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幾天村民們為陳沖養女的事情各抒己見,觀點不一.捲入的人之多,討論之熱烈,本人很是關注.但大家的焦點都集中在陳沖該不該把養女讓另外一個家庭領走.我在這裡要說的是,中國把領養孩子的大門對外打開收錢,作為華人,心裡總是有一種痛.
我們國家以前就是再窮,沒有開過讓別國領養孩子的窗口.現在開放了,從孩子的人道主義出發,讓全世界喜歡孩子的家庭把孤兒領走,本人對此沒有非議.但領養孩子參雜了金錢概念,很多人以此為生,大賺銀子,本人很是痛恨.看看吧;都知道現在領養個中國兒童費用已是6位數以上的人民幣.這些錢都給了誰?是孩子以前在孤兒院的花銷嗎?(孩子不被領走,該花銷不是還得花?);真的是贊助了孤兒院嗎?(我們都知道在贊助的背後到底是什麼,想想孩子們在國內上學交贊助費就清楚了).說白了,這是在賣咱們的中國孤兒.只是做這種生意的海外商人們,能量很大,能夠說服中國政府,把這收高價的事兒合法化.
在看看國外,那些穿針引線的agency,專辦此事兒的律師們,個個喜笑顏開,中國孤兒帶給他們滾滾財源。
看到國外報道中國孤兒生活都還幸福時,我為孩子們高興,但很多時候為我們政府的這種做法(收高價合法化)汗顏!要說陳沖讓別的家庭把養女領走傷了孩子的心,要大加聲討的話,那麼就從國內聲討起吧;1 親生父母為何要離棄孩子(棄嬰)?2 祖國為什麼除了離棄他們還要收錢(我都不好用出賣他們這樣的詞了)3 在國外幫助拐賣中國孤兒的各種白領人士(包括律師事務所等)他們掙這個錢時有沒有想到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