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查考四福音書》第三十課 登山寶訓—不要論斷人
塔城華人基督教會成人主日學一班
綜合查考四福音書
2016年8月21日上午
第三十課 登山寶訓—不要論斷人
讀經:路加福音6:37-42; 馬太福音7:1-6
提要:不要論斷人
地點:迦百農附近
人物和態度:主耶穌——主耶穌講道,教導門徒
要點:
1. 對自己的兄弟姊妹的錯誤,不要審判定罪,而是:(加6: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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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認識到自己可能錯誤更大,再以溫柔態度勸勉弟兄姊妹(太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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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審判定罪,而是饒恕(太6:14-15;加6: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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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如此,就是假冒為善(太7:5)
2. 要區分信徒和不信者,對不信的人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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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聖物給狗(太7:6)
等於不要把屬神的聖潔的東西給不信的人。
什麼是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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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天國有關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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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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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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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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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使徒行傳13:44-51;18:5-6; 28:17-28)
如何鑒定那些不能給聖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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踐踏了珍珠,反過來咬人(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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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神的使者,詆毀聖物(參看福音一條的經文)
3. 人的結局受他的領路人和教導人制約,所以必須跟隨耶穌收他的教導 (加6:39-40)
思考題:你能否分清「不要論斷」的兩種場合和兩種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