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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教徒生活觀 #5: 教養兒女觀

作者:追求永生  於 2010-1-13 05:4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經文:弗6:4-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題目:清教徒生活觀 #5: 教養兒女觀

我們今天要依靠神的祝福,繼續我們每月一次對清教徒生活的學習。你們還記得,清教徒是在1550年到1700年間大大興旺的英國和美國的基督徒。當然他們在對神話語的認識,或者它在他們生活的應用上並不是完全的,但是他們對此追求所付出的精力和表裡如一,是當代信徒中極少有人能比得上的。我們不必在每一點上都跟從清教徒,但我們能向他們學習,我們也應該這樣做。

我們一直在使用指導我們的書是一位名叫利蘭·萊肯的惠頓學院英國文學教授在十五年前所寫的,書名是《入世聖徒:還清教徒一個原本真面目》。如果你喜歡閱讀,我要極力推薦這本書;如果你對清教徒很感興趣,再也沒有比它更好的出發點了。

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看了他們對工作,兩性關係,金錢和婚姻的看法。現在我們要繼續看清教徒對養育兒女的看法,特別是在管教和教育他們方面的看法。

前提預設

在養育兒女方面,清教徒是按著兩個前提預設行事的。

第一是孩子們生下來就是有罪的。

清教運動是改革宗信仰的一支,改革宗信仰總是教導人是全然敗壞的這個教義。簡單來說,它的意思是每一個人生下來都是一個罪人,儘管一些人比其他人要壞,但每一個在基督以外的人都是與神隔絕,不能討神喜悅,要受他的審判。

約翰羅賓遜說,

「儘管不完全一樣,但是在所有孩子當中都有一種本性驕傲的心思頑梗……這是一種天然的敗壞,是實際背逆神的根。」

另外一位清教徒這樣說,

「躺在搖籃中的小孩子既是背道也是充滿惡欲。儘管他的身體很小,卻有一顆很大的心,全然傾向罪惡。」

這是在根本上和當今大多數人,包括基督徒,對兒童充滿感性的看法相對立的。但是,不管我們喜歡還是不喜歡,這是聖經所教導的。你需要經文嗎?這裡就是,詩58:3;詩51:5,

「惡人一出母胎,就與神疏遠;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

「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請留意,第一句經文說惡人生出來就犯罪。但是在第二處經文里,大衛說我也是這樣!這包括就很全面了!如果惡人生下來就是惡人,好人生下來就是惡人,那麼你告訴我,有誰不是生下來就是罪惡的!

當我聽人說孩子是無辜的,我會想他們到底有沒有孩子!或者他們自己是不是還是孩子!有一位神學院學生很喜歡教會歷史,特別是眾教父。他有一個孩子,給他起名叫作阿他那休·奧古斯丁(可憐的孩子!)。到了這男孩兩歲大的時候,這人說,「我應該給他起名叫作撒但·別西卜!」這孩子更像撒但而不是一位聖徒!

孩子是生在罪中的,這是清教徒第一個前提預設。第二個是從第一個而來的:不能任由孩子自己 — 他們需要引導和糾正。

我們引用三句話,

「不應當撇下孩子任由他們自己走向目標不加管束,按他們喜歡的行事。」

「本性的敗壞和實際的叛逆一定要被摧毀,決不可得到滋養。父母一定要壓制這種頑梗;孩子的任性一定要受到約束和壓制。」

「如果我們容許罪惡加增,它就要肆虐,把全家燒掉。因為我們不是靠出生,而是靠訓練成為好人。所以父母一定要小心謹慎;他們一定要為他們的孩子做壞事,說壞話而責備他們,嚴厲地責備他們。」

這也是「政治立場不正確」的,就算嚴肅的基督徒聽到這話也會有一點不自在。但再說一次,這正是聖經所教導的。

「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

「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

「我兒,要謹守你父親的誡命;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

「……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清教徒是嚴肅對待他們的子女的,足以嚴肅到認識他們是怎樣的人,他們需要什麼的地步。我們跟從他們的榜樣就好了。

現在就開始

在引導管教你的孩子這件事情上,清教徒強調的第一件事就是:早早開始。

約翰·科頓說,

「這些嬰孩是靈活,容易塑造的;現在訓練他們向好的方面,這要比在他們年輕和成熟的時候容易得多。」

沒有一位父母能否認這點。在教育你的孩子上你拖得時間越長,這樣做就越難。孩子們在學會為什麼要順服很久之前就能學會順服。如果你的孩子還很小,不要想向他們解釋事情,只要教導他們服從,禱告,有愛心就可以了。

威拉德補充說,

「如果你要攔阻撒但敗壞你的孩子,那麼不要拖延,而是要在他們一開始能明白任何事情的時候就給他們教訓。」

如果撒但是好人,他就會等到我們的孩子十八歲的時候才開始試探他們。但他不是好人。魔鬼早早開始動工!父母應當儘力從一開始就抵擋他的工作!你願意一個大孩子擊打你那剛剛學會走路的孩子五分鐘,然後才制止他嗎?如果不會,你為什麼容許撒但擊打你的孩子好幾年,然後你才採取任何措施?當然孩子可以是很殘忍的,但根本
不能和魔鬼相比!

巴克斯特擔憂習慣的力量,一旦壞習慣有時間養成,要打破就很困難了,

「如果我們習慣了外在的邪惡,內在的不思悔改,內心的剛硬和不信,到時候我們要擺脫這些就很難了。」

認真注意他所說的,我們要對付的不僅是行為,還是態度。人們常說,「你是看不透內心,不能判斷動機的。」對陌生人可能是這樣,但是對你自己的孩子也是這樣嗎?當然你是可以的!當然不是每次都正確,但如果你留心,你會做得相當好的。

你等得越久才去打破壞習慣,這樣做就越困難 — 你的孩子就越因此受苦!

早早開始。如果你還沒有這樣做,現在就開始吧。

言傳身教

清教徒強調的第二件事情就是教導。他們說這是以聖潔的榜樣為起點的。

以利沙·馬瑟(Eleazar Mather)說,

「沒有榜樣的命令不會有什麼作用;你們一定既要用指導,也要用榜樣把他們帶到基督面前;你們一定要自己先行,既用言語,也用生命說話,你們一定要既講論信仰,也活出信仰。」

另外一位說道,

「確保在你們孩子面前樹立一個好榜樣。如果你們不用聖潔的榜樣教導他們,其他的教導方法將不會有多大作用。如果你們自己行事和你們給孩子的準則相反,就不要指望他們會理會這些準則。如果你們的意見是好的,你們的榜樣是邪惡的,更有可能的是,後者的傷害要比從前者的得益要大。」

當我們敦促我們的孩子愛神,順服神,而我們自己卻不這樣做,我們是何等令主失去威信。我們告訴他們不要浪費時間,而我們每天晚上都呆在電視機前。我們告訴他們要待人良善,而我們卻說別人的閑話。我們命令他們要和他們的弟兄姊妹好好相處,而我們卻和我們的丈夫妻子吵架。我們因為他們說污言穢語而打他們屁股,而我們自己卻看滿是這些東西的電影。

你的孩子最好的老師就是你 — 不是你說了什麼,而是你自己的為人。

我在一個地方看到一個對青少年階段很有意思的看法。人人都說這是反叛父母的時候,但是那位作者說,他更認為這是效法父母的時候!他可能誇大了,但裡面有更多的實在道理,是我不得不去思考的。

行動勝過言語!你所做的要比你所說的更能教導你的孩子,就算你所說的是出於聖經,情況也是如此!

教導神的話語

好榜樣是必需的,但這還不夠。清教徒也說,用神的話語教導我們的孩子,這是我們的責任。

當我看到這點,我的第一個反應就是:我們有沒有和我們的孩子談心?我是和我的家庭一道成長的,我很驚奇地發現,許多家庭,包括基督徒的家庭,很少進行有意義的交談。如果你去聽他們家裡說的話,你會聽到嘮叨,尖叫或者喃喃自語,但卻沒有真正的交談。

如果你不和孩子談心,不要以為你能教導他們。家庭敬拜是好的,但除非你在其他時間和他們交談,否則他們在那時候是不會聽你說的。

那麼我們應當怎樣教導他們?

有四種方法:

開始的時候給他們講故事,

「他們年幼的時候,我開始用故事,特別是聖經故事讓他們高興,結束的時候是一些關於敬虔的教訓,要求他們從故事裡學到這教訓。」

從這裡出發,你可以開展要理問答。這個詞有不止一種意思。大多數從前曾經是天主教徒的人很怕它,因為這讓他們想起修女因為他們忘記了一個詞而打他們的手掌!但這裡的意思並非如此:它意思很簡單,就是用問答的方式進行教導,比如像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或者你自己編的問答。關鍵在於讓孩子投身在他的教育中,而不是僅僅坐在那裡,只有你一個人在講。

在這一點上萊肯說道,

「清教徒發現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要理問答。這種問答的方式是和他們對信仰理智內涵的強調,還有他們很喜歡對事情作清楚定義是非常配合的。」

如果你教導要理問道,你就一定要強調 — 不僅是背誦 — 還要讓教義進入他們的思想。科頓·馬瑟說,

「不要讓孩子像鸚鵡一樣喋喋背誦要理問答的句子;而是要了解他們的認識吸收了多少神的事情。」

家庭敬拜是教導孩子的另外一種方式。本傑明·華茲沃斯是這樣說的,

「我們不可沒有誦讀神話語的一部分,就讓一天過去了。」

在同一個題目上約翰·彭瑞(John Penry)補充說,

「父親有責任指教孩子,明白主的事情。」

教導你的孩子的第四個方法就是討論星期日的佈道。科頓·馬瑟說,

「我發現問孩子公開的佈道,讓他們回答問題,這種具體的方法益處很大。」

他接著解釋了他是怎樣做的。但這要點是如果你們在星期日都上教會,為什麼結束以後不討論那講道呢?不要太在意討論的深度。用一些很容易的作為起頭,比如,「他講的是哪一卷書?」或者,「今天的講道講了什麼?」,或者甚至是,「你明不明白這篇講道?」又或者是,「你喜不喜歡它呀?」

我希望我在這裡不是給自己作辯護,但無論你做什麼,不要在孩子面前對佈道批評過度。當然你無須奉承傳道人,或者說你同意實際上你並不同意的事,但小心不要對它太過挑剔,這會教你的孩子挑剔,把它分開,而不是領受他們本可以從中得到的祝福。

打孩子屁股

還要講一件事,就是清教徒對打孩子屁股的觀點。他們相信這點嗎?是的。科頓·馬瑟這樣總結,

「寧願被鞭打,也不要被定罪下地獄。」

但說是這樣說,讓我們清楚他們給了體罰什麼樣的角色。這不是管教的唯一手段。

威拉德說打屁股是最後的手段,

「認識他們的原本性情,把嚴厲作為最後的手段加以使用。」

科頓·馬瑟說只有嚴重的過犯才應該使用這方法,

「除了在頑固或者某些極大過錯的情形,我從來不打孩子。」

格林涵(Richard Greenham)敦促父母在打孩子屁股的時候要自控,

「他們一定要用最柔和的手段,用最少的嚴酷加以懲治。」

安妮‧布蘭德斯翠(Anne Bradstreet)這位偉大的清教徒詩人,一位極有恩典的婦女,提醒我們不要用同樣的方法管教每一個孩子,而是要按每個孩子的情況對懲罰作出變動,

「不同的孩子有不同的本性,按他們的本性使用恰當養育方法的父母是明智的。」

這就是我恨惡程式的原因!養育完美孩子的五個步驟,或者在輕鬆的三個課程之內把你的小鬼變成天使等等,錯了!在管教孩子方面聖經沒有給出詳細的指導,而是有其他的教訓,就是去應用的原則!

如果你的小孩子剛硬頑固,他也許需要打屁股。但如果他是敏感的,這可能會讓他破碎。認識你的孩子,明智管教他們,而不要帶著律法主義去行。

最後的話

最後一句話:清教徒對怎樣教導和糾正孩子講了很多。他們兩者都是認同的,認為它們是蒙恩的手段,是神可能用來拯救他們孩子的方法。

但他們不在這一點上就止步不前。他們也為他們禱告。科頓·馬瑟有很多孩子,他說他
養育孩子最重要的部分就是,

「我為他們向滿有恩惠的神傾倒不斷的禱告和呼求,求他作我所有孩子的父,把他的基督和恩典加在他們身上,用他的旨意引導他們,帶領他們進入榮耀。在這件事上我是向主一個一個提他們的名字,具體求……求恩典的聖靈在這當中能臨到他們,他們可以被他抓住,作為他的殿被他持守,直到永世。」

Michael Phillips 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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