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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帖龍:我相信于幼軍的道歉嗎?

作者:廣南子  於 2007-6-25 18:3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民生熱點|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蜀帖龍

即便錦濤同志的「重要批示」具體內容仍然是謎,但隨著包工頭、窯老闆和廣勝寺鎮幾位鎮級官員在內的蒼蠅被撲滅,以及《於XX向黑磚窯事件受害農民工及其家屬道歉》,「『黑磚窯』事件」(官名)的調查與處理塵埃漸落,街市即將復歸太平。
於太平中找彆扭,就山西省長於XX的道歉,作為省外「聽眾」之一,我想表個態:我不相信於的道歉出自肺腑,乃真情流露。一省之長,絕無自做主張,擅自道歉之自由,於的道歉,肯定是組織決定——從程序到措辭都應該是「集體智慧的結晶」。但質疑於的道歉,並非本能仇官,也不是從眾心態作祟。錯了,有姿態,能道歉,總比沒有好,但涉及誠意,卻因人而異,單瞧於XX照本宣科,表情麻木的道歉神情,就能估摸誠意與偽善之端詳。
於XX是什麼人?前深圳市長!深圳是什麼地方?社會主義制度下,墮落到「仰洋人鼻息」,苟且炮製《五一·SA8000·社會主義》《支持大赦國際中國經濟犧牲農民工利益的說法》等帖子的我難道不清楚?靠包身工和血汗工廠滋養而肥碩的深圳,農民工勞動時間長、工資收入低、生命安危沒有保障是常態,與斷指、斷掌或斷臂等血腥辭彙相關,「在深圳,平均每天有31人工傷致殘」,凡此種種,前於市長心裡沒底,不清楚?凡此種種,前於市長有過內疚與歉意?當為人民幣服務的周立太發現為工傷農民工打官司是生財之道,準備深入深圳大撈一票之時,深圳資本家紛紛「跑到政府去訴苦,說有這樣的律師在這裡,我們呆不下去了。」本是比翼鳥官商,鳥兒問答一通氣,二五仔周立太「黯然離別深圳」,試問,深圳官商與農民工之天堂與地獄兩極生態和諧維繫,於前市長功勞可沒?
從血汗工廠、死亡礦井到奴隸黑窯,於XX們左右的地盤有本質區別嗎?奴隸黑窯黑幕漸落,《於XX:歡迎媒體提供線索》,多麼的開明,多麼的大度?可媒體成了「狗仔隊」,執法機關和職能部門做什麼去了?筆杆子出身的於XX把媒體當作捕風捉影的「狗仔隊」,且極為不屑,於說,「目前媒體的報道中也沒有提供更多的可以查證的線索」,暗含狗鼻子不靈的嘲笑。媒體爆料千名童工失蹤,於稱,「地毯式排查,目前共發現了12名童工,還有9人的年齡尚在核實中。」被迫被動而低調回擊的於某,對媒體的譏諷盡在不言中。
從血汗工廠、死亡礦井到奴隸黑窯,見慣不驚,於XX們會情動於中,涕淚縱橫?無良憤幼為於開脫,什麼於剛到山西,「『黑磚窯』事件」是於「背黑鍋」,完全割裂於XX的前世今生。滑稽的是,另一方面,憤幼們卻無視山西礦難不斷的事實,吹噓於XX剛到任山西不久,如何雷厲風行,促使礦難事故大量減少等等。那麼,憤幼們告訴我,為於XX矛盾代言「我來晚了」,你們還有廉恥感嗎?更有荒唐的巧合是,「王兵兵的磚窯」原本賺不了錢,但於XX到任山西不久的「2006年2月」,「王兵兵的磚窯」開始黑化,開始賺錢——賺黑錢!
以於XX的前身,以於XX的「今話」(對媒體的嘲弄)分析,錦濤同志不批示,於某治下,奴隸黑窯合理存在難道不是鐵的事實?黑窯奴隸無理上訪難道不是鐵的罪行?《警察送18萬元買官(科長)未獲提拔殺死上司》的山西官場,有於XX引進深圳改革經驗,優勢互補,錦上添花,官商勾結,魚肉農工,山西的前途難道不是比煤炭還黑?
有於XX們主政,轄區內沒有血汗工廠、死亡礦井和奴隸黑窯,才是怪事。實事求是的講,於XX們就是所謂黨內正在走的走資派,而且是人妖主義和麋鹿特色下正在走的走資派。此等走資派,為了官商媒學利益集團的利益,不惜犧牲農工大眾的一切。他們口口聲聲以人為本,確實,他們以「大人」為本,不是不把人當人,而是不把窮人當人!精英意識,官商為上,對農民工為代表的窮苦階層視之為草芥。對草根階層的痛苦生態麻木不仁,甚至冷酷血腥,表現在縱容或默許國內外資本家在社會主義中國的土地上瘋狂剝削和壓迫農工階層。
作為走資派,於XX應該是第三代,順藤摸瓜,其恩師任XX是第二代末座之一。物以類聚,官以群分,一脈相承,惺惺相惜,當年,筆杆子出身的於某慧眼識靠山,對任溜拍到位,任大佬對於某也是賞賚有加。任佬腳下,廣東境內,於某仕途可謂順暢,可惜,《任XX先富者遠走》,靠山甭了,於某仕途「滯漲」,居然一度暈頭轉向到湖南任副省長,主席故鄉豈是心中有鬼的於某可心安理得之久留之地?末了,蔑視、虐待和壓迫農工階層成性的於某得以赴山西就職,要麼重得靠山,要麼末路瘋狂,人到山西,於某表現非凡:200萬元重獎公務員事件,反聲四起,連有關部委都「堅決反對」,但於某仍然力推;《山西大規模將採礦權轉給煤老闆 改革涉及數千億》更是公然違憲違法,但於某一意孤行……
「過而改之,善莫大焉」是對道歉謝罪者的期待,可綜上所述,類似期待可以寄托在於某身上嗎?如果不是假慈悲,走過場,扮大尾巴狼,搞宣傳出身的於某,能建議語文教材恢復《包身工》《為了六十一個階級弟兄》等課文,我就相信於某還有誠意,還有人味。否則,就於XX道歉的誠意,作為「聽眾」之一,有人信嗎?我反正是不信的。誰信?老少憤幼相信,鬼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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