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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賄賂的入鄉隨俗

作者:廣南子  於 2007-12-27 13:0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民生熱點|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阿爾卡特-朗訊中國行賄案近日落幕。朗訊將因「邀請中國各大電信公司高管海外觀光旅遊以換取訂單」而支付罰款250萬美元。這一次將洋賄賂捉拿歸案的並不是中國政府,而是美國司法部,罪名是朗訊對中國官員的「旅行贊助」與美國《海外反腐敗法》相抵觸。

  從朗訊、西門子到IBM、家樂福,為什麼曾以守法著稱的跨國巨頭一到中國,就接二連三地捲入商業賄賂?

  以朗訊案為例分析:

  一,「洋賄賂」未必質量不行。如果說在建築行業玩點貓膩多少要為豆腐渣工程擔心,那麼在電信、金融、機械、藥品等領域,最後競爭者間的絕對差距往往並不明晰,「選他還是選你」容易變成公關問題,攻守雙方都沒有擔責壓力。

  二,「洋賄賂」未必要送現金。曾有媒體曝出某著名外企進行本土化創新,赫然將「搞定官員」的「娛樂費用」列入預算明細。但現在看來,容易翻船的現金交易、花天酒地等已經是小把戲。取而代之的是「商務考察」、「高管培訓」、「贊助子女留學」及利益均沾的關聯交易。而類似朗訊提供的「赴世界各地參觀旅行」,更因冠冕堂皇、皆大歡喜而極受歡迎。

  營銷專家孫路弘在新書《用腦拿訂單:經典案例實錄》中,將「回扣、子女未來發展、出國考察」作為中國採購人員的正常動機。書中一位裝飾公司銷售顧問有言:「中國客戶決策一般偏重感覺,不尊重科學設計,要靠價格、回扣、關係。而跨國企業決策流程清晰,什麼人應該在什麼地方參與什麼意見都有嚴格規定,因此要憑實力。」

  由此可見,中國的商業大環境一方面監管欠佳、欠細,出國旅遊這樣的賄賂既算不上罪名,也不會影響最終決策的合法性。另一方面是決策環節本身不透明、需要疏通各種關係、有時候甚至是「不跑不送不行」,因此「洋賄賂」的出現並不稀奇。與其說是外企到了中國就不講商業倫理,還不如說是中國尚缺乏類似國外的各種規矩與嚴刑。而外企們迅速適應國情,證明的不過是「關係費」已經進入大多數企業的成本里。

  實際上,正是因為海外行賄猖獗,使大多數企業成本升高、利潤縮水、信譽降低,方促使了美國1977年《海外反腐敗法》的推行,今天對朗訊的處罰,為的也是維護全行業的利益。惟一遺憾的是,直到朗訊為行賄認罰,我們也沒看到中方對「受賄者」如何處理。

  《厚黑學》有言,「最初民風渾樸,不厚不黑,忽有一人又厚又黑,眾人必為所制,而獨佔優勢,眾人爭相仿效,大家都是又厚又黑,你不能制我,我不能制你」。洋賄賂頻頻,或許只是賄賂盛行、爭相仿效而逐漸失靈的信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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