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種罪,就是他們只有違著心愿才思念上帝,若非被逼也不會親近他;他們到他跟前來,不是出於因尊敬神偉大而生的一種自願的敬畏,而是因為那無可倖免的神的審判所逼而生的奴性恐懼;他們因為恐懼神的審判所以對它又痛恨非常。
斯他丟(Statius)所說,世上之最初有神是由於恐懼,惟獨可以適用於這些不敬之人身上。那些與上帝的公義隔絕之人,只切望推翻他們所明知是為著刑罰惡人而設的審判。他們既如此存心,就與那掌審判之權的主相對抗;到了自料無從抵抗主的膀臂之時,就戰慄危懼。他們多少奉行些宗教的形式,免得似乎完全藐視那威嚴逼人的上帝;同時他們還是繼續沾污自己,盡量沾染惡習,一再干犯彌天大罪,直到一一破壞上帝的聖律,和它的公義。
無論如何,他們假裝對上帝的敬畏,並不能防止他們以作惡為樂;他們寧願隨從自己肉體的放縱,也不肯受聖靈的約束。既然這只是宗教虛偽的影子,其實還夠不上稱為幻影,所以在對上帝的這種紊亂觀念,和那隻存在信徒心裡作為宗教根源的敬虔,兩者之間的差異很容易推想得到。
可是遠離上帝的偽君子,為假裝對他忠誠起見,不惜採取迷信的詭計。本來他們應該終身服事他,但幾乎一切行為上,他們都毫不顧忌地背叛他,僅偶然希圖以藐小的祭禮向他討好。本來他們應以聖潔的生活和誠實的心去服事他,但他們卻虛構些卑不足道和毫無價值的儀文,來求他的恩寵。他們更加放縱,溺於淫邪,因為他們相信能用可笑的補償,盡他們對上帝的義務。
總之,他們本來應當信靠上帝,卻忘記了他,卻信靠自己或其他受造之物。最後,他們的錯誤愈積愈多,以致那使他們發見上帝榮光的一線光明,也被遮蔽了,至終則被罪惡的黑暗所消滅。有神存在這意識,是不能剷除,始終存留的種子;不過這種子業已變壞,所以只能結最壞的果子。
這更證明我現在所認定的,即對上帝的觀念,是天然印入人心的,因為甚至惡人也不得不被逼承認這種觀念。在心境安寧無事之時,他們嘲弄上帝,又鹵莽無禮地貶損他的權能,但一旦受失望壓迫,失望就刺激他們尋求上帝,迫使他們禱告,這證明他們並非不認識上帝,不過那老早應該表現的情緒,因頑固而被壓抑罷了。
摘自加爾文《基督教要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