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神愛世人的一些思考

作者:追求永生  於 2011-6-10 08:0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信仰見證|已有10評論

神愛世人的一些思考

約翰福音3:16的神愛世人,讓信他的人都得永生,如果不是分開而是一起理解的話,本來就很清楚了,神對所有的人都愛,對信神的人更是給予永生的祝福,這些都是愛的範疇。

但是如果進一步思考,尤其是反基朋友的問題,就是那些被懲罰甚至被放到地獄受到永遠的火刑的人,這些顯然不是愛的表現,也不是神愛世人所包含的範疇。但是說他們不屬於世人也不對。既然是世人,神又不愛他們,這段經文豈不是矛盾?

其實我認為問題還是要清楚定義: 到底應該怎樣理解神愛世人中涉及的世人?

我有一些初步想法,願意分享出來和大家一起討論。

這裡的世人關鍵是一個集合概念,就是指的是神創造的人這個整體,而不是個體。大家知道,個體的人得以被特別重視,並成為中心,是在啟蒙運動以後逐漸發展起來的。

而在聖經時期,基本上是一個集合體。比如,舊約時期神要救的是以色列這個民族後來成為一個王國。在這個集合體中,誰要是違反了神的誡命就會被「割除」。而神興起的先知和國王,是神的僕人,為神做工,管理神的百姓。

新約時期,這個集合體就是教會,是所有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組成的集合體。神愛世人,把他的獨子派來,就是要拯救這些人,使他們成為基督徒,然後集中在教會中,不斷成聖,最後達到神的聖潔要求,與神永遠同在。

這樣,神愛世人,正是通過這樣的拯救,使神創造的人得到永生,實現神的創造目的,永遠與神同在,榮耀神。

而沒有信靠耶穌的人,就和舊約的那些違反了神的誡命的一樣,被割除出這個世人的集合體。這種割除的形式和舊約不同,也許是到末日審判才進行,但是實質是一樣的。


因此,神愛世人,就是通過拯救,把信神的人作為人的集合體恩賜永生的祝福,把不信神的人排除在外,實現了神的創造目的。

放在這個基礎來看待一些問題,比如說有些人受到地獄的懲罰,就和神愛這個集合體沒有矛盾,甚至可以說是必須的,因為我們都知道,要想保持一個機體的健康,必須割除不健康的成分,而割除後者正是愛這個機體的體現。這樣相關的問題和質疑就可以得到解答了。


Read more: 神愛世人的一些思考 - 基督家園 - 貝殼村 -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4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4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10 個評論)

回復 在美一方 2011-6-10 21:35
也就是說,神愛愛他的世人,不是所有世人。
回復 sousuo 2011-7-27 21:34
非常不解,為什麼不讓神愛世人,而神又明明白白地說了,他愛世人。

至於結果,那體現的不是不愛,而是大家不接受神的愛。

挪亞方舟有說不讓誰進嗎?
回復 追求永生 2011-7-27 22:48
sousuo: 非常不解,為什麼不讓神愛世人,而神又明明白白地說了,他愛世人。

至於結果,那體現的不是不愛,而是大家不接受神的愛。

挪亞方舟有說不讓誰進嗎?
「神愛世人,讓信他的人都得永生」, 這是一個前因後果的關係。 就這一節經文來說,意思是明確的。人得永生,原因在於神愛世人,否則沒有永生。這裡專門談的是永生和神的愛的關係。

超出這個範圍,神造人,已經體現了神的對世人的愛,但是這種愛不是賜給人永生的愛。

所以理解神愛世人,如果是所有的人,神已經做到了。神愛世人,因之賜給所有人永生,我理解神沒有這個意願。

看來弟兄正在認真思考這個問題,我的這個認識是改革宗觀點,當然我也是理解並同意的,就此和弟兄分析,供弟兄思考時參考。

神沒有明文禁止其他人登方舟,但是如果神不是如同特別指示諾亞那樣上方舟,沒有人有這個覺悟去,正如今天我們認識主耶穌一樣,是聖靈的指引結果。

同時,方舟為什麼只有那麼大,為什麼不放一些令人趨之若鶩的東西,這些不能說沒有神的預定在內。
回復 sousuo 2011-7-27 22:52
如果說,神只愛一部分人成立的話,那被神所愛的就有了無比的優越感,是不?

人,總是對血統論情有獨鍾。

神,愛一切信他的人。

不信的,是拒絕神的愛,而不是神不愛他們。
回復 追求永生 2011-7-27 22:57
在美一方: 也就是說,神愛愛他的世人,不是所有世人。
全面地說,應該是神愛他愛愛他的人,因而賜給他們永生。其他的人,神有不同的愛,但是沒有賜給他們永生的祝福。
回復 追求永生 2011-7-27 23:12
sousuo: 如果說,神只愛一部分人成立的話,那被神所愛的就有了無比的優越感,是不?

人,總是對血統論情有獨鍾。

神,愛一切信他的人。

不信的,是拒絕神的愛,而不是 ...
不是籠統地說神只愛一部分人,而是神的特殊恩典 -永生的祝福- 只給神揀選的人。

得到神的特殊祝福全靠神的恩典,這不是優越感的基礎,而是感恩的原因。

同時,基督徒本來就應該因神的名,為有神作我們的救主和幫助而自豪,這是聖經明確教導的。

信神本身是得救的一個環節,是恩典的一個內容。不是人自己的能力。而只有不信的人,才是他們自己應該負責。我看弟兄是在這裡繞住了。
回復 sousuo 2011-7-27 23:27
不信是該負責,但不信是由於沒揀選,又怎麼負責?

還以方舟為例,如果神定義不讓一些人進去,那這些人不進去是他們自己不願進去嗎?
回復 在美一方 2011-7-27 23:39
追求永生: 全面地說,應該是神愛他愛愛他的人,因而賜給他們永生。其他的人,神有不同的愛,但是沒有賜給他們永生的祝福。
對不愛神的人,神的愛就成恨了,下地獄
回復 追求永生 2011-7-27 23:43
我理解弟兄的考慮。這實際也是比較敏感和深入的問題。我們討論的基礎是揀選是救贖的一個環節,而救贖是唯獨恩典,不信的人的責任就是一般罪人的責任。在一般罪人的狀態下,他們是背離神,不知道感恩,這就是他們應該受懲罰的原因了。而我們之所以逃離神的懲罰,完全是神的主動救贖,而不是我們自己比人聰明,知道做正確選擇。

這個可以聯繫到弟兄前面提到的優越感,以為自己聰明可以有正確選擇接受耶穌的才是不應該有的盲目優越感。

不是神定意不讓人進去,而是按人的罪性來說,他們不可能有願望進去。弟兄的這個想法就是所謂極端加爾文主義,而實際不是加爾文主義的一個觀點。這個觀點的盲點在於,以為罪人可以自己有與神和好歸向神的願望和行為。

如果按人的罪行來說,根本不能有這個願望和行為,何來神拒絕他們?而實際有這個願望和行為的人,都是神拯救的,神又怎麼出爾反爾拒絕他們?
回復 追求永生 2011-7-27 23:59
這是神的公義原則。因為根據創造之約,既然人是神所造,就有責任愛神與神同在。違反這個約定,就需要承擔違約的後果。

我想在美對此比我理解得更透徹。

最近一向可好,在哪裡都忙什麼呢?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5-1 15:31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