正的奧妙之處。
幾乎人人都做過「春夢」,有過「做夢娶媳婦」的經歷。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性夢的情境十 分露骨,對他人在性的方面有「不軌」的舉動,甚至對親朋好友表現了「邪惡」的念頭,夢者也不必為此而愧疚自責,憎恨自己「怎麼會那樣想」,從而認為自己「 道德敗壞」、「靈魂骯髒」。首都醫科大學精神醫學教授楊華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