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還得回到教會的定義上去。教會是以耶穌為首的所有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組成的一個集合體。捆綁和釋放是教會基本的權柄。捆綁是捆綁撒但和他的一切影響;釋放是把神要救的人從撒但的權勢下釋放出來。在這個基本權柄下,世上所有的事物都要服從這個權柄,因為這個權柄來自天國。
雖然這個事情有時做不到,但是基督徒必須全心全力實現。任何人的阻擋實際都是違背神的旨意,最後會被克服,或者悔改歸主,或者被判罰進入地獄。那個時候就是新天新地,就是神的旨意暢通無阻的時候。
因此,教會的事務,就是在耶穌的領導下,所有教會成員以基督的心為己心,盡心儘力地愛神愛人。不但在教會裡,也是在社會上如此做。這個涉及政教分離,我略微談一下。
政教分離不是原則,而是一種策略,別管是教會還是政府都必須服從神的命令,而不是政府可以為所欲為,否則難逃違背神被神懲罰的後果。而政府官員如果是教會成員,應該受教會的紀律約束,接受教會的指導和教育。比如美國這種情況就應該如此。如果不是教會成員,他自己向神負責,教會暫時管不了他,但是最後的審判還是會降臨到他的身上。因為最後的審判是耶穌領導聖徒進行的。那些聖徒就是我們今天的這些基督徒和歷時歷代的弟兄姊妹。這也就是說,他們可以借口自己不是基督徒而為所欲為,但是終究還是要按神的標準,由基督徒對他們進行判定。因此,與其到時後悔,不如及早回頭。
我感覺姊妹主要是看到了教會高層的一些問題。這是事實,不容也不必迴避。健康的教會組織和管理,應該對此有所限制。但是我們也必須看到,他們也是人,有罪性的殘餘和人固有的有限性。同時,他們也是撒但集中攻擊的對象。除此以外,教會裡也有聖經描述的假先知假教師甚至偽基督混進。我們只能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而不能籠統地在權柄和根基上尋求改變。
大公教會有很多信仰告白和組織管理方面的成文規定,這些都是有效地防止教會領導人和所有教會成員犯錯誤的措施。認真學習和遵循這些歷代聖徒總結的教導和智慧,可以少走很多彎路。當然每個基督徒,尤其是教會領導人具有不為自己只為神的事工的心愿和動機是最基本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