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一千七百美元工資,半夜在貧民窟遊盪.
轉眼又到了冬天, 這時候我太太和孩子也來美國了.我還了部分借來的錢后,學費還是不夠.管它的,再打工下去吧. 我又換了N個外賣店,來到布郎士西北邊的一家外賣店. 這家店生意不錯,我也拿到當時紐約地區熟手接外賣的工錢,每月$1700. 這裡也是貧民窟, 是很大的一片貧民窟. 當時到車站接我的朋友就在離我的店半小時步行路程的地方.在他店裡有一個我老家的鄰居小夥子. 同時和他一起來的一個哥們(我們也認識)也在離他店不到二十分鐘步行路程的地方. 我朋友他們在店打烊后就住在店裡的地下室. 於是我也經常關門後走去朋友的地下室喝酒,吹牛. 當然,我們的聚會都是在下半夜2點左右,因為我們的店都是半夜1點關門.
有一次,我發了工資,第二天是休息日.正好我朋友邀我晚上下班后再聚在一起吹牛. 我還打算聚會完再回家. 下班后,我背著包,走了半小時,來到朋友的住處. 過了一陣,他那哥們也來了. 我抱怨說這哥們怎麼這麼慢,這麼近的路走了那麼久. 那哥們說, 下半夜叫計程車不好叫, 所以遲了. 我笑說,老弟你發財了?這麼近路還坐計程車. 我朋友和他異口同聲說,主要是為了安全. 我說你們個子也這麼大, 還怕他們什麼. 我帶了工資在身上都不怕. 他們叫起來,說我不要命了. 我朋友堅持要我晚上住他那裡,不要回去,以免危險. 胡侃這些主要是說明當初我真是初生牛犢不怕虎也.
第二次被搶,把破錢包要回.
由於老婆孩子都來了,我就把工作找到離家近的地方. 於是, 我找了一份布魯侖東紐約的接外賣工. 布魯侖東紐約是我最早知道的貧民窟. 早在1979年日本電影<<人證>>中,那女主角的黑老公和兒子就住在那裡. 要說紐約市的地寸土寸金,你在東紐約可發現成片的廢墟,沒人敢在那裡買地蓋房子. 從我打工的店到家裡步行45分. 我經常半夜下班后,步行回家,以節省$1.25車費. 不過自從上次朋友們教育后, 我可不敢多帶錢了.
再說說我打工的店吧. 店裡肯定裝防彈玻璃窗了. 店外的街上幾乎兩三個晚上就發生槍擊事件. 一有槍擊,許多路客就躲到店裡來. 這時候老闆就要我把玻璃窗關上. 我總是很不情願做這事. 不過這店實際上是我在紐約一帶打工的店中最安全的店,因為店的餐廳常坐一個毒品販子. 沒有小強盜敢跟毒販玩命.
一個晚上下班后, 我又步行回家. 走了五分鐘左右,見到二三十年輕人在路邊做什麼. 我也不管他們,就往前走. 這時候兩個小年青堵到我面前,伸手向我身上搜錢, 我說你們幹嘛, 我身上就只幾塊錢,我拿給你算了. 這時候, 人堆里有人發話了,說不許搶路人的錢. 我看了看了他們. 我知道他們正在做毒品交易. 發話阻止搶劫的人正是毒販. 於是那兩小年青只好放手了. 我又往前走了一街口. 那兩小年青叫了一個同伴,三人向我追來. 由於離毒販遠了, 毒販也不管了. 我看躲不過, 索性站著等他們. 他們一過來,我就把錢包掏出準備掏錢. 他們過來一把搶過錢包就走. 錢包又小又破,包里只有$7. 但那裡面有一張職業介紹所的介紹信. 因為我常換打工的地方. 那張介紹信是介紹我去別的一家店打工的,只干三天就不幹了.可以憑信到介紹所取回近百塊的介紹費. 這可是一筆不小的錢. 於是我就對他們說, 你可以把錢拿走, 把錢包還給我,因為裡面那張紙對我很重要. 那幾個小年青還很聽話,取出了錢就把包還我了.
回想第二次被搶,好像很有心理準備. 被搶的很」平和」, 很」文明」, 大家都有條不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