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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教徒的生活觀#11: 清教徒的問題

作者:追求永生  於 2010-1-30 10:3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信仰見證|已有5評論

經文:帖前5:21-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

題目: 清教徒的生活觀#11: 清教徒的問題


今天是本月第三個星期日下午,靠著主的幫助,我們繼續對清教徒的學習。我們用來指導我們的書是在1986年出版的,作者是利蘭·萊肯,書名叫作《入世聖徒:還清教徒一個原本真面目》。如果你們對清教徒感興趣,但對他們長長話多的書感到害怕,那麼請讀這本書吧。 本書作者在簡化清教徒神學和行為方面幹得十分出色,他沒有把他們變得沉悶!值得高度推薦!

到目前為止,我們所說的一切事情,如果不是帶著崇敬的心,也幾乎都是正面的。但清教徒不是完美的,這本書承認這一點,它的第11章題目就是《從負面例子學習功課:清教徒的一些問題》。


話太多!


萊肯認為清教徒的第一個問題,也是最明顯的,我想他們最狂熱的支持者也不會否認的,就是清教徒話太多!

萊肯說道,

「冗長,這說話太多,啰嗦的罪,是清教徒最突出的特徵之一。很多清教徒缺乏那種讓他們曉得什麼時候應該住口的自我批評。他們肯定是沒有認識到一些話留著不說,只是提示一下的威力。」

如果你讀了很多清教徒的書,你就知道他所說的是對的。當然不是所有人問題都同樣嚴重。馬太亨利和華森是相當簡要的,但有一些人,我想看他們的書,他們卻讓我筋疲力盡!這些人當中,有的人害怕句號甚於害怕魔鬼! 對許多清教徒來說,結論不管多麼明顯,都要加以論證一番。他們嘗試做到窮盡,結果卻是讓人筋疲力盡。

萊肯列舉了一些他們說話太多的例子。科頓·馬瑟被按立接受聖職的時候,他禱告了一小時十五分鐘,接著是講道一小時四十五分鐘!

但那根本算不得什麼,請聽聽這個:在1625年,英國下議院的議員們經歷一次九個小時的聚會,其中有七個鐘頭是講道!

他們的佈道系列沒有止境。伯吉斯(Anthony Burgess) 講了145篇關於約翰福音第17章的講道。另外一個人用了四個月講約瑟的綵衣。卡萊爾(Joseph Caryl) 用了幾十年的功夫在講壇上講解約伯記,關於他的佈道,司布真打趣說,

「卡萊爾要完成這浩大的工作,他一定是繼承了約伯的忍耐。」

我們看的這本書的作者是一位英國文學教授,是一位優秀的作家,有資格評判文風。他說道,

「清教徒用詞泛濫,這在他們的文風和寫作上流露得很明顯。寫這本書時我要選擇引用他們的話,不得不反覆刪減他們說話里多餘的部分。我很快得出結論,清教徒文風的特徵,就是為了表達一個思想,至少要使用比必需多一倍的詞。隨便挑一段這樣多餘的話來看看(薛伯斯的話):

『神把我們放在這個世界上去做他的工作。這世界是神的工作之處;他有很多的工作讓我們去做:我們在這世界上的分就是工作,在某種呼召中……為神做工。』」

如果我數得沒錯,薛伯斯用了62個字去說他本可以用6個字說的話:神要我們工作!

說話說得長長的傳道人以為是把更多的話加在他們的講道裡面;實際上他們是削弱了他們的說話!除了令他們的會眾疲倦,他們還鼓勵了人聽道時心不在焉。為什麼?如果傳道人要一次又一次講同樣的事情,那麼就沒有必要一開始的時候就認真聽!
  
在這裡我不得不講幾個小故事,這些故事都不是杜撰出來的。有一天我從學校開車回家,正在聽關於教牧神學的一篇演講(順便說一句,那篇演講很棒)。但是那位講員有一點太清教徒了,不大合適我。他在對他的學生講怎樣在講道的時候引用書本。他所警告的一件事情就是不要把同樣的事情,比如「加爾文這樣說」,「歐文如此寫道」,「引用愛德華滋的話」等等說了一次又一次,他用這句話來取代,

「從前一位可靠的解經家啟發了我,使我明白這段話是這個意思。」

他認為這是一種好的選擇,去替代「馬丁路德這樣說」!

十到十二年前,我去了這個人的教會,他的一位同工牧師用了一個鐘頭時間實實在在傳講第三條誡命。問題是,講道的前四十分鐘是講他不打算講什麼!

清教徒以背誦聖經經文出名,我希望他們可以花一些時間背誦箴言10:19,

「多言多語難免有過。禁止嘴唇是有智慧。」

還有一件事:一些人給清教徒辯護,很容易說我們不能聽兩個鐘頭的道,這是因為我們的思想受了電視的影響。這句話很有道理,但我們並不是唯一抱怨他們的話太多的人。拜里(Robert Baillie) 是一位蘇格蘭長老會牧師,他參加了韋斯敏斯德會議,對清教徒的說話啰嗦幾乎要瘋了,

「他們滔滔不絕說得很多,講得很有學問,但他們說話太長,在這個時刻是很糟糕的……我們受不了這種人令人不快,無法改正的多言,他們的舉動讓我們煩惱,疲倦。」

這種多言有什麼原因?我並不認識這是驕傲的緣故。我真誠地認為,這是因為他們想把事情講得正確。但是他們忘記了收益遞減律的存在。四十分鐘可以解釋得很清楚的事情,如果用三個鐘頭去解釋,常常就會變成一塌糊塗。

清教徒話說得太多,這是問題第一號。


太多規矩

清教徒的第二個問題和第一個類似:規矩太多。

新約生活其中一樣讓人驚奇的事情就是其中講的律法是多麼的少。當然有一些律法,但我們生活的大部分是受原則的指導,我的朋友稱之為「聖化的常識」。

讓我舉一個例子:主命令女基督徒穿著要有節制,但是他沒有列出一長串的規矩清單,比如裙子不能比這短,領口不能低於那,鞋跟不能比那高,口紅不能比那紅,不能戴晃來晃去的耳環,鑽石不能大於半個克拉,等等等等。大多數敬虔的婦女知道吸引和性感之間的分別。那些不明白的,通常只需要一位年長婦人用幾分鐘時間糾正她們就可以了。

清教徒對原則還不滿足。他們要規矩,界定得很清楚的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的清單。但是因為聖經沒有提供很多這樣的規矩,所以他們不得不推論出一大堆這樣的規矩!

萊肯說道,

「清教徒在生活方式上是非常嚴格的,他們也喜歡把事情定義得非常清楚。這些美德推行到了極端,就產生出一種律法主義的生活方式,有太多的規矩,令人窒息。

清教徒在最糟糕的時候,是用熱心行出這種罪。」

讓我舉幾個規矩變得過分的例子。第一個例子是思科德(Henry Scudder)寫的一本書,書名就是《基督徒之日常行事為人》。我看過這本書,裡面有很多很好的地方,但是他過火得太厲害了。下面是目錄的一些條目,

「清醒時如何與神相處……對服裝的合適思考,對此的規則……關於身體修整和娛樂……關於吃喝的規矩……與神相處結束一天的指引……關於睡眠的規則。」

我不是要批評該君的動機,神對睡覺真的有規矩嗎?

巴克斯特是更厲害,他列了一套規矩,是關於……作夢的。

但對我來說最有意思的是科頓·馬瑟說的這段話:

「我像解剖一樣具體思想我身體每一部分,思想我怎樣可以使用它們來服事我榮耀的主。這些思想一定要伴隨著歸聖奉獻……求主在這些應用上接納我的身體……」

萊肯給這補充說,

「馬瑟想到他的身體和狗多麼相象,這讓他震驚,他決心克服這獸性,給我思想制定了一些崇高,聖潔的想法,每次上廁所時可以使用!」

至少這位清教徒制定了一些規矩去規範怎樣上廁所!他可能比其他人要極端,但不會過分得太多。很多清教徒有許多聖經里沒有的規矩,是從聖經推論,引申得到的。

這對你自己和他人都不會是健康的,這些規矩讓你生活在不斷的恐懼中,害怕會做錯什麼。當你把這些應用用在其他人身上,你就成了一個法利賽人,

「離棄神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

在安息日的問題上,清教徒制定了很多規矩,臭名昭著。他們在理論上可以明白主日的自由和猶太人安息日的奴役之間的分別,但從他們的舉動,你是看不出這點的!

「在新英格蘭,兩位年輕的戀人因為在主日一起坐在一棵蘋果樹下而受審……一位士兵因為在安息日修鞋而被課以罰款……納撒尼爾•馬瑟(Nathaniel Mather)為著人在主日削棍子而心痛……約翰班楊認為在安息日搖鈴鐺是魔鬼的作為。」

我相信清教徒的動機是好的,他們要一切的生活都在基督的主權之下,為了他的榮耀。但是你是不能通過剝奪基督已經使我們得到的自由來做到這點的。

太多的規矩,這是清教徒第二個缺點。

太多黑白思維


清教運動有時候把好的等同完美,如果一件事情不是完美的,那麼它就是邪惡的。萊肯說,

「清教徒集團最不幸的結果就是很多清教徒過分反應,拒絕在信仰上無關要緊的事情。因為管風琴是和天主教教義和做法聯繫在一起的,清教徒有時候會把它們從教堂里拉出去,有時把它們打得粉碎……」

「清教徒完全拒絕曾被人濫用的事物,在我們今天給他們帶來沉重的代價……他們關閉了劇院,他們對小說,消遣性閱讀持敵對態度,他們拒絕慶祝聖誕節,反對使用結婚戒指……」

「清教徒發展出一種要麼全面接受,要麼拒絕一切的看法。這可能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卻是一種錯誤,應當加以承認。它最常見的表現形式就是看問題,如果達不到清教徒教義的標準,那麼它必然是完全錯誤的。」

因為公禱書裡面有一些半天主教的東西,一位清教徒就說它是

「從天主教糞堆里挑出來,充滿了惡事。」

如果你去看公禱書,你會發現它的80-90%是直接出自聖經,對其中一些東西我們可以挑毛病,但整體而言這是一本好書。但因為它達不到清教徒的標準,他們就定了它的罪!

因為世界上沒有一樣東西是完美的,所以我們應當更多一點愛心。他們對付安立甘派和其他人的精神,正正後來被其他人用來對付他們,不是把他們按原本面目 - 就是在某些地方犯錯的敬虔之人 -加以看待,他們現在被人描述是苛刻,思想狹隘,自義的偽君子。

這種精神仍存留在一些崇拜清教徒的人身上。我聽一些人談論教會唱詩班,彷彿它們是外邦人的祭壇!一個人對我說了他度假時造訪過的一家很糟糕的教會,它出了什麼問題?牧師穿了一件反領的衣服!一位教會歷史教授對我說,他是不會唱讚美詩的,他只唱詩篇!我看過一本書,作者說如果你在主的晚餐中用很多個杯,你就要下地獄!

對這一切的爭論我不能一一涉足,但肯定這些事情不是邪惡的,難道不是嗎? 它們並不是故意去冒犯神的威名!

在黑白的問題上需要黑白思維。但在其他事情上,我們要記住,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沒有包容

今天我要提的最後一個毛病就是清教徒不包容的傾向。這個詞在今天是遭人大大濫用。當人們說我們應當包容,他們實際是說我們應當贊同。比如,如果我不鼓勵同性戀,我就是不包容。任由他們還不夠,像愛鄰舍一樣愛他們也不行,我一定要認同他們,否則我就是一個頑固分子,一個充滿仇恨的人。

然而包容並不是這個意思。它的意思是,儘管我不認同你所做的,我也不因此逼迫你。

按這個定義,清教徒是不包容的。儘管他們自己是受到騷擾,在王權統治下甚至受到更糟的待遇,但是他們在克倫威爾領導下掌權時,特別是在馬薩諸塞州,他們對待他們的對頭,並不比他們自己受到的對待要好。

《喬治·福克斯日記》(該君是貴格會創辦人)是使人心碎的記錄,他和他的會眾儘管不是沒有可責備之處,卻在英國受到可怕的虐待。

美洲的情況更糟。我所羨慕的老英雄俄巴底亞·赫姆斯(Obadiah Holmes),因著用全身施浸給人施洗而被公開鞭撻。

這種不包容的原因當然是出自政教合一。如果異端是一種罪,那麼它也是一種罪行。你用把人逐出教會懲罰異端;你用罰款,鞭打,驅逐,囚禁或處死來懲罰罪行。

如果你接受神聖國家這個前提,那麼這樣做是完全有道理的。但因為沒有一個國家是神聖的,甚至連清教徒的新英格蘭也非如此,那麼市民就應當享有良心的自由。我們可以因著他們殺人或偷竊懲罰他們,但不能因為他們在祭壇前下跪,或者傳講阿民念主義而對他們施加刑罰。


結束


這些就是清教運動的一些問題。我們學習他們的時候要記得,他們也有泥的腳。羨慕他們嗎?是的,當然我們應該這樣做。但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就是基督。


Michael Phillips 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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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 個評論)

回復 同往錫安 2010-1-30 10:42
清教徒是我最敬佩的一群人。
回復 穿鞋的蜻蜓 2010-1-30 10:48
清教是求道派,不妥協。
回復 追求永生 2010-1-31 08:33
穿鞋的蜻蜓: 清教是求道派,不妥協。
是的。
回復 追求永生 2010-1-31 08:34
同往錫安: 清教徒是我最敬佩的一群人。
這是一個系列,其他都是優點,這個他們的缺點。
回復 同往錫安 2010-2-1 12:11
追求永生: 這是一個系列,其他都是優點,這個他們的缺點。
以前看過了。缺點因為他們認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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