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和新浪12月10日的文章《據統計毛澤東稿酬累計達1.3億》實際上是幾年前海外反共刊物製造的垃圾。也有人說這篇文章在正式出版物上不存在,但我在電子版上確實讀到了。
這個垃圾出籠后,發生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在國內合法媒體上,這篇文章每年都要改頭換面發表幾次。儘管每次總是有人揭發,但是這些媒體的興趣依然不減。不知道編輯們為什麼偏愛這個「火星貼」:
這篇文章在《黨史文苑》2004年第5期以及國內其他一些報刊上刊載。不久,在海外愛國論壇《》上被人揭發(西方失敗:請問控制《黨史文苑》的究竟是些什麼人?!)。2004年12月28日被香港《大公報》轉載,作者丁遠。另據《黨史文苑》的轉載者陳昌喜說,文章來源是2003年10月30日《精品書摘》,但強國論壇上的雲淡水暖網友說沒有這個刊物。其實就算《精品書摘》存在,它的來源也只能是2002年的那幾本反共刊物。
2005年2月河北《雜文月刊》,作者祖丁遠。2005年11月18日《中華文摘》轉載了2004年香港《大公報》的文章。
2006年有人經過微小的修改,重新在國內報刊上刊登,雲淡水暖網友曾經撰文批評過(見附2)。
最近有人重操舊業,把《黨史文苑》2004年轉載的文章重新發表在2007年12月10日《廣州日報》上,文章前兩個字改成了「近日」,不了解情況的讀者還以為是2007年發生的事。
在2004年以及以後的這些文章中,還加入了一段「與時俱進」的內容:「二○○三年七月中旬,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直機關工委就《毛澤東選集》新版的稿酬、外文版權費是否要納稅的問題,向國務院請示,這方面的內情才露端倪。」看到了吧,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直機關工委「火星」了!你們2003年想要做的事,民運們一年前就替你們做好了。
08年,09年,...我想還會有吧。
在他們看來,謊言重複千遍就是真理,只要毛澤東還是威脅,他們就一直把謠言造下去。這就像黑社會洗錢,他們洗來洗去,無非是想把錢洗白了。但是,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你們蒙誰呢!
[附1 ] 一些供參考的數字:
吳連登的說法:只有海外出版他的著作所付、歸「中辦特會室」管理的稿酬120多萬元人民幣。後由有關部門安排,他的子女每人僅分到8000元。
《毛澤東逸事》(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1981年,李敏得到了中辦送來的8000元現金,一台電視機,一台冰箱。與此同時,中辦又給毛澤東的另一個女兒李訥送去了一台電視機和冰箱。原來,早在1975年,毛澤東曾批給李訥8000元,毛岸青也得到了同樣的一份。…對於賀子珍,1975年中辦也曾給她送去了二萬元。她用來買了電視機和錄音機放在自己的病房裡使用。1984年她去世后,上海市委將賀子珍留下的3000元交給了李敏。李敏把父母留給她的錢放到一起,不打算花掉,她要把這筆遺產作為永久的紀念。
綜合二者,可見毛澤東所的稿酬在當時大約有120萬元,每個子女分得2萬元。到了民運及其幫凶的嘴裡,分別變成了7582萬和200萬。
[附2 ]雲淡水暖網友的文章
漫遊於網路,「走入」盛名之下的鳳凰網主頁,見到一個專欄「鳳凰博客」,其擺在第一位置的話題為「毛澤東億元遺產如何處理」,是一個筆名[盛世中國]「發表」的,點進去一看,明白就鳳凰網編輯們一貫的「苦心」,把此文擺在此處,無非是引出一系列的跟帖,對毛澤東刻薄攻擊甚至謾罵,其文曰:
【毛澤東的稿酬到底有多少?毛澤東生前對其稿酬的安排是否有過遺囑?中共中央是如何處理毛澤東的稿酬的?2003年7月中旬,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直機關工委就毛澤東選集新版的稿酬、外文版權費是否要納稅的問題,向國務院請示,內情才得以公開。
國務院對該請示作出了三點意見的答覆:第一,作為特殊性質、特殊狀況處理毛澤東的稿酬、版權費,以不納稅為準;第二,還是作為黨的資產的特殊性處理;第三,如毛澤東的親屬要領取,原則上按照以前的政策辦理。據統計,截至2001年5月底,毛澤東的稿酬共計 1.3121億元人民幣。
毛澤東在1959年4月至1961年10月,曾從稿酬中提取22萬元,給七名黨外知名人士。
從1965年至1976年,毛澤東先後9次提取了38萬元人民幣和2萬美元給了江青。
毛澤東逝世后,關於毛澤東的稿酬遺產如何處理,中央是有爭議的。據汪東興說,毛澤東曾講過,死後都交黨費,身邊的就分給警衛員。據張玉鳳說,當時江青曾多次問毛澤東有多少稿酬,將來怎麼安排?毛澤東心情好的時候說:留部分給你,留部分給小組(指黨小組),大部分交黨費。毛澤東心情差的時候說:你盼我早死,你可獨霸遺產。告訴你,我死前會留言,都交黨費!江青曾先後5次聲稱她有權繼承毛澤東的遺產,並提出提取5000 萬元給兩個女兒和親屬。但她的要求被拒絕了。李敏、李訥也申請過,也被婉拒了,其後由中辦先後給她們二人撥下近200萬元,購買住宅和留作家用。(摘自《黨史博採》第9期)】
草民查過,文化藝術出版社2005年1月出版的《現代夸父》(作者:陳貽林)中的文章
「毛澤東最後的管家」說過【當1976年9月吳連登(毛澤東的管家)將毛澤東遺體護送到人民大會堂供人們瞻仰時,在這位老人的身後,在這位老人的身後,除有幾套毛式中山服外,沒有一分錢的存款,沒有一套高檔服裝,沒有任何金銀珠寶,沒有給子女留下任何財產的遺囑;在這位老人的身後,只有他終生酷愛痴迷的8萬多冊書籍!只有海外出版他的著作所付、歸「中辦特會室」管理的稿酬120多萬元人民幣。後由有關部門安排,他的子女每人僅分到8000元。】,而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毛澤東逸事》中說【在毛澤東晚年,江青曾伸手向他要過錢。毛澤東從稿費中批了3萬元給她,是由工作人員經辦的。…毛澤東去世后,幾年時間,沒有任何人提起他的遺產問題。直到1981年,中共中央辦公廳派人找李敏,了解她的生活和要求…李敏說她沒有什麼奢求,如果可能,她只想要她父親原來要給她的一份… 這樣,在1981年,李敏得到了中辦送來的8000元現金,一台電視機,一台冰箱。與此同時,中辦又給毛澤東的另一個女兒李訥送去了一台電視機和冰箱。原來,早在1975年,毛澤東曾批給李訥8000元,毛岸青也得到了同樣的一份。…對於賀子珍,1975年中辦也曾給她送去了二萬元。她用來買了電視機和錄音機放在自己的病房裡使用。1984年她去世后,上海市委將賀子珍留下的3000元交給了李敏。李敏把父母留給她的錢放到一起,不打算花掉,她要把這筆遺產作為永久的紀念。】,而鳳凰網的那篇「毛澤東億元遺產如何處理」中所透露的「內情」,相去如此巨大,究竟有什麼蹊蹺?
首先,草民孤陋寡聞,什麼叫做「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直機關工委就毛澤東選集新版的稿酬、外文版權費是否要納稅的問題,向國務院請示,內情才得以公開。」,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直機關工委「向國務院請示」,應該有「請示報告」於先,還應該有國務院的批示於後,在這些「報告」和「批示」中,是否涉及所謂【先後9次提取了38萬元人民幣和2萬美元給了江青。…江青曾先後5次聲稱她有權
承毛澤東的遺產,並提出提取5000萬元給兩個女兒和親屬。但她的要求被拒絕了。李敏、李訥也申請過,也被婉拒了,其後由中辦先後給她們二人撥下近200萬元,購買住宅和留作家用。】,這些「報告」與「批示」的「得以公開」是依據什麼程序,通過什麼途徑?誰發布的,見於哪一份國務院下發的文件或者公報或者新華社受權發布的消息?這些,文中未給出,但是,文中給出了「內情」的來源「摘自《黨史博採》第9期」。
無獨有偶,擴大檢索範圍,見到網上以「毛澤東的稿酬到底有多少?毛澤東生前對其稿酬的安排是否有過遺囑?中共中央是如何處理毛澤東的稿酬的?…」為開頭的文章多如牛毛,可見其「影響深遠」,一些人還添油加醋地塞進了不少「私貨」,扯進來什麼巴金的稿費捐獻呀、什麼「胡喬木、田家英等起草寫作的」呀、什麼嘰里咕嚕呀。其中甚至包括出了大名鼎鼎的[皇甫平]的上海《解放日報》(2004年12月7日),其中,也是說「摘自《黨史博採》第9期」,而一些報刊還扯出來另外一本刊物說是「2004年第9期《黨史博採》和《黨史文苑》兩本刊物上分別載文有披露。」(《雜文月刊》(河北)2005年2月 祖丁遠)。
於是,再次通過「中國期刊全文資料庫」查詢《黨史文苑》2004年第5期,查詢其全文,終於把這篇被許多人引用,懷著各種各樣的動機進行了解讀的「原作」拉到屏幕上,但結果更加耐人尋味,因為在文章尾部,標明「陳昌喜摘自2003年10月30日《精品書摘》」。
「2003年7月中旬,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直機關工委就毛澤東選集新版的稿酬、外文版權費是否要納稅的問題,向國務院請示,內情才得以公開。」,兩個月之後,「書」就出來了,還被「摘」為「精品」。趕緊檢索《精品書摘》,但無論是普通的搜索引擎,還是「中國期刊全文資料庫」,都查不到《精品書摘》是何方神聖,是一本書?還是一本期刊,「2003年10月30日《精品書摘》」,既沒有出版者,也沒有作者,即便有「作者」,恐怕也還不是終點,因為是從「精品書」中「摘」來的,被「摘」的是誰,還兩說呢。
至此,草民有了一個「重大發現」,就是所謂「毛澤東億萬稿酬」或者說「毛澤東億萬遺產」,儘管被諸多人等「分配」了 N次,被有意無意、甚至別有用心地「討論」、挖苦、攻擊、謾罵了N次,到目前為止,還是如同街頭巷尾的長舌婦們的話題一樣,口水無數,查無來處,連這些號稱「黨史研究」的、「黨報」的編輯們,都未能免俗。
草民還注意到,在《黨史文苑》第5期中「摘」道「毛澤東逝世后,關於毛的稿酬遺產如何處理,中共內部是有爭議的。」,這不像是大陸媒體通常的寫作風格,而鳳凰網的轉「摘」者也注意到了,其「聰明」地改為「毛澤東逝世后,關於毛澤東的稿酬遺產如何處理,中央是有爭議的。」,「順」是「順」了,但露出了一些頗為有趣的馬腳。(註:到了07版,又變成了「中國共產黨內部」)
作者:左克 文章來源:烏有之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