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文一篇撐撐場面,以前比較能寫,現在比較喜歡擺弄鍋碗瓢盆。
今天刮大風,想起在學校時,從停車場走到實驗樓的那條路。兩邊是四幢十幾層高的宿舍,一颳風,這條行人路就成了夾風地帶,從不敢打傘和戴帽子,肚子餓的時候真擔心會被吹到天上去。
英國一到秋冬,颳風特別頻繁,風颳起來還特別大,這是我來之前不曾料想到的。來之前那一陣,要忙的事情太多,沒有想到過要好好了解一下天氣,直到有一天我媽打電話告訴我,她看了地圖,英國的緯度和中國東北一樣。「所以我買了件羽絨大衣給你帶去。」她說。和東北一樣,那冬天不是要零下二十度?本來對中英國天氣的印象就差,陰濕而無奈的,總是想起霧都孤兒里的慘狀,這下加上我媽的恐嚇,就更加讓我惶恐不安。幸好我爸稍微有點知識,補充說明英國是海洋性氣候,氣溫還是溫和的。
來時是四月初,經過香港,過了一個星期悶熱的夏天。所以那晚到達倫敦我感覺特別舒服,穿著短袖衫串來串去,抬頭看見的是繁星點點,呼吸的是清新涼爽的空氣(那時是這樣以為的,倫敦的空氣污染其實很嚴重)。初春的夜晚一點不覺寒冷,十分慶幸走時偷偷留下了我媽買的那件羽絨大衣。 對天氣的變化之快,沒有機會聽專業的解釋,但我的理解歸根到底總結為風大,因而雲層移動迅速所致。
英國的春天來得很早。當二、三月份中國北方春寒料峭經受沙塵侵襲時,英倫三島上已是春滿大地,陽光明媚。梅花,迎春花和黃燦燦的水仙花無處不在,真可謂入仙人之境也。然而真正值得談論的並不是這些,而是天氣的善變。曾經聽過這樣的比喻:英國天,鬼婆面。不知本意是諷刺天氣還是英國女人,反正從中可見天氣怪異的一面。
在這裡,人們交談的話題多半以天氣開頭,不管彼此是否相識。我想變化多端,不可捉摸是人們感興趣和感嘆的主要原因。英國的天氣的確非常古怪,難以把握,它有時瞬息萬變,一日之內「早穿皮襖午披紗」,一城之內「東邊日出西邊雨」。我從小就信奉一句話:早霞不出門,晚霞行千里。記得那時如果第二天春遊什麼的,前天傍晚就盼望有晚霞出現。但是,來到這裡后發現屢試不爽,終於領悟了不可依賴此言的真諦。
下雨天,街上行人打傘的不多,因為再堅硬的傘都很容易掀翻,所以寧願挨雨點。英國人在雨里那種從容的姿態實在令人讚歎,彷彿覺得淋雨並沒有任何的不妥。我常常懷疑這是因為他們的皮厚,既不怕雨,也不怕凍,就好象牛一樣,類似牛的那種從容。另外穿衣服也有學問,必須遵守洋蔥式穿衣原則,必要時一層一層剝下來。如果一早看見天氣陰涼,決定在內衣外套一件毛衣,那就大錯特錯,因為不到中午,你可能已經熱得無法忍受而不得不以內衣見人了。
英國有四季,但夏天很短,有時還沒有反應過來已經結束。秋天是最愜意的季節,風景也最為美麗。冬天灰暗陰濕,我想人們討厭英國的天氣,多半源於看見這樣的冬天。氣溫並不低,但常常飛霧迷漫,加上地處高緯,冬季夜長晝短,容易使人產生抑鬱的感覺。到一月份的時候,日子開始拉長,就不會再遇到剛起床就天黑的尷尬情形了。
對天氣和景色的印象多半與當時的心情有關,情哀則景哀,情樂則景樂。所以我認為若要談論英國的天氣,必須有較長時間的生活體驗,否則難免有隨機性和片面性之嫌。在此地度過幾個春秋之後,我開始為英國天氣徒有的惡名而忿忿不平。不光是霧蒙蒙,陰沉沉,英國的天氣其實就像個冷麵佳人,也有令人銷魂的非凡之美。春夏秋冬,經過自然的恬靜溫雅之美,我不再抱怨潮濕陰鬱,相反我開始喜歡它,把風吹雨淋也看成是為體驗這種美而值得付出的一點代價。
既然談天氣,就一定要說說天氣預報。英國電視上的天氣預報員是我見過的最會自我表現的一種人,幾句話可以講完的報告,他們要口若懸河說上幾分鐘,沒有感情色彩的台詞到他們嘴裡就成了娓娓動聽的故事。因我以前看慣了香港電視上那種「紐約,悉尼,新加坡,天晴」的天氣預報,來到這裡很長一段時間不能適應。他們最喜歡說,我認為什麼什麼的,剛開始時我異常納悶,人家有報告給你讀,你還認為個什麼勁呀。後來才知道,這些weather girl weather boy 需要自己研究氣象圖,台詞是他們本人的分析和推斷。難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